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二期工程
金额
29052.05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1/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9052.05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黄188059309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2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二期工程

发布时间:2022-11-28 16:3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德市水陆联运中心二期工程已由宁德市蕉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闽发改备[2018]J0100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宁港水陆联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宁德市宁港水陆联运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下塘村疏港路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二期建筑面积110979.38平方米,主要建设二层4~6#配送仓库、楼层货物通道及配套设施相应给排水、消防、供电、室外附属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二期建筑面积110979.38平方米,主要建设二层4~6#配送仓库、楼层货物通道及配套设施相应给排水、消防、供电、室外附属等。具体以本项目施工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建市〔2016〕22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中的1.4.3二级资质承接范围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 号)中单体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的工业、民用与公共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关于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和类似工程业绩设置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7]39号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90520563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7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670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体建筑面积为20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单跨跨度17米及以上的工业、民用建筑。注 ①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非联合体)承接; 类似工程业绩属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的,应为依法独立承接或联合体承接,若为联合体承接的,投标人应为联合体成员之一且至少应承担主体结构工程施工工作;②业绩工程存在地下室与多个单体结构相连情形时,单体建筑面积可以是群体建筑中某一单体的地下室与其他单体相连且为整体基础的,其地下建筑面积可与其上的某一单体建筑面积合并后的总面积计算;③单体建筑面积及单跨跨度以本招标文件的说明为准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文件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②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12月22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161.207.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宁港水陆联运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桥区余复路16号天行商务中心第二层,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3-2620176,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大道6号(九龙商城)4幢2层2-E,邮编:352100

电子邮箱:/

电话:18805930992,传真:/

联系人: 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宁德市蕉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宁德市蕉城区八一五西路8-1号建业大厦

联系电话:0593-2812128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33号(宁德市蕉城区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593-2828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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