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AML/ETO融合基因等3项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4年07月30日 20:44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AML/ETO 融合基因等 3 项采购项目(二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7月30日 20:44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预算金额 | ¥41.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静、李华、刘建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91-5823555 | ||
采购单位 |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乌鲁木齐鲤鱼山南路1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1-4362028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1-5823555 |
项目概况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AML/ETO 融合基因等 3 项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XBZC-01098-2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AML/ETO 融合基因等 3 项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41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AML/ETO 融合基因等 3 项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41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AML/ETO融合基因等3项试剂采购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或备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至2024年08月0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5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 (3)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mbs格式)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政采云平台上传完成。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乌鲁木齐鲤鱼山南路137号
联系方式:0991-4362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九楼
联系方式:0991-5823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静、李华、刘建新
电 话:0991-5823555
附件信息:
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AMLETO融合基因等3项采购项目---谈判(二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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