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部文化氛围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6/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4)项目组人员要求:①项目组人员中配有相应的电工作业人员和高处作业特种人 员其作业范围包含(高处安装、维修、拆除)。②项目组人员中配有至少3名相应的设计 人员,具备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6个月及以上)。
3.6其他要求:
(1)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声明函。
(2)投标人在参加军队组织的招投标活动中,需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供应 商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注册。请各投标人及时进行注册登记,并在递交文件时以及在投标 文件中提供注册佐证材料。
(3)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出现《军队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行为负面清单》中的 行为(提供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 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采用下列任意一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5.1.1现场获取:请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省 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 B座15层)前台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①投标人需在“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https://www.e-
czt.com/)”下载本项目的公告附件“文件获取登记表”填写并带至现场获取文件;②营 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③若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 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④ 联系人的电话、E-
mail等联系方式资料;⑤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1.2网上获取:请于2024年6月6日08时30分至2024年6月13日17时30分前登录云南木 典采招投交易网(网址:
6月13日17时30分。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871-63310852(工作日)、13330461583(周末、节假日)。
5.2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3招标文件费用的缴纳,统一采用公对公转账的方式,不接受私人对公转账、也不 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开户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汇款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汇通支行
账号:2502038009024579141
5.4为保证招标文件获取时支付凭证审核效率,请在对公转账备注栏填写项目编号+公 司名称+费用类型。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白云路13-
4号共享会议室402(云南省交警培训中心正对面)。
6.2 逾期送达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木典采招投交易网(https://www.e-czt.com/)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某部
地址:昆明市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871-64770122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层)
联系人:段秋祺、赵金苏、沈少餘、张嘉铭、蔡慈进、阮敏杰
电话:0871-63331741转7506、18083849091
电子邮件:
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GPC-2024-0256)
的公开招标结果,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天津市典型工业园区水
环境问题评估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年度复核项目第一包典型
工业园区水环境问题评估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咨询报酬。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技术服务协议,
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乙方进行技术服务的内容和要求:
1.服务内容
(1)制定评估手册
制定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和排水管网调查评估手册,
指导各区开展调查评估。
(2)工业园区污染排放情况调查分析
收集梳理排污许可证、园区污水处理厂等在线监测数据,核
算各类园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
对重点园区水污染物排放情况开展调查,包括造纸、印染纺
织、化工(原料药制造)、石油、电子、金属制造等重点行业园
区,筛选特征污染物排放量大5个园区,对园区配套污水处理厂
开展2期进出水监测,监测指标包括重金属、石油类、氟化物等
特征因子。
(3)典型工业园区排水管网雨污合流、混接点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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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常规污染物排放量大、重点行业聚集(特征污染物排放量
大)、可能影响重点断面水质的5个保留整合工业园区开展排水
管网雨污合流、错接混接情况核查。
对园区内雨水提升泵站、重要观测井开展水质监测,监测不
少于2期,监测因子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pH等,对
重点行业园区同时监测行业特征污染因子。
选取2个撤销取缔园区开展管网建设和污水收集处理情况
调查,建立问题清单。
(4)典型工业企业和工业园区的雨洪排口和初期雨水处理
情况复核
对上述开展排水管网雨污合流、混接点核查的5个工业园区
进行雨洪排口调查评估,形成排口清单,并开展排水水质评估。
对工业园区内各类雨水排口(泵站前池)开展水质监测,监测
不少于2期,监测因子包括COD、氨氮、总氮、总磷、pH等,
对重点行业园区同时监测行业特征污染因子。通过水质监测分
析,形成工业企业/园区的雨洪排口问题清单。
对5家石油、化工等特征企业和园区初期雨水收集处置情况
进行调查,开展特征污染物补充监测。
(5)典型园区工业废水处理现状调研及分质处理
①重点行业企业生产废水水质现状调查评估
选取1个食品行业为主的园区,对园区内至少5家典型行业
企业出水进行监测,分析协商排放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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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相关要求,通过甲方组织的项目验收。
3.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由甲方组织项目验收。
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方指定。
第八条 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1.双方应认真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各项权利义务,任何
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如
果因甲乙双方共同原因对合同一方或双方造成损失的,由双方协
商解决。
2.乙方未按约定完成技术咨询成果导致工作停滞或延误,
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经费并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若因工作质量问题需要返工,返工费用全部由乙方
自行负担。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部分或全部工作
转让第三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
付全部合同款,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第九条 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
方式完成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做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
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乙方不承担责任。
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具体承担方式为: 双方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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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条 双方确定:
该项目技术服务工作成果归甲方所有,乙方对甲方提
供的技术资料具有保密义务,成果及相关技术资料乙方不得用
于本项目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一条 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佟欣
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张荣祥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
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1.项目进行中甲、乙方之间的信息沟通,以便于合同履行;
2.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确定,出现以下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
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_发生不可抗力_。
第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四条 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 无 o
第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叁份,乙方叁份,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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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公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之史 (签名或盖章)
2024年6月 日
乙方:天科院环境科技发展(天津)有限公司 (公章)
畴脖章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2024年6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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