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CS-CG-CS-2023074
二、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安徽皖宣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4872号合肥金融港B2幢2203室
成交金额:71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备注 |
1 |
宣城 市公 安局 机关 食堂 服务 项目 |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范围:供应商应承担宣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劳务服务工作,为全体干警(500人左右)提供全年(含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早餐、午餐、晚餐就餐保障以及公务接待用餐保障;承担采购人高等级勤务期间等临时性就餐保障任务。供应商承担项目服务团队组建及管理(含工服工装购置)、餐食制作、餐具洗消、备餐分餐、食堂卫生、设备设施养护、食品安全管理等食堂日常管理事项;采购人负责提供食品等原材料(含各类物耗)、作业场所及所需设施设备、保障水电燃气供应等事项 |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服务要求:二、服务要求(一)总体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根据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中相关要求及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机关食堂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本项目现场管理工作。(2)全体人员着工服上岗,做到衣着整洁、工号清晰、服务规范、各司其职。(3)要求全体人员政治素质、专业素质过硬,坚决杜绝监守自盗、违规操作行为。(4)全体人员严格执行采购人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杜绝违法违纪行为发生,成交供应商应承担因管理不善所带来的全部责任。 (后续内容详见附件《主要标的信息》) |
我公司承诺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时间 :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 下,经采购 人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若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 70%、出现 重大事故、 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
我公 司承 诺完 全响 应本 项目 服务 标准。 |
我公司承 诺完全响 应磋商文 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仕、王泽岷、杨华(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958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宣城市公安局、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395号、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联系电话:0563-3372247、0563-301323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宣城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安局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梅溪路395号
联系方式:0563-33722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1121990501@qq.com
联系方式: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警官、秀工
电 话:0563-3372247、0563-301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宣城市公安局
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2023年7月20日
采购文件.zip
主要标的信息.zip
中小企业声明函.zip
附件信息:
[XCS-CG-CS-2023074A]宣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宣城市公安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中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