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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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7238001G01 | ||||||||||||||||||||||||||||||||||||||||||||||
招标内容: | |||||||||||||||||||||||||||||||||||||||||||||||
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丘县中心城区管网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批复文号:内发改审批【2023】50号、核准文号:内发改投标【2024】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本项目涉及城区9条路段,分别是邢瓷大街(北环路-扁鹊大道)、中丘大街(钢厂-粮库)、胜利路(西环路-中丘大街)、邢瓷大街南延(康庄路-南环路)、南二道街(朝阳大街-小东环路)、北二道街(朝阳大街以西100米-小东环路)、朝阳大街(北环路-胜利路)、平安大街(康庄路-解放路)、幸福大街(胜利路-康庄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主要改造各类管网共计54.275公里。其中污水管网7887米,分别为DN400mm管道6697米、DN500mm管道1190米;雨水管网18867米,分别为DN600mm管道1190米、DN800mm管道5169米、DN1000mm管道8006米、DN1200mm管道3706米,1400×1200mm雨水方沟796米;给水管网27521米,及破除并恢复路面等其他配套工程。
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2-06 00:00至2024-12-12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2-27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数字证书为投标文件加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内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7.1 特别说明: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按照省统一的《技术暗标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编制,对容易产生歧义、能明显区分投标单位的内容,要放入商务标部分,不能放入技术标部分。招标文件中不按照“双盲”评审要求制作的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盲评。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招标人: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张润朋,受理电话:0319-6867629);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周晓茹,受理电话:18617690717,邮箱:dachengxingtai@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内丘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319-6861834 电子邮箱:nqxjsgcztbzx@163.com 10.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1.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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