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4/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公告标题: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最高限价的询价公告 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组织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询价,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报价单位前来提交报价。 一、时间安排及报价方式 1、发布时间: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以下同); 2、报价递交时间:2024年4月15日17:30之前送达,报价人可将报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人邮箱mzdlfgs@163.com,也可将书面报价材料密封后邮寄或直接送至采购人(单位: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地址: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联系方式:曾先生13859895986),逾期送达概不接受。 二、对供应商要求 1、报价人应具有报价项目的经营范围,须提供报价人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有效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近3年内未因不良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或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报价函需加盖各报价单位的公章。 4、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本次报价仅作为最高限价设定的参考报价,不作为评标的依据。 三、潜在供应商递交报价须知 1、本次报价结果仅作为最高限价; 2、报价文档:投递人根据采购清单,按采购清单填写报价,报价文件纸质版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密封送至采购人。 3、报价单位的报价应包含单价和总价。 4、潜在供应商在报价单上必须填写完整且有效的报价单位联系人、电话和公司注册地详细地址,潜在供应商应对所递交的报价文件以及与报价有关的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以弄虚作假给询价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现恶意报价者,询价人可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列入黑名单。 6、询价单位不会公布任何报价内容和询价结果,报价人应无条件认可本次询价结果,询价单位不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 7、报价人自行考虑是否参加本次报价。 8、采购人可采用报价单位3家以下的取平均价为预算价,报价单位超过4家以上的取中间报价单位的平均价为预算价;采购人也可参照报价情况自行决定预算价。 四、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的内容及要求(具体详见附件2) 五、材料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公告及文件如有澄清和修改,将在采购网等网上发布本次报价项目的相关信息,请各报价单位及时关注,报价单位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信息而影响报价的,报价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六、对本次询价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湄洲岛湄洲北大道1588号 联系方式:曾先生13859895986 邮箱:mzdlfgs@163.com 2、代理机构:莆田市湄洲岛湄女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荔园东路199号喜盈门国际大厦2号楼15层21室 联系方式:张先生13959587971(微信同号) 附件1:报价函格式 附件2:项目的内容及要求 2024年4月5日 附件1: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致: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报价单位) 经过认真审阅本次询价的内容及要求后,现报价如下: 单位: 元(人民币)
附件2: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采购标的)
备注: 1、以上最高限价包括按年度计算的保洁服务总费用,包括人员工资、补贴、法定节假日加班费、保险费、人身意外险、培训费、年检费、行政办公、服装费、设备折旧、福利、管理费、利润金、所有税费等。 2、本次采购设有单价最高限价及总价最高限价,投标人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或总价最高限价总价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 3.1投标人应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及自身潜力自行报价并将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因素按一定的风险系数计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表中的综合单价采用人民币表示。 3.2投标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报价有关的全部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3.3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不得将同一合同包内容拆分进行投标报价,拆分投标报价、漏项报价、同一合同包两个(含)以上报价无效。 二、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下属(鹅尾海蚀地质公园(含3个园内旅游公厕、鹅尾沙滩)、后巷公厕、黄金沙滩公厕、卧佛园公厕、日纹坑公厕、红树林公园(含1个旅游公厕)、北埭公厕、马西公厕、三A公厕、湄屿潮音景区(含1个旅游公厕)、集散广场(含地下停车场及公厕)、莲池小学路段旅游公厕、鹅山路至日落时光、湄洲电影院)区域清洁、保洁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方提供服务期间如有所属保洁范围内招标方需增加保洁人员按每人每月单价进行结算。 2、管理期限:委托管理期限定2年(签订合同后的第1个月为试行期,若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则采购人可单方解约并更换保洁公司),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正式签订10天内,由保洁公司开始介入管理,全面接管原保洁服务工作,确保标书内所有区保洁的正常运转。 3、管理目标及奖惩办法: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清扫保洁服务的总目标为:按照5A级景区标准进行管理,保洁公司如在期限内达不到管理目标,不予退回目标管理保证金 (管理保证金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 4、项目基本情况(具体以实际为准) (1)、服务名称: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保洁服务项目 (2)、坐落位置:湄洲岛。 (3)、保洁类型:旅客集散、景区沿线道路、公共区域、办公区域、沙滩区域、公厕区域、湄洲影院区域。 (4)、性质功能: ①、鹅尾海蚀地质公园景区:景区、周边绿化带、旅客集散、景区沿线道路、沙滩广场、办公区域等公共区域。 ②、湄洲岛红树林生态公园:景区、周边绿化带、旅客集散、景区沿线道路、栈道、观景台、广场、办公区域等公共区域。 ③、湄屿潮音景区:景区、周边绿化带、旅客集散、景区沿线道路、观景桥、办公区域等公共区域 ④、旅游景区公厕:鹅尾景区3个公厕、黄金沙滩景区1个公厕、红树林公园1个公厕、植物园景区日纹坑1个公厕、卧佛园景区1个公厕、湄屿潮音景区1个公厕合计8个旅游景区公厕。 ⑤、环岛沿线旅游公厕:后巷公厕、北埭公厕、马西公厕、宫下三A公厕、莲池小学路段公厕。合计5个环岛旅游公厕。 ⑥、湄洲影院:候影厅、观影厅、卫生间、过道、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⑦、鹅山路至日落时光公共区域。 ⑧、宫下集散广场:地下停车场、区域内卫生间、广场、过道、办公区等公共区域。 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投标人可以自行到现场实地勘察。 5、主要设备设施如下:采购人不提供任何清洁保洁工具设备,该部分由中标方全权承担(参照闽建城【2017】7号文件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供);另公厕用纸及疫情防控用垃圾桶,消毒水、免洗洗手液等防疫物资由招标方提供。 6、保洁时间: (1)、宫下3A公厕、莲池小学段公厕保洁时间 夏令(自4月16日至10月15日):保洁时间为7:30-22:00; 冬令(自10月16日至次年4月15日):保洁时间为8:00-21:00。 (2)景区及沿线其他旅游公厕保洁时间 夏令(自4月16日至10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为7:30-18:00;正常下班后需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负责值班; 冬令(自10月16日至次年4月15日):正常上班时间为8:00-17:30;正常下班后需根据招标方实际情况安排人员负责值班; (3)湄洲影院保洁时间为9:30-22:30。 备注:旅游景区公厕及其他区域的保洁时间参照景区保洁时间,正常上下班时间可由招标方视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午餐及午休时间为2小时,由中标方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排值班安排,须至少保持每时段1个保洁员在岗做好保洁工作,中标方应统筹安排人员轮休,确保公厕管理常态化人员在岗,规定上班时间内岗位不得缺人。 7、项目特征:本清扫保洁服务的区域主要是旅客公共区域,停车场,景区沿线道路、沙滩区域、影院区域、公厕的保洁。节假日及活动期间人流量较多,清扫保洁的间隙较短,需来回不断的巡查,为旅客创造一个良好的卫生环境,提高湄洲岛旅游形象。 (二)、项目要求 1、服务范围 (1)、服务范围:招标所列范围内保洁以及垃圾的收集、清运,室外积水及卫生清洁,公共区域的除四害工作。 (2)、办理业主临时安排的其他事宜。 (3)、如因招标方业务拓展等临时变更工作地点,保洁公司须无条件服从招标方调度。 2、服务内容: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下属(鹅尾海蚀地质公园(含3个园内旅游公厕、鹅尾沙滩)、后巷公厕、黄金沙滩公厕、卧佛园公厕、日纹坑公厕、红树林公园(含1个旅游公厕)、北埭公厕、马西公厕、三A公厕、湄屿潮音景区(含1个旅游公厕)、集散广场(含地下停车场及公厕)、莲池小学路段旅游公厕、鹅山路至日落时光、湄洲电影院)区域清洁、保洁服务采购项目。 3、服务管理要求 (1)、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及该保洁管理服务需求,投标人必须认真做好服务,为业主营造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温馨的办公活动环境,为旅客营造一个干净、卫生、舒适的旅游环境。 (2)、综合管理:要求各项配备到位、管理科学规范、沟通渠道畅通、创优目标明确。 (3)、各项配备到位: ①、机构配备到位:针对清洁服务范围与内容设置相应的组织。 ②、人员配备到位:建立精简高效的人员编制,各岗位配置说明清楚。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投标人须按业主要求制订员工素质培训计划。 ③、队伍素质优良: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和人员必须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前科。人员应熟悉物业情况和本岗位的责任,服务主动热情,行为规范,严谨敬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保洁管理行业规范要求。本项目要求至少配备人员不低于47名。其中:A 管理负责人1名,设为专职驻岛。要求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受过相关管理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有2年以上管理经验,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服务水平,善于沟通协调,能服从业主管理,必须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前科。B保洁员35名。要求年龄58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够吃苦耐劳和高度的责任心,必须政治面貌清白,无劣迹,无犯罪前科。(人员安排最终由中标方根据实际需求情况进行协商结果为准)。在上述要求的节庆、活动等期间,保洁公司必须无条件增加相应数量的清洁保洁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借口,若出现以上情况,则业主可单方解约、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注:员工在岗情况:采购人将每月不定时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检,按未在岗人员数量,处以每人每次200元罚款。(相应费用在次月支付物业费中扣除). ④、设施配备到位:有与其资质相称的管理设施办公设施设备较先进完备,有完善的资金来源计划和物资装备计划,有计算机与智能化管理必备的物资装备,以便开展各项服务工作,投标人可以根据本项目的实际需求进行配置。 ⑤、物业管理用房:采购人只提供一个房间作为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及其他用品等由中标单位筹措。 (4)、管理科学规范: ①、管理制度健全:有基本的服务规范标准与管理制度,并制定具体作业流程及清洁保洁管理工作计划、制订上岗要求及服务准则、实施员工考核办法、开展服务责任分区、实行岗位培训制度等(区域清洁保洁人员信息需上墙公告)。 ②、管理手段先进:充分应用计算机等现代化管理手段进行科学管理,财务管理、相关资料、投诉管理等不仅要求纸质资料齐全,且全面实行计算机管理。 ③、管理责任明晰:各岗位责任制明确,保洁管理人员的培训应有计划、有考核、有记录、有成效: ④、管理流程公开:保洁公司要主动公开管理服务流程,主动接受业主群众监督。及时向采购人汇报工作进度,接受采购人后勤管理部门的日常监督和不定期抽查抽检。 (5)、沟通渠道畅通: ①、主动支持配合:积极协助业主筹办各种会议、活动事项,做好会场布置、秩序维护、后勤保障、临时搬运等工作。 ②、建立回访制度。每季至少一次征询采购人对保洁服务的意见,保洁公司要让采购人和旅客的满意率达到90%以上的创优指标,对不满意的情况进行分析并及时整改。 (6)、创优目标明确:保洁公司要制定创优目标与计划,保洁公司须按下列约定的创优指标,履行“管理有效”的创优服务。 ①、服务优质:A.采购人综合服务满意率>90%;B.公共清洁保洁率:清洁保洁达标面积/清洁保洁总面积×100%³95%。 ②、管理有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合格率≥95% (7)、共用设施管理要求。 ①、加强日常监管:制止在外墙及公共空间乱张贴、乱涂、乱画、乱悬挂的行为。 ②、实施巡查制度:每日至少巡查两次门户、景区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清洁。发现门窗损坏、异味等异常情况及时通知业主,并采取必要的紧急处理措施。 ③、房屋建筑日常养护要求:外观形象维护:对景区旅客集散广场、园区用房及10座旅游公厕的清洁保洁,使整体卫生干净、整洁美观;园区用房玻璃墙面,清洁明亮、无破损;地板干净,无明显垃圾、无污渍。墙体整洁,无乱张贴;公共楼梯、走道、游客广场等无随意堆放杂物和占用现象。 (8)、环境卫生保洁的维护要求。 ①、卫生保洁特点与重点:在规定时间进行全面性保洁,不定时进行巡回保洁的方式。巡回保洁重点为除办公区域外所有涉及到旅客的区域。通过实行保洁分区负责制,划定责任区域,规定巡回保洁及检查频率等措施,以保证各区域在规定时间的清洁。按期清洗园区用房墙面。办公区域执行“零干扰”保洁服务措施,在非办公时间进行全面性保洁,办公时间进行巡回保洁的方式。巡回保洁重点为园区用房、沙滩广场、景区通道等部位。 ②、保洁服务基本要求:分析各区域的卫生保洁特点与重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相关区域进行清洗、消毒,保证环境整洁;环卫设施包括景区内的大垃圾桶、茶叶篓及桶、烟灰桶、蹲位内的小垃圾桶等;及时清理垃圾,每月定期清理、检查雨水井、污水井,发现不通及时通知采购人处理,雨季、台风期间,更要及时巡查,确保无鼠害、虫害,维持保持整体环境整洁。 备注:采购人将安排工作人员随机流动拍照抽检,抽检到未清洁到位的地方,第一次给予提醒并罚款50元处理,若同一个地方抽检到二次以上的,则罚款以50元为基础进行翻倍处理,在每月支付清洁保洁费用中直接扣除。 ③、保洁具体要求。A:目视清洁:玻璃门窗无灰尘、污垢、污渍、水渍、手印,玻璃透亮;玻璃与结构框之间的缝隙无污垢;墙面、扶手、消防栓管、信报箱、寄存柜、公告宣传栏无积灰;人行、车行通道、楼梯台阶面干净,无杂物、污渍;公共部位无乱悬挂、乱丢弃、乱堆放、乱贴乱画现象;管线无污迹、无积灰,油漆无脱落、无锈迹;灯具、灯座、灯盖、灯罩、无积灰;管道标识、指示牌等公共设施目视无明显灰尘;果皮、垃圾箱无满溢现象;无过夜垃圾,桶箱内外无污渍;办公用房地面无污渍、积水;地面无杂物、垃圾、积水、污渍,目视干净;雨、污水管道无堵塞;雨、污水井底部无沉淀物,内壁无粘着物,目视无苍蝇飞绕;井盖无污迹;化粪池无积物浮于面上,出入口通畅。天花板无灰尘、蜘蛛网、污渍;无明显灰尘、手印、污迹,无乱张贴,灯具、天花板无明显灰尘;地面及地毯干净、无污迹;门轨无灰尘、砂土。公告栏、宣传栏等无乱贴乱画现象,园区用房及所有旅游公厕外墙无污染;地面、墙面石材清洁保养达到光洁明亮,无明显划痕,无污迹,无粘附物,无灰尘;园区通道及周边无落叶,沙滩可视垃圾。B:环境卫生:管辖区域内无水渍污渍、无明显鼠害、虫害发生。 (三)、服务费用:以下费用由保洁公司承担: 1、办公设备; 2、保洁器具(垃圾清运车、垃圾桶、垃圾袋、抛光机、烘干机及日常工具等); 3、保洁费用(除防疫物资外包括消毒剂、清洁剂、洗手液、防滑垫、保洁工具等); 4、所有保洁员的薪资、福利、服装、伙食和住宿; 5、保洁管理办公费; 6、所有保洁人员的人身安全责任由保洁公司承担。 7、保洁公司聘用人员工资不得低于福建省人社厅印发的《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148号)规定中秀屿区最低工资标准。(须提供承诺函并盖章,未提供的按无效标处理。) 以上没有列出的费用,均由业主承担。 (四)、其它事项的说明 1、如果保洁公司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再延长7天内,仍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业主将按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2、为保证本项目的服务质量,保洁公司应加强对项目经营的管理和支持,若保洁公司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下列行为,视情况分为轻度违约、中度违约和严重违约。 (1)、下列行为将视为轻度违约行为,处以月保洁管理费1%的罚款,从每月支付的物业服务费中直接扣除: ①、采购人对保洁公司的某处保洁等服务不满意,且连续两次提出改进意见仍没有得到有效改进的; ②、其他轻度违反服务要求的行为。 (2)、下列行为将视为中度违约行为,处以相当于月物业管理费10%的罚款,从每月采购人支付给保洁公司的物业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并依法追偿损失并追究保洁公司相应的法律责任: ①、发生轻度违约行为任一款三次以上的; ②、其他中度违反服务要求的行为。 (3)、下列行为将视为严重违约行为,处以相当于月物业管理费50%~100%的罚款,从每月业主支付给物业公司的保洁服务费中直接扣除,同时业主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法追究保洁公司的法律责任和追偿损失: ①、试用期内发生上述事故则根据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的50%,直至全部,并依法追究保洁公司的法律责任。 ②、其他严重违反服务要求的行为。 上述所有罚款视为保洁公司的违约教训与代价,在违约行为得到有效纠正后,业主对物业公司不再作其他形式的返还或补偿。 3 、发生上述的轻度违约、中度违约及严重违约所扣罚款均从每月支付给保洁公司的物业管理费中直接扣取,履约保证金必须全额由业主保管,以备应对物业公司出现的其他违约情况。 4、保洁管理期限为2年,第一年的第1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时间满后,根据采购人、使用人对物业管理服务的考核清洁、保洁服务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业主有权解除合同。 5、保洁公司根据有关保洁管理法规与业主签订保洁委托合同,对该保洁实行统一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6、每次月5日前物业公司提供上月服务费的正式税务发票,业主在收到发票并对物业公司进行考核合格后15日内转账支付。 7、业主与保洁公司的权利、义务,依福建省建委制订的相关内容执行。 8、其他未尽事宜待双方签订保洁服务合同时再予以确定。 9、本附件作为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 (五)、保洁公司人员素质管理要求 1、上岗要求及服务准则:所有管理人员和员工按岗位要求统一着装,佩戴工作标志。言行举止符合行为规范要求。 员工服务准则: (1)、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管理技能,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树立“以人为本,客户至上,服务第一”的宗旨,做好本职工作。 (2)、上班时间穿戴整齐,按规定着装,佩戴工作牌,保持精力充沛,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做不雅观的举动。 2、工作人员的考核 (1)、部门负责人的考核内容: ①对公司、管理制度政策的落实情况; ②会议培训学习情况; ③年终互评情况。 (2)、考核的内容 ①日常考勤:每月统计1次,统计每人每月上班时间,加班天数,早退、迟到、事(病)假、旷工等; ②仪态仪表:制服穿着,胸卡佩戴、仪容等; ③工作笔记:员工必须按照岗位的规定,认真如实填写工作登记本,每次培训认真做好笔记,物业公司随时检查,并作为员工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④员工考评表:保洁公司员工每月必须填写一份《员工绩效考评表》,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并提出工作建议及存在问题,自评后由部门负责人进行评分,并及时汇总,此表作为年终员工考评的重要依据之一。 3、保洁员工培训 (1)、培训工作原则 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2)、培训系统的实施运作 ①、针对各区域的管理特点来设置培训目标并拟订实施计划。 ②、有效运用各种培训形式和方法,确保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③、通过对员工进行考核,以了解培训的有效性及员工的接受程度。 ④、根据对考核结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调整培训思路并确定未来培训重点。强调将理论应用到实践工作中。 (3)、培训的组织方式 ①、培训职责:A: 保洁公司负责员工日常培训计划、协调、组织、考核等工作。B:理人员根据公司提出的培训计划进行培训,并对培训实施评估和反馈。 ②、培训形式:实行公司与管理现场两级的培训,根据培训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其中在岗培训是培训的主要形式。 ③、培训实施流程:员工培训分为三个阶段,即:岗前培训——岗位转正培训——在岗培训。每位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为期一周的入职培训。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转正。转正以后员工将接受长期连续的在岗培训。所有培训课程结束后均进行考核、评价,并归档管理。 3、员工培训内容:由保洁公司自行制定后实行。 (六)、招标相关要求: 1、投标人应结合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本次招标服务内容现场考察情况,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切实可行的管理方案、人员配备情况、人员招聘计划、人员培训计划、确保人员相对稳定的措施,并承诺其方案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在工作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不得追加任何费用。 2、投标人提供的管理方案和人员配备方案必须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在工作内容和工作量不变的情况下,采购人不再支付因投标人方案不完整而引起的任何费用,若招标方需临时增加保洁人数,每人同一连续服务期在10天内(含10天)的服务费为140元/天,每人同一连续服务期在11天至20天的服务费为120元/天。 3、投标人应接受采购人制定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根据项目管理的需要建立各种规范化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 4、投标人应配备所需的管理人员及各专业技术人员,并明确所配人员结构构成、人员数量。建立完善各类人员工作和业绩考核制度。 5、所有人员要统一着装(服装款式与颜色须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且征得业主方认可),持证上岗,佩戴明显的标识,工作人员对应的责任区域要相对固定。 6、投标人须以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要求及评分标准的各评分细项为基础,详细说明将提供的服务方案及措施。 7、中标人应视污染程度随时增加保洁次数。 (七)风险与责任机制认定 1、中标人(保洁公司)自行负责其招聘员工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如发生工伤、疾病乃至死亡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中标人全部负责,中标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行为准则。 2、全部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标准执行,因工作原因产生的加班(含节假日加班)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标准由中标人支付给员工加班费。 3、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以公安部门裁定为准;非治安事件的责任认定,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以诉讼或仲裁方式认定。 4、中标人在履约过程中若有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及相应的赔偿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业主不承担所有责任及义务。 三、商务条件(以下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交货时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内交货;2年(签订合同后的第1个月为试行期,若不能达到采购人要求,则采购人可单方解约并更换保洁公司),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合同正式签订10天内,由保洁公司开始介入管理,全面接管原保洁服务工作,确保标书内所有区保洁的正常运转。 2、交货地点:莆田市湄洲岛旅游服务有限公司管辖区域。 3、交货条件:现场交付,符合招标要求。 4、是否邀请投标人验收:不邀请投标人验收。 5、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5%。(1)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以现金、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则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并没收该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本须知规定重新招标。(3)履约保证金在中标方完全履行合同后,且没有任何违约的前提下予以无息退还。如中途不履约合同,中标方在采购人告知规定的期限(3天内)还未履行合同,将解除合同,并没收其保证金。 6、履约验收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规定要求,验收合格。 7、合同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结算,中标方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采购人于每月10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办理支付手续,向中标方支付上月服务费,如中标方提供服务不足一个月时按日计算。 四、其他事项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若出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有强制性规定但招标;文件未列明的情形,则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执行。 2、其他:违约责任 中标人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其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中标人方完全承担: (1)所提供的货物、配件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2)不能按期交货并造成合同工期延误,若中标人延误超过15天交货,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没收未结算的全部货款; (3)违反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与性能、售后服务等行为; (4)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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