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关于被执行人杨某某所有的车辆识别代号为LE4ZG7HB5KL353623的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金额
38.89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8.89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中环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四、本案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竞买公告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2年7月14日10时至2022年7月15日10时止在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825/06?spm=a213w.3065169.courtList.1360.sfoBIS,户名:船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1. 拍卖标的物:被执行人杨某某所有的车辆识别代号为LE4ZG7HB5KL353623的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评估价:388961元;起拍价:272272.7元;保证金:5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及其整倍数)。

注:1、该车辆未进行登记;

2、该车辆停放于船山区法院停车场内。

特别说明: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车辆可能存在的车辆违章费、停车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法院无关。本次拍卖所展示的财产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有意向竞买人请务必前往现场查看。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2022年7月8日16时前向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公司委托个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委托个人:随带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标的物详情请于2022年6月27日至2022年7月14日止拨打公告及须知下方的咨询电话预约看样的时间,有关标的物咨询、贷款咨询、协助办理过户等服务、有意者请通过看样电话:15213059998(王)与四川中环来拍科技有限公司预约看样时间(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公司统一安排),亦可登录来拍官网http://www.laipaiya.com或关注“中环来拍官方”微信公众号完成自助预约。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车辆违章情况请自行向交管等行政部门查询(包括高速违章、城管违停等),买受人承担所有违章处理及费用。鉴于环保达标事宜,因各地标准不一,报名竞拍前,有关过户登记情况务必请向当地有关部门咨询。本院不对拍卖标的承担任何不良状况的责任。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在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2年7月8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院已于2022年6月27日电话通知到申请方与被执行方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

十一、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2022年7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分行,账号:130682617311012929;转账时务必备注:(2022)川0903执389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示: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00元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建议请竞买人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淘宝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淘宝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拍须知。

法院咨询电话:0825-2620811(张)

预约看样电话:15213059998(王)

法院监督电话:0825-2222527

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西部现代物流港兴安路8号

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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