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07月25日 14:00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 | ||
品目 | 地质灾害防治 | ||
采购单位 |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25日 14:00 |
评审专家名单 | 赵宇、高铭、马准、李素美、何亮亮(采购人代表) | ||
总中标金额 | ¥346.6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亮亮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56713366 | ||
采购单位 | 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88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256713366 | ||
代理机构名称 | 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联合中心D座5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656768885 |
一、项目编号:
BZSJ2024CG129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阜阳市勘测院有限公司和阜阳市测绘院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西清路1151号双清湾水街广场C-5#商办楼3-4层
成交金额:叁佰肆拾陆万陆仟元整(¥3466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项目名称: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 工程范围: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采购内容完成全区房屋建筑承灾体调查,摸清房屋建筑底数,建立互联共享的集房屋建筑要素信息为一体,反映承灾体数量、空间分布与设防水平调查成果数据集,满足高新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信息需求。 项目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工期:20日历天 工程质量:合格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宇、高铭、马准、李素美、何亮亮(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收费金额:34728元(不含专家评委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6月27日
3.开标日期:2024年7月18日
4.资格能力条件:甲级测绘资质,证书编号:甲测资字34100352。
5.业绩:1.谯城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项目,合同签订时间2023年5月10日;2.颍东区全国自然灾害综合普查(房屋建筑)第三方服务项目(一包),合同签订时间2021年12月27日。
6.信誉(荣誉获奖):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91341200485858303B);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91341200485858303B);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编号:91341200485858303B);
7.项目负责人:常城、注册测绘师证书编号341225198904252336;
8.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原因:淮北九天测绘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所属行业类型及资质证书不满足招标公告中其他资格要求(专业范围包含界线与不动产测绘、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蚌埠市勘测设计研究院,投标文件中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填写所属行业类型。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8月5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亳州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58-5110009。
(五)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成交通知书。
九、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亳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安徽省亳州市牡丹路885号
联系方式:0558-5189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萧山区联合中心D座5楼
联系方式: 0558-5580685、18656768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 0558-5580685、18656768885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联合体协议书、中小型企业声明函。
2024年7月24日
招标文件.pdf
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联合体协议书、中小型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信息:
中标公示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