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代理机构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朱柏睿010-5996462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24
公告正文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烯烃厂乙烯罐区增设激光监测系统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6日

本标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操作,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并使用CA数字证书加密制作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下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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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招)燕山石化烯烃厂乙烯罐区增设激光监测系统项目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燕山石化烯烃厂乙烯罐区增设激光监测系统项目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招标(WZ20230724-3809-9587-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激光反射式可燃气体探测器\C2H4 0-50000ppm 隔爆型 4-20mA+HART+RS485+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2.00

包1-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
2
激光扫描式可燃气体探测器\C2H4 0-50000ppm 隔爆型 4-20mA+HART+RS485+声光报警+现场显示
4.00

包1-激光可燃气体探测器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对同属一家母公司的各级子公司,只能由母公司或者一家子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3.1.7 五年内在国内石油石化装置有乙烯激光泄漏监测设备供货业绩(业绩以合同盖章扫描件及发票为准)。
    3.1.8 投标产品技术规格须完全满足询价技术文件的技术性能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不允许有负偏离,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项目并说明,如没有偏离项应填写声明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上述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3.1.9 投标产品固定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技术要求须满足:(1)固定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的激光检测模块与摄像机视频模块应位于云台同一侧,以确保检测激光与视频画面中心标靶(用于明确指示检测画面中实时检测位置)在不同距离下指向位置始终保持一致;(2)固定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采用检测仪、摄像机及云台一体化设计,可独立运行,在没有其他设备控制下可独立完成扫描运动和检测、报警功能、与上位机通信;(3)检测气体:乙烯(C2H4),检测范围:(0~50000)ppm.m,检测距离:≥100m;(4)固定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测距参数满足:测距范围:≥100m,测距精度:±1m,分辨率:0.1m。
    3.1.10 投标产品固定反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技术要求须满足: (1)固定反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为收发一体式设计,其中发射端为分体式设计,由光谱分析单元和激光控制单元两部分组成,光谱分析单元与激光控制单元仅使用光缆连接,单个激光控制单元可灵活拖带多路光谱分析单元;(2)光谱分析单元和激光控制单元两部分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防爆产品权威认证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3)检测气体:乙烯(C2H4),检测范围:(0~50000)ppm.m,检测距离:≥100m。
    3.1.11 投标产品固定反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须具备国家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
    3.1.12 投标产品固定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固定反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均须具备有效的SIL3安全等级认证证书、CE-EMC电磁兼容性认证证书。
    3.1.13 投标产品固定扫描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固定反射式激光气体遥测仪均须具备防爆电气产品检测机构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且证书在在有效期内,认证机构须为中国国家级的防爆认证机构,包括NEPSI、CQST和PCEC,也包括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际权威认证机构,如IECEx、ATEX等。防爆等级不低于Ex d ⅡC T6 Gb,防护等级不低于IP68。
    3.1.14 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相应国际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制造商证书认证范围需包含生产“激光气体检测仪”、“激光气体遥测仪”、“激光甲烷检测仪”等激光类型的气体检测产品方面的内容。
    3.1.15 投标人具有激光监测类技术产品国家级安全管理部门技术鉴定报告。
    3.1.16 投标人须为具备投标产品的设计、生产制造、检验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的生产商,须具备激光监测技术相关发明专利证书。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4日 8:00时至2023年7月20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7月24日09: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4日09:00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3年07月24日09:00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CA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KEY,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CA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统软件操作,请咨询400-8198786;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95388-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不予退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一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一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识别第一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https://bidding.sinopec.com)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燕山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国事北京招标中心
地 址:
北京市房山区岗南路1号
地 址:
北京INN 3号楼8层开标室2,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6号
邮 编:
102599
邮 编:
100010
联 系 人:
边江
联 系 人:
朱柏睿
电 话:
010-80342004
电 话:
010-59964626
电子邮件:
bianjiang.yssh@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zhubr@sinopec.com
2023年7月14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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