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南溪夹河水厂、汤家汇镇管网延伸工程、南溪龙腾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涉路项目施工图设计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19.5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6/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ahjzcg2024-zx065
预算金额19.5万元
招标公司金寨县水利局
招标联系人易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工0564-7359221
中标公司合肥市飞建公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1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AHJZCG2024-ZX065
二、项目名称: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南溪夹河水厂、汤家汇镇管网延伸工程、南溪龙腾水厂管网改造工程涉路项目施工图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合肥市飞建公路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c栋702室
成交金额:195000.00元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收取。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联系电话:0564-7359221。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名称:金寨县水利局(金寨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址:六安市金寨县莲花山路与政府路交汇处附近北
联系人:易先生
联系方式:0564-7356972
2、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金寨县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金寨县新城区皖润大厦11楼金寨咨询
联系人: 董工
电话:0564-73592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工
电话:0564-7359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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