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移动辽宁公司2025年至2026年沈阳分公司机房(场地)租赁合同代理服务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梦琦13555715872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辽宁公司2025年至2026年沈阳分公司机房(场地)租赁合同 代理服务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辽宁公司2025年至2026年沈阳分公司机房(场地)租赁合同 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于2024-11-29 09: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 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中选候选人依次为:沈阳峰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中选份额55%;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 选份额45%;辽宁荣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12-23 15: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 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魏梦琦、张欢、高荥、刘超、苗璐、李佳美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3555715872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13555715872@139.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 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 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 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 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辽宁有限公司/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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