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x-20190528-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明
标书截止时间2019/06/27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201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ZX-20190528-1

  1、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就“2019年法律顾问服务”(采购编号:ZX-20190528-1)以公开竞争性磋商方式对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竞争性磋商。

  2、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

  期限

  服务地点

  内容

  响应时间

  一般性法律咨询服务

  一年

  北京

  1.提供我院日常科研业务与管理中的所遇问题之法律咨询服务,依法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2.起草、制订、审查和/或修改日常科研业务与管理中的各类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应我院要求,参与合同谈判,起草、审查和修改谈判中往来法律文件,并提供法律分析与论证;

  4.应我院要求,就我院已经或将要发生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分析与论证,提供解决方案,出具律师函,发表律师意见或者参与纠纷进入法律程序前的谈判、协调与调解;

  5.从法律角度协助审查、修改企业劳动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聘用、培训、福利待遇等劳动人事管理;

  6.应我院要求,对我院重大经营决策、重大投资提供前期法律分析、论证,并提供法律意见与建议;

  7.对我院涉及知识产权的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和建议;

  8.应我院要求,就我院日常科研业务与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及法律风险管控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9.参加我院的有关业务会议,参与磋商、谈判、调研,进行法律分析、论证;

  10.配合我院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为我院员工每年至少举办1次法律培训,提高员工在经济活动中利用法律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的意识和水平;

  11.见证我院有关重大法律活动;

  12.提供法律法规信息,并及时通报与我院业务有关的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立法原理、司法解释、执法动态;

  13.按季度对我院的合同修改及其他法律事务进行小结,并向我院提供书面报告;

  14.合同期限内双方一致商定的其他事项。

  发出通知后一个工作日内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部分技术(服务)规范书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3、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供应商必须遵守相关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采购文件的售价及获取方式:

  1)磋商文件售价:无。

  2)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19年6月25日至2019年6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获取采购文件。或邮件获取采购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7月4日上午9:00

  2)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

  3)响应文件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由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4)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6、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价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网(www.zhaobiao.cn)、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官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公司邮政研究中心

  详细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建材城西路65号

  邮 编:100096

  项目联系人:李明

  电 话:010-82913076 19910789029

  电子邮件:limingcpst@postoa.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珠市口支行

  开户账号:0200003109200370344

  纳税人识别号:91110114MA01G8L78

  


公告来源: http://www.chinapos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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