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XAZX-202404SZ-002001001)招标公告[报名中]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azx-202404sz-002001001
预算金额6517.54万元
招标联系人鲁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先生0715-890985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XAZX-202404SZ-002001001)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AZX-202404SZ-0020010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安发改审批字〔2024〕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咸宁市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永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安区官埠桥镇。
建设规模:拟建的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排水箱涵工程:新建B×H=4000×2500矩形钢筋混凝土现浇排水箱涵735米,新建D2000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271米(其中顶管施工190米、明挖开槽施工80米),新建矩形钢筋混凝土顶管工作井1座、矩形钢筋混凝土顶管接收井1座。2.护坡工程:新建植被混凝土护坡140米。3.排水管网工程:新建DN250-d2000排水管道总长6539米(其中DN250压力排水管道284米、DN300排水管道338米、DN400排水管道2401米、DN500排水管道271米、d400排水管道340米、d600排水管道638米、d800排水管道720米、d1000排水管道(开槽施工)1151米、d1000排水管道(顶管施工)108米、d2000排水管道(开槽施工)147米、d2000排水管道(顶管施工)141米,新建排水管网附属构筑物277座(其中排水检查井197座、排出口3座、雨水口74座、顶管工作井1座、顶管接收井1座、排水泵站1座)。4.河道防洪排涝整治工程:河道清淤55833平方米,新建河道浆砌块石护岸700米(双侧总长),河道岸线防洪排涝整治并新建生态护岸4100米(双侧总长),明渠清淤5135平方米,明渠岸线防洪排涝整治并新建生态护岸2800米(双侧总长)。5.其他:购置移动式排涝泵车1台、便携式小型排涝泵10台、地下空间出入口挡板2500米。
其他:本项目建设概算总投资6843.08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标段是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完成后进行的EPC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全部内容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收。2.工程采购是指: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5-18
合同估算价:6517.54万元
  2.3其他: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省市设计规范、条例要求,并通过图审,符合发包人相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也称合格)、施工图纸及发包人相关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其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及其他要求详见本章附录一。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咸宁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08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CA(标证通)或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本次招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咸宁市咸
安区经济
发展(集
团)有限
公司
代理机构:
湖北永宏
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
地址:
咸安区银
桂路18
6号
地址:
咸安区金
桂路14
9号金桂
明珠
邮编:
437000
邮编:
437000
联系人:
鲁先生
联系人:
张先生、孙女士
电话:
0715-8727803
电话:
0715-8909858、13907240958
传真:
/
传真:
0715-890889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2268654@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中行咸宁咸安支行
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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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559975475430
2024年04月11日
附录:

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项目名称)咸安区官埠片区排水防涝工程工程总承包(EPC)(标段/包名称)

项目

要求

备注

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设计部分的联合体成员无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发生亏损(近一年利润大于0元)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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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第1.4.4项规定的不得存在的情形。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岗位

资格要求

数量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其中,注册建造师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3)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负责本标段(包)实施过程中的协调管理;(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1人

根据《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实施办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

其他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资格

设计负责人

取得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1人

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

施工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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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促进建筑业发展的意见(咸政规(2017)8号)第六条(二)“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进一步完善项目经理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对注册人员的执业过程监管,在招投标环节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对项目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履职行为进行事中事后监管。”的要求,在招标文件中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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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段(包)不再强制要求提交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以外的现场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

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1.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主要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 均应当在投标人处注册执业或岗位登记,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应是投标人。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要求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配置合理、品种齐全,可以充分满足本标段(包)施工需要。

联合体投标的,负责施工部分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

备注:1. 投标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2. “在所投标段(包)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包)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包)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包)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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