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机电临时保通施工项目PGK-JDBT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改委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公路函(2020)543号文批复,项目招标人人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的委托,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现对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机电临时保通施工项目PGK-JDBT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泰州市、南通市
2.1.2建设规模:G40 沪陕高速公路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 年-2030 年)“七射、十一纵、十八 横”中“横九线”,在江苏境内呈东西走向,位于苏北沿江区域,路线总长约 368 公里,途径 南京市、扬州市、泰州市、南通市,是江北沿江交通大通道的骨架。 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是沪陕高速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十五 射六纵十横”中的“射四”,在江北串联起各条过江通道,意义十分重大。平潮至广陵段路线 全长约 48.966km,途径南通市通州区及如皋市,泰州市靖江市、泰兴市。其中通州区境内 约 2.79km、如皋境内约 29.31km、靖江境内约 10.38km、泰兴境内约 6.49km。
根据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的施工周期安排,为保证在不同的交通组织时段,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以及周边路网的通信条件、拟采用的通信系统过渡方案为路段全线南侧架空敷设保通光缆。
2.2 招标内容
2.2.1招标范围:沪陕高速公路平潮至广陵段扩建工程机电临时保通施工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PGK-JDBT标段,标段的招标范围为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机电系统临时保通设施施工、临时保通设施完成交付至拆除之间的缺陷责任期维护以及临时保通设施的拆除,具体分为二个阶段施工:
第一阶段:机电系统临时保通设施施工:全线架空杆路及架空光缆的架设;现有业务割接迁移;分幅收费站间电缆保通;临时监控设施以及缺陷责任期维护等全部服务。
第二阶段:扩建工程机电系统正式投入运营、接到发包人通知后,对架空光缆、架空杆路、临时监控及其他临时保通相关设施进行拆除及回收、地面恢复等。
2.2.2合同估算价:564.35万元
2.2.3工期要求:
第一阶段工期:自发包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3个月。
第二阶段工期:自接到发包人通知起1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公路机电工程分项);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投标人应满足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交工时间为准)以来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进行评审,投标人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 60 分。
(3)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 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 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截 止 递交 投 标 文件 当 日 , 未被 “ 江 苏 交通 控 股 有限 公 司 招 标与 采 购网”(https://zbcg.jchc.cn/index.html)列入失信行为公告名录;
(8)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9)投标人不存在苏交监察〔2007〕13 号文《关于印发<江苏省交通厅关于限制违反廉政合同的投标人进入交通工程建设市场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所述行贿行为而处于被禁止进入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市场期限内。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正职项目经理;
(2)项目总工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2017年1月1日以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在一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的高速公路(指新建或改扩建,不含维护改造)三大系统机电工程施工项目中担任过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
(3)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具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4)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
(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名,须具有建设、交通、铁道或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
3.4 每个投标人可在本次招标中对1个标段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4日17时00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下同),在首页左侧“半流程招投标”中点击“招标公告查看”在本项目招标公告下侧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申请预约”填写联系人信息(请务必留上手机号码,以便联系),完成线上招标文件领取。网上预约时,在预约息中请留下手机号码和传真号码,以便联系。请投标人务必在2021年3月4日17时00分前完成申请预约程序,逾期将不予接受。
4.2预约成功的投标人以如下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1)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标段,费用请以电汇方式提交;
(2)请于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至2021年3月4日17时00分,将招标文件费用汇款凭证截图、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发至招标代理邮箱。
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相应标段招标文件费用的,招标人不接收其该标段投标文件。
4.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
4.5在使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和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025-6901286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送交投标文件的开始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时00分;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9日9时30分;
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送交到投标会现场: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3110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根据《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公告》,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苏路60-1号
联系人:娄工
联系电话:025-83277112
招标代理: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56号大唐科技大厦A座15层
电话:025-84795461、18761662932
传真:025-84795981
联系人:贾丹、朱晴
E-mail:jiadan@jocite.com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新街口支行
账 号:320006607010141124109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