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项目盾构机刀具、盾尾刷、蓄电池竞争性磋商采购结果公示
采购编号:CR15G-2018-WZJC-0804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项目盾构机刀具、盾尾刷、蓄电池竞争性磋商采购已于2018年09月06日上午09:30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庙青村中窖桥公交站旁中铁十五局项目部会议室举行。评标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采购文件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磋商及评标工作,现将中标结果进行公告如下: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投标报价 (元) |
推荐 顺序 |
采购人 |
DJ |
盾构机滚刀、齿刀、刮刀、超挖刀 |
山东天佑隧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31533170.00 |
1 |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广州轨道交通十八和二十二号线项目部 |
洛阳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299470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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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维尔特隧道装备有限公司 |
3344800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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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WS |
盾尾刷、止浆板 |
山东天佑隧道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
99208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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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瑞钻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
98026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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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鑫盾机械配件有限公司 |
1001280.00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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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C |
蓄电池、蓄电池箱体 |
淮南市通霸蓄电池有限公司 |
2610000.00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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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明泰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
2935800.0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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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电机车厂有限公司 |
3378600.00 |
3 |
DJ包件、DWS包件、XDC包件评标委员会成员为:乔水旺、王约瑟、毛贤、彭元栋、李新龙、吕善、唐春轩。
公示期为3天,自2018年09月07日至2018年09月09日。公示期间,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示的评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公示单位和监督部门举报。举报人是法人的,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举报的,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即时生效。
招标组织机构: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河南省洛阳市西工工业园区汉宫路西段
联 系 人:李明 电话:0379-60892785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