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A045-17至A045-19管网抢修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A045-17至A045-19管网抢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A045-17至A045-19管网抢修项目
2.2比选范围:我司权属A045-17至A045-19管段存在两处顶部破损,管道上部土壤持续掉落,造成管道堵水。管道长度约70m,管道埋深约4.5m,原管道为DN500混凝土管。采用DN450的PE管道顶管置换现状管道,顶管工作井为现状检查井,若出现顶管无法完成,则中间修建工作井,预计新建检查井4座。据实结算。完工后管道流水畅通,无堵水、渗漏等。提供内窥成果。
2.3 建设地址: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得胜街;
2.4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带二维码标识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4 投标人须提供签订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合同总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类似市政排水管道顶管修复工程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逐页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5投标人须提供24个月的质量保证期(即缺陷整改责任期24个月),提供《质保期承诺书》,加盖投标人鲜公章;
3.6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消防、职业病、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规制度;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现场处置应急预案,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与环保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与3.7条信誉要求一并提供承诺原件,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
3.7信誉要求(以下信誉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人鲜公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相应内容):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比选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最终以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名单为准)。
(2)自2021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年4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比选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以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步骤“信用中国网站主页→信用信息状态下搜索单位名称→进入搜索结果→信用信息详情页面选择 [严重失信]”。
(4)不存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情形。
(5)不存在“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的情形。
(6)不存在“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情形。
(7)不存在“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形。
(8)不存在“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情形。
(9)不存在“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的情形;
(10)不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情形;
(11)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投标人不得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9投标人需委托代理人的,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3月至5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则不提供。
3.10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
3.1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4年7月29日起可自行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网上(https://www.cqswjt.cn)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 投标人须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 此项目将在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鼎山段415号几江污水处理厂进行线下开、评标(须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档(PDF格式)者,视为废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加盖投标人鲜公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投标人自行上传至重庆水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qswjt.cn);
5.2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08月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滨江大道鼎山段415号几江污水处理厂综合楼二楼安全运行科。
5.3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比 选 人:重庆水务集团江津供排水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江津区双福街道南北大道北段888号
联 系 人:胡老师
电 话:023-47569130
招采中心:重庆水务招标采购中心(咨询平台操作)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黄泥磅紫园路256号
联 系 人:徐老师、叶老师
电 话:023-67453670(咨询平台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