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魏刚
公告正文

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06月27日

  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接受  四川坤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  邵阳市北塔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蔬菜产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二标段邵阳市北塔区贺井村蔬菜产业园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合同协议书及补充合同协议书(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4)专用合同条款;

5)通用合同条款;

6)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7)图纸;

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9)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叁佰陆拾伍万柒仟贰佰捌拾捌元柒角  元( 3657288.7 元)。

4.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  魏刚  

5. 工程质量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承诺执行监理人开工通知,计划工期为  120日历  天。

9.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份;副本   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    份,其余副本由发包人分送各有关单位。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邵阳市北塔区农业农村水利局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4   6    20 

 

 

承包人:  四川坤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2024   6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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