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项目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26 17:3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项目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及财政统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总投:该工程总投资估算为60967.95 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用为50690.89万元,建设其他费用 4613.83万元,预备费用2765.24万元。
三、招标范围和内容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莆田联发修造船基地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3.1 设计主要内容包含不限于:
设计范围为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平面布置、水工结构、陆域形成等专业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和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
3.2 采购范围:本项目工程建设所需全部材料、设备及设施的采购。
3.3 施工范围: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施工图纸为准。
3.4 其他范围:中标人必须负责与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可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负责协助发包人办理规划、建设相关的所有审批、报建手续。
四、计划工期:
总工期548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地质详勘报告;自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专家审查),初步设计经部门批复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中标人必须无条件负责修改设计图纸,直至经有关部门审查或审批通过,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竣工,对本项目全程服务);施工工期448日历天。
五、质量标准:
5.1 勘察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住建部现行水运工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满足使用单位的需求。
5.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交通运输部、住建部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03月05日08时30分00秒。
七、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06日12时00分,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
八、投标人须知3.5.3 “近年类似项目情况表”中:Ⅰ、设计业绩应附:①合同协议书、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意见或批复文件复印件;③联合体投标的,设计单位提交的作为联合体成员方完成的设计业绩,视同满足要求;Ⅱ、施工业绩应附:①合同协议书、②工程接收证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或质量鉴定意见)扫描件;③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能证明其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的业绩;Ⅲ、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应附:①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②工程接收证书(交/竣工验收证书)扫描件,③如系联合体业绩的,还须同时提交该业绩的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注:本项目通知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不一致的地方,以本项目通知为准。
招标人:福建莆田联发船舶修造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建互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