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2024年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单位公开比选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1/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参照《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和《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监督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的有关要求,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专题会议研究,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单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单位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运维地点: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
(四)工作内容:
1.项目审核。结合《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奖补办法(试行)》,对申报项目材料和现场开展核查,重点关注污染治理工艺的成熟度和技术可行性。
(1)申报项目是否满足资金奖补要求,立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属于三同时项目,是否属于减污降碳项目。
(2)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金奖补范围,涉及大气治理、污水治理、固废处置、监管能力提升或其他生态环境提升类项目。
(3)资金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奖补办法”要求开展编制;申报的建设内容是否描述清晰、真实可靠;申报的污染治理工艺是否成熟可靠,减排环境绩效目标依据是否真实有效;申请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明细是否详实:申请子项是否属于环保项目。
(4)现场核查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核实设计内容和建设内容是否与申报材料中保持一致,核实实际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是否能够实现申报材料中的环境绩效目标。
(5)根据申报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情况,出具资金申报项目的审核意见。
2.项目验收审核。对申请成功的项目开展运行验收核查。
(1)对申报项目验收报告开展审查,包括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建成后环境绩效是否达到申报承诺的环保绩效要求。
(2)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核实申报项目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3)根据验收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情况,出具项目环保验收审核意见。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至项目验收。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近2年内环保资金第三方咨询服务合同。
7.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9.提供参与本项目5名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0.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11.其他优势。
三、报价
第三方环境治理咨询服务单位,每个项目不超过3.6万元。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贰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文件.docx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咨询服务单位
(二)建设单位: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
(三)运维地点:宁东镇长城路7号企业总部大楼A座
(四)工作内容:
1.项目审核。结合《宁东基地生态环境治理提升项目奖补办法(试行)》,对申报项目材料和现场开展核查,重点关注污染治理工艺的成熟度和技术可行性。
(1)申报项目是否满足资金奖补要求,立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属于三同时项目,是否属于减污降碳项目。
(2)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资金奖补范围,涉及大气治理、污水治理、固废处置、监管能力提升或其他生态环境提升类项目。
(3)资金申报资料是否齐全,是否按照“奖补办法”要求开展编制;申报的建设内容是否描述清晰、真实可靠;申报的污染治理工艺是否成熟可靠,减排环境绩效目标依据是否真实有效;申请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明细是否详实:申请子项是否属于环保项目。
(4)现场核查申报项目的实施情况,核实设计内容和建设内容是否与申报材料中保持一致,核实实际建设过程中是否存在其他问题,是否能够实现申报材料中的环境绩效目标。
(5)根据申报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情况,出具资金申报项目的审核意见。
2.项目验收审核。对申请成功的项目开展运行验收核查。
(1)对申报项目验收报告开展审查,包括实际建设内容是否与申报内容一致,建成后环境绩效是否达到申报承诺的环保绩效要求。
(2)对申报项目开展现场核查,核实申报项目的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情况。
(3)根据验收资料审核与现场核查情况,出具项目环保验收审核意见。
(五)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至项目验收。
二、比选文件及资格要求
提交比选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申请人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2.比选代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3.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4.具备良好的财务能力,提供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6.近2年内环保资金第三方咨询服务合同。
7.企业最终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8.提供近7日内“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参选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比选。
9.提供参与本项目5名以上人员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10.完成本项目的实施方案。
11.其他优势。
三、报价
第三方环境治理咨询服务单位,每个项目不超过3.6万元。
四、参选须知
(一)文件提交:凡有符合本次公开比选要求的单位请于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3日下午15:00时前携带相关资料至宁东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宁东企业总部大楼A座911室)报名。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二)比选文件:
1.参选人提交贰份比选文件,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比选文件必须密封递交,并加盖公章,未密封的文件不予接受。
2.比选文件的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3.比选文件中要求加盖参选人公章或要求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表签字的地方均应盖章或签字。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在比选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比选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五、公开比选
(一)比选时间:2024年11月15日上午10:00
(二)比选地点:宁东基地管委会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生态环境局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比选,并邀请监督单位(由管委会经济发展局、财政金融局组成)及所有参与比选人参加。
(四)比选程序:
1.公开比选由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主持。
2.由监督单位检查比选文件的密封情况。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报价,并经参选人或授权委托人确认签字。
4.由生态环境局邀请3名专家对各参选单位的参选文件进行综合评议,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比选方法: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估法,得分最高者为最终中选单位。比选结果公示期为3日,公示期结束后5日内签订合同。
附件:
1.比选代表授权委托书
2.比选申请人承诺函
3.报价函
4.比选评分细则
附件下载: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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