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昭觉县农业农村局(采购人)委托,拟对昭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昭觉县地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CXTDLZC竞采【2022】005 号
2.采购项目名称:昭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昭觉县地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
3.采购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二、资金情况
金额:其他资金, 210000.00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内容详见谈判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中国采购与招标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竞标人代表证明材料;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对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诚信情况据实承诺。
(三)资质性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必须具备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供应商为非生产企业的须具备《非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的《兽药经营许可证》(所投非强制性免疫用生物制品必须是《兽药经营许可证》许可经营内的产品),并提供所投非强制免疫用生物制品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兽药生产许可证》、《兽药GMP证书》等复印件;
(2)非强制性免疫用生物制品提供农业部核发的批准文号复印件,提供有效期内中监所批签发报告复印件;
(四)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竞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自2022年2月29日至2022年3月1日10: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有偿获取,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谈判文件时,经办人员现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企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鲜章)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3月4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谈判地点。逾期送达、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谈判地点: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十一、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四川省昭觉县新城镇解放路23号
联 系 人:傅女士
联系电话:18090694355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
账号:24810154800000283
通讯地址: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
邮编:615000
联 系 人:达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电子邮件:2905348270@qq.com
2022年2月28日
第二章谈判须知一、供应商须知附表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方式 | 本次采购采取网上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 采购预算: 210000.00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
3 |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最高限价: 21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
4 | 联合体 | 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
5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谈判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2.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实质性要求)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等政府规定的其他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7 | 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相关政 策 |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 根据《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5〕366号)的规定,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和含有无线局域网功能的计算机、通信设备、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等产品的,应当优先采购符合国家无线局域网安全标准(GB15629.11/1102)并通过国家产品认证的产品。其中,国家有特殊信息安全要求的项目必须采购认证产品。竞标人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同等情况下,优先采购。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竞标产品属“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请竞标人提供认证证书,并附清单截图且在清单中圈注出产品所在。 |
8 |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 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6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本条所指同等情况下特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定标时报价相同的情况),优先采购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产品。 |
9 |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 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竞标时,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本项目采购本国货物,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参与竞争。 |
10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11 | 谈判保证金 | 不缴纳 |
12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收取 |
13 | 谈判文件咨询 | 联系人:杨女士联系电话:0834-2189559 |
14 |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 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0834-2189559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介绍信到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
15 | 供应商询问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
16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的质疑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过程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对于采购结果由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 联系人:达先生。 联系电话:0834-2189559。 地址: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西昌市碧海蓝天S3-3-2(火把广场正对面三楼屋语家居楼上)。 邮编:615000。 接收方式:只接收现场递交的书面质疑函,不接收邮寄质疑函。 注:1.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代理人提出质疑和投诉,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 |
17 | 供应商投诉 |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投诉受理单位: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
18 | 采购合同 归档 |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合同交四川西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归档。 |
19 | 代理费收取 | 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代理服务费包含在供应商报价中(不单列)。代理服务费为4000.00元。 |
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技术部分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为昭觉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昭觉县地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
二、技术参数一览表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参数 |
猪支原体肺炎灭活疫苗 | 20ml/瓶 | 毫升 | 10000 | 含灭活的猪肺炎支原体J 株或HN0613 株灭活前至 1.6×108CCU。包装规格:20 ml/瓶,2ml/头份。交货时效期不低于 7 个月。 |
圆环病毒灭活疫苗 | 20ml/瓶 | 毫升 | 10000 | WH株或SH株,病毒含量不低于106.0 -107.0 TCID5020ml/瓶(2ml/头份).交货时效期不低于 7 个月。 |
伪狂犬疫苗 | 10头份/瓶 | 头份 | 10000 | HN1201-ΔgE株,含gE基因缺失的猪伪狂犬病毒HN1201-ΔgE株,灭活前每毫升病毒含量≥108.5TCID50。20ml/瓶,2ml/头份。交货时效期不低于12个月 |
细小病毒疫苗 | 20ml/瓶 | 毫升 | 20000 | 猪细小病毒WH-1株抗原,灭活前每毫升病毒含量应≥105.5TClD50或血凝效价不低于29。交货时效期不低于 7 个月。 |
猪乙型脑炎病毒活疫苗 | 10头份/瓶 | 头份 | 20000 | SA14-14-2株,含猪乙型脑炎病毒每头份病毒含量应≥105.0PFU。交货时效期不低于 12个月。 |
三、技术要求
1、竞标人所提供的所有产品均须满足本谈判文件要求并符合国家产品的有关质量标准。
2、竞标人应对谈判文件规定的货物技术特征、技术参数逐项做出实质性响应, 不允许有负偏离。竞标报价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配置等于或高于本谈判文件要求的,都视作满足谈判文件的要求。
3、供应商须满足自2021年5月15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2号《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可自主确定、调整经销商,并与经销商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明确代理范围等事项。经销商只能经营所代理兽用生物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不得经营未经委托的其他企业生产的兽用生物制品。经销商可以将所代理的产品销售给使用者和获得生产企业委托的其他经销商。
第二部分:报价部分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 210000.00元。供应商报出单价及总价,总价不得高于预算控制价,总价高于预算控制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货款、包装、运输、税金、售后服务费、货到就位以及发放等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报价估算错误等引起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第三部分:商务部分
一、质量要求
1、响应文件及竞标人承诺的质量、技术和其他要求,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标准和出厂标准。
2、所提供产品均为生产厂家原装全新合格产品,竞标人不得以次充好;产品来源渠道必须合法,同时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3、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是经检验合格的全新正品。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密封包装不得拆开。若开箱检验中发现有诸如数量、型号和外观尺寸与合同不符,或密封包装物本身的短少和损坏,如产生更换或补货等情形并导致工期延误,采购方有权根据合同有关条款的规定对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向供货商索赔。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制造标准、技术规范等,必须符合最新国家标准。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二、售后服务
1、竞标方应具有可靠的供货实力,有高素质的服务队伍,有本单位的注册执业兽医师。在接到用户服务请求后,提供快捷、周到、规范的服务。
2、竞标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3、竞标方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每周(7天)×(24)小时,自接到采购方电话2小时内响应,12小时内有注册执业兽医师到达业主指定地点,提供专业高效的售后服务。
4、竞标方指派注册执业兽医师负责对使用该疫苗的采购方的技术人员进行疫苗使用的技术培训。
5、如因免疫失败,导致疫情爆发,双方会同有关部门组成调查组查清原因,经权威部门确认是由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供应商应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6、竞标方按国家规定的疫苗运输要求将疫苗运到后,由双方现场随机抽样封存待检,如果产品不符合要求(产品质量及包装等),竞标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7、疫苗的运输车辆必须是冷链车。
8、严格遵守和采购方的售后服务承诺。
三、安全承诺书
竞标人提供在本次项目实施过程中自行承担全部安全责任,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四、合同实质性条款
1.合同签订
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竞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2.履约时间服务地点
(1)履约时间: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2)服务地点:昭觉县农业农村局。
3、履约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国家相关标准、厂家质量标准和谈判文件所列的各项要求、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采购单位按程序完成结算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监管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4、资金结算
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