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源县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城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已由 涞源县发展改革局以涞发改招标核:(2019)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对14条城区市政道路进行提升,改造范围道路总长10265.0米,通过拆除现有道路对路面进行大修,新增道路的污水管网,并对部分道路的绿化及照明工程进行提升改造的监理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乙级监理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质,无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14至2019-03-20,每日上午0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在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资料,领取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A4纸张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投标申请人须持: 1、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3、项目总监需取得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备注:投标单位现场报名之前,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验证。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并验证通过的,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09 13:30,地点为 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涞源县 | 地址: | 保定市隆兴中路77号隆兴商务中心B座16层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徐长河 |
联系人: | 马涛 |
电话: | 0312-7321373 |
电话: | 0312-3372881 |
传真: | 0312-7321373 |
传真: | 0312-3372881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zhaobiaoleader@126.com |
网址: | 无 |
网址: | 无 |
开户银行: | 无 |
开户银行: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 |
账号: | 无 |
账号: | 6100 1201 0000 0350 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