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部油库整修改造工程等2项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2/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com-2023-bd04-112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先生010-5220548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1/16
公告正文

竞争性谈判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某部油库整修改造工程等2项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CECOM-2023-BD04-1129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 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 务期限

备注

1

某部油库 整修改造 工程等2 项工程设 计项目

(一)、以下2项工程 项目相关技术、施工方 案、安全保障、环保、进度等方案设计①油罐 除锈刷漆:x座5000立 方米立式金属拱顶油罐 油罐清洗、内外壁除 锈、罐底修复和防腐喷 涂等;②油库至加油站 输油管线更换:对现有 油库至加油站埋地输油 管线进行更换等。 (二)、派员参与设计 评审、设计交底、工程 阶段验收、工程初验、竣工验收,现地参加监 理例会次数不少于5 次。

辽宁省葫 芦岛市

合同签订 后,各项目 具体开始服 务日期以招 标人通知为 准,30个日 历天完成施 工图设计,结束服务日 期以各项目 竣工验收完 成为准


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 价。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不接受;
2.最高限价: 8.91万元;
3.本项目不分包确定 1 家供应商成交,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成交供应商投标价格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
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
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
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
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
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且近三年有油库加油站设计业
绩。
(2)项目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专业)执业资格证书和“建筑设计中级及以上职
称”,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3)本项目除工程项目设计负责人外,还应该设置各专业设计工程师。设计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
员,需提供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的2023年1月1日后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4)在近一年国内招标过程中有不良记录者,不得参与此项目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
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对潜在投标人进行失信行为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
标。
(六)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
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12月 28 日至2024年1月4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
午14:3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线上购买招标文件。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
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资质证书。
(四)申领方式
网上上传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
名称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复印件扫描无效。在“CEC电子采购平台”(网址:
https://www.cec-ec.com.cn/)项目报名处上传。审核未通过的,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
交材料,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谈判文件。
(五)谈判文件售价: 5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30分。
(三)报价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1月16日09时30分。
(二)谈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会议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张助理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13052666688
传真: /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高先生
办公电话:010-52205481
移动电话:18515870723、18611086890
传真: /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A座14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刘先生
办公电话:0429-2736358
移动电话: /
采购人:某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中电商务(北京)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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