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中心、海关原西区、附属区域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施的更换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czsjcg202310-01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政务中心、海关原西区、附属区域监控摄像头及配套设施的更换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1、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四、比较与评价6.2技术标评审细则2总体技术方案评审细则“依据本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建设原则、建设标准和建设规范,客观评价投标人对系统总体建设和系统详细设计的理解和设计,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实施方案、人员符合业主实际需求,由评标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人员配备数量满足项目要求、组织有序,人员专业及经验针对性强,安排合理的得3分;2.覆盖较全面、要点较突出、有一定针对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有一定的适应度,人员数量、专业及经验基本满足项目需求,有一定可行性的得2分;3.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4.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依据本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建设原则、建设标准和建设规范,客观评价投标人对系统总体建设和系统详细设计的理解和设计,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技术和实施方案、人员符合业主实际需求,由评标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总体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分:1.人员配置、技术和实施方案覆盖全面、要点突出、针对性强,内容完整详实,技术和实施方案流程步骤清晰,与本项目实际需求适应度高,人员配备数量满足项目要求、组织有序,人员专业及经验针对性强,安排合理的得3分;2.人员配置、技术和实施方案覆盖较全面、要点较突出、针对性较强,内容完整,表述清晰,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求,人员数量、专业及经验能满足项目需求,有较强可行性的得2分;3.人员配置、技术方案配置简单,技术和实施方案方法流程步骤混乱欠缺,且出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性内容的得1分;4.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四、比较与评价6.2技术标评审细则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评审细则“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项目实施工期响应情况、组织计划及人员、系统安装调试计划、系统集成计划、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整体验收计划。1.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详实,表述清晰,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2.方案具有一定的可行性、准确性、合理性,满足项目需求的得1分;3.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项目实施工期响应情况、组织计划及人员、系统安装调试计划、系统集成计划、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质量保障措施、整体验收计划。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具有计划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内容完整详实,流程步骤清晰,完全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分;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完整,可行性较强,方案配置简单,方案方法流程步骤混乱欠缺的得1分;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四、比较与评价6.2技术标评审细则4维保服务能力评审细则“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人员安排、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便利性。1.方案针对性强,具有可操作性得2分;2.针对性较强,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得1分;3.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仅限于售后服务体系、服务人员安排、服务响应时间和服务便利性。1.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实,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售后服务方案流程步骤清晰的得2分;2.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方案较合理、售后服务方案流程步骤有缺项或关键点缺失的得1分;3.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四、比较与评价6.2技术标评审细则5培训计划评审细则“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分:1.培训计划合理、完善、详尽、完全适合项目要求的得2分;2.培训计划基本可行、部分存在不足的得1分;3.方案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评委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培训计划进行综合评分。包含但不仅限于培训人员、培训时间、培训周期频率等。1.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完善、详尽、完全适合项目要求的得2分;2.培训计划内容完善,方案流程步骤混乱欠缺,且出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性内容的得1分;3.培训计划不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本项目招标文件中21.5“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验收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更正为“投标报价的价格是完成项目全部内容(包括后期的相关服务)交付的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总价。”
更正日期:2023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此更正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网站通知内容,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滁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处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市政务中心
联系方式:0550-38200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凯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滁州市来安县峰汇国际16楼1618室
联系方式:0550-5620668、182550417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妍、张晓倩
电 话:0550-3820002、18255041786
五、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