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 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KJT-TJGSGKJXMYXGS-2024-YFBXZB-GC-329599)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晋中市 一、招标条件 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101414),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3〕392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G20青银高速旧关(晋冀界)至太原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4〕48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省财政和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5:5分担;寿阳西互通连接线L2涉及的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由寿阳县政府筹措;其余资金由招标人通过市场化融资解决。招标人为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起自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旧关村以东晋冀两省交界处,接正在改扩建的青银高速河北石太枢纽至冀晋界段,经阳泉市平定县柏井镇、冶西镇,阳泉市郊区旧街乡,晋中市寿阳县尹灵芝镇、南燕竹镇,止于晋中市寿阳县蔡庄枢纽,与青银高速蔡庄至龙白段及在建青银二广高速公路太原联络线相接,路线全长101.062公里。 全线改扩建平定(枢纽)、旧街(枢纽)2处互通式立交,移位新建平定东、阳泉、寿阳3处互通式立交,新建娘子关、阳泉南、寿阳西3处互通式立交;设监控通信分中心1处(新建)、监控通信站1处(利用原监控分中心改建)、养护工区2处(新建)、隧道管理站2处(改建1处、新建1处)、匝道收费站6处(改扩建1处、新建或移位新建5处)、服务区2处(移位新建1处、新建1处);主线桥梁15584.4米/65座(特大桥2806.5米/2座,大桥11659.8米/44座,中桥956.4米/13座,小桥161.7米/6座),隧道4886米/6座(新建长隧道2367.5米/2座、中隧道667.5米/1座、短隧道776米/2座,改扩建隧道1075米/1座)。同步建设寿阳、寿阳西互通连接线共10.085公里。房建总占地面积527.2亩,其中,利用旧原场区占地112.91亩,新增占地414.29亩,总建筑面积37974.74㎡ 。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改扩建,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整体式拼宽路基宽度40.5米,单侧分离新建路基宽度20.25米。新建及拼宽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利用既有桥梁沿用原荷载标准,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寿阳、寿阳西互通连接线均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建设。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FSZCB1标段:招标范围为青银国家高速公路旧关至太原(晋冀界至寿阳蔡庄)段改扩建工程附属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主要工作内容: (1)完成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消防工程、采空区处治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勘察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及后续服务工作(含本标段范围内的设计变更),并提供相应图纸、项目专用技术规范等其他资料。 (2)完成标段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机电工程、房建工程、消防工程、采空区处治工程、绿化及环保工程、智慧交通工程等工程项目的施工、交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计划工期54个月,其中施工图勘察设计周期6个月,施工工期48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24个月。(房建工程缺陷责任期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FSZCB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列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资质甲级;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本项不适用); ④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资质类别:勘查、设计),或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甲级; ⑤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⑥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⑦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⑨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甲级或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甲级资质(资质类别:施工)。 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⑨项资质;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同时具备上述第⑤⑥⑦项资质,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同时具备上述第①②③④项资质。 其中:投标人第②项中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资质甲级、⑤⑥项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持有上述第②项中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资质甲级、⑤⑥项资质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一致。投标人第①②③⑤⑥⑦⑧项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持有上述第①②③⑤⑥⑦⑧项资质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中的企业数据库,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其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一致。投标人第④⑨项资质(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持有上述第④⑨项资质的联合体各方)应进入自然资源部“全国地质勘查行业监管服务平台(https://dkjgfw.mnr.gov.cn)”中的全国地质勘查单位一览表,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其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一致。 3.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且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1.3 业绩要求: (1)勘察设计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同时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2)施工业绩: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工程施工业绩。(若1项业绩同时包含以上多项内容,分别予以认定)。 注:若提供公路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按其承担的任务可同时对设计和施工业绩分别予以认定。 3.1.4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至少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2)设计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作为设计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至少同时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和机电工程)的施工图勘察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且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同时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至少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也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4)施工技术负责人:1名,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总工近三年内(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至少包含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或机电工程)的施工业绩。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施工技术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专职安全负责人:1名,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登记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2本项目的初步勘察设计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审查单位、设计安全评价咨询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及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不包括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4信誉要求 3.4.1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工程投标资格的单位,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2 投标人未进入清算程序,未被宣告破产,未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3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扣或吊销执照,未被吊销资质证书; 3.4.4 投标人在山西省公路建设市场未发生重大违约问题; 3.4.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4.6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 3.4.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施工负责人、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6家。 (2)联合体成员之间分工相同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分工不同的,按各自资质业务许可范围核定资格;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所有成员方的有关责任与义务并就合同条款共同分担合同的义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12月30日18时00分至2025年1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方法:登录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网址:http://jt2.jcebid.com)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注:(1)凡有意参与的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 “交易市场主体库”栏目进行注册,详情请查看交易市场主体库注册指南(网址:http://jyzt.sxzwfw.gov.cn/ztxxzc/index.jhtml)。 (2)如需办理CA数字证书,请查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中“数字证书交叉互认”(网址:http://prec.sxzwfw.gov.cn/cajchrpt/)栏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法: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交易平台。逾期递交或未正常递交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不予受理。 5.3 递交地址: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 开标方式:远程线上方式开标(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本项目可以采用现金保证金或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保函、电子保函等非现金交易担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八、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提出异议的渠道:通过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提出 电 话:0351- 7075969 九、其他公示内容 9.1 招标人将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9.2 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综合评分法。 9.3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网》《山西国资数智采购系统》《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采购交易平台》《金蝉电子招标投标综合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山西省交通运输厅 电 话:0351-4663030 电子邮件:jttglc@sina.com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西交控太旧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西省阳泉市郊区云谷创新科技园A座10层 联 系 人:陶先生 电 话:13803451383 电子邮件:tjgkjss@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龙城大街1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邮 编:030031 电话/传真:0351-7075969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