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江路宏益公馆6号资产包物业(包含宏益公馆1层06号房、B1层1个停车位)出租
金额
1.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0/1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 441302-2023-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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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惠公易产惠城[2023]033号项目GJB2023-073标的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江路宏益公馆6号资产包物业(包含宏益公馆1层06号房、B1层1个停车位)出租 | ||
标的编号 | GJB2023-073 |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交易机构名称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交易信息 (成交) | |||
标的名称: |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江路宏益公馆6号资产包物业(包含宏益公馆1层06号房、B1层1个停车位)出租 | 组织方: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 |
公告编号: | 441302-2023-033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9-21 08:30:00 |
交易编号: | GJB2023-073 |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 2023-10-11 10:00:00 |
底价(万元): | 1.3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3 |
报价幅度(万元): | 0.01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3-10-11 09:00:00 |
成交时间: | 2023-10-11 10:00:00 | ||
成交人: | 惠州市倍乐口腔门诊有限公司 | 成交价: | 1.3万元 |
交易条件说明 | |||
关于惠城区江北新江路11号宏益公馆1号楼6号资产包物业招租竞价条件说明 位于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新江路11号宏益公馆1号楼1层06号房(测绘面积为155.39平方米,该面积已包含分摊面积1.29平方米;资产包还配套B1层编号为B1-211的1个停车位及房屋正面、侧面和门前广告位供承租方使用)。以现状实物为准整体打包进行电子竞价交易招租。 一、租赁物业租期及用途 物业租期10年,以现状实物整体打包出租作为商业使用。 二、租金及缴纳方式 本物业交易底价为每月人民币13,000.00元。 本物业租金在租赁期限内分为2个阶段计算(每五年为一个阶段),第一阶段的月租金按成交价计算,月租金每满五年递增一次,每次按上一阶段月租金的10%递增。若原租户竞得成功,则在第一阶段给予一个月的升级改造期(不计租金),若新租户竞得成功,则在第一阶段给予三个月的装修期(不计租金)。 租金按月支付,竞得方应于每月20日前向出租方支付当月租金,并将租金转入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出租方应提供有效票据。 三、竞价人条件说明 竞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四、竞价保证金收退 全权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代收代退竞价保证金。报名时须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为准(不接受现金报名)。正式合同生效,经业主方确认后退回竞价保证金。 五、中标后发放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要求 1、全权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城分中心代为发放成交通知书。 2、竞得方须在确定取得租赁经营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江北街道办事处(下称办事处)签订物业租赁合同(该合同由办事处提供,详见附件),逾期未签订合同的,可视为自动放弃租赁物业经营权,在报名时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双方签订正式合同时,竞得方须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万陆仟元整(¥26,000.00元)。因出租方违约导致竞得方解除合同的,出租方应双倍返还竞得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息)。竞得方违约,出租方在单方面解除合同后,竞得方不得主张退回交纳的履约保证金,并须赔偿出租方损失。 4、在租赁期内,竞得方应负责租赁物业及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门窗、排水排污、防水防漏、消防设施等)的维修维护,且须符合相应的消防、安全标准要求,并由竞得方自付相关费用;竞得方独立承担使用该物业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水电燃气费、电视电话费、网络通信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中,用电可接出租方的变配电房,电费按照商业用电价格标准计取)。 5、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竞得方可在不影响房屋主体结构及消防安全等前提下,自行负责实施该物业装修改造,但应事先将装修改造设计图纸方案报给出租方,在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改造所需费用由竞得方自行承担。竞得方若加装电梯、改造楼梯,涉及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全部由竞得方负责。竞得方在该物业租赁期间形成的所有装饰装修物、建筑物等,在合同终止时归出租方所有,竞得方不得拆除和损毁。 6、竞得方应依法依规、文明、安全经营,按照规定自行办理有关经营手续及证照,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管理,自负盈亏,并按规定缴纳经营期所产生的所有税费或罚款,自主解决大小安全事务,维护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 7、竞得方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如安全事故、劳工事故、医疗事故等均由竞得方负责。竞得方应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办事。 8、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竞得方不得将承租房屋转租给第三方。 9、其他事项以签订正式合同为准。 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许灵芝,13809693898(正常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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