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海县西店镇望海村桥棚自然村原老年协会房屋出租项目;
2、项目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望海村桥棚自然村。
3、项目规模:宁海县西店镇望海村桥棚自然村原老年协会八间平房及部分天井出租,总建筑面积约250平方米;
4、承租期限:3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8年1月1日,具体日期以承租合同为准);
5、招标限价:最低招标限价为20100元/年;
6、承租款支付方式:中标人第一年租金在签订合同时付清,以后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付清,如未按规定上交承租款,视作自动放弃承租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重新组织招标;
7、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 12 月 18 日 10 时 30 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年满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以身份证或以公安局证明为准,开标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开标当天统一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资格。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三、投标保证金
1、按《宁海县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详见“www.nhztb.gov.cn法规制度”)
2、账户名称:宁海县西店镇人民政府投标保证金专户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西店支行
4、银行帐号:39753001040021344
5、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仟元整;
6、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6日16:00时前实际到账。
7、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电话:0574-65181028
8、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一律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否则由银行直接退回原缴纳账户,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无需到招标人处开具收据,但须及时与西店镇财政所联系确认投标保证金是否递交成功,否则由投标保证金未按时到账引起的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投标保证金不计息,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退回,未成交在开标结束7个工作日后退还。如因成交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与业主签订合同及付款的视作放弃成交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另行对本项目重新招标。
四、报名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8日至2024年12月26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宁海分公司(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319号6楼)。
3、报名要求: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报名资料:①自然人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明;②如为法人单位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委托代表人身份证及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如为法人单位报名还须提供报名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为2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间:2024年12月27日14时00分00秒
6、开标地点:宁海县西店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海县西店镇振兴南路156号)
五、中标方式
1、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性报价形式,以最高价中标的方式进行,如低于标的限价视为无效。
2、有效投标人数量为1名的,直接确定为中标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的则按随机抽签摇号的方式确定中标候人;如出现二家及以上相同报价且均为最高报价,且其中一家为原项目承租人的,原项目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六、其他
1、在租赁期间,涉及到场地的消防、水电、安全生产、物业维护及管理等费用由中标人自行负责。
2、承包期限内如遇县、镇、村或进行其他开发建设需要征用土地时,甲方将在征用土地前一个月内告知乙方,乙方无条件的按约定时间自行搬迁,同时结清租赁租金,甲方将不赔偿任何损失,乙方不得提出额外赔偿。
3、中标人中标后须自行使用,不得转让,如确需转让的,必须经招标方同意方可转让。
4、在承租期内,如需适当修理及改造,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中标人如需扩大生产空地内搭建棚房等建筑,原则归中标人处置,期满后需和招标人协商解决。
5、经营期间,要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环境污染等,如有由经营管理不当导致的事故后果发生,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赔偿。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海县西店镇望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办公地址:宁海县西店镇望海村
联系人:孙霞
联系电话:15058831956
招标代理机构:科信联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宁海县桃源街道兴宁北路319号6楼
联系人:祝永峰
联系电话:0574-825383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