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HZ20220930002-1]招标文件公示
住宅装修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仿古建筑园林绿化商务标编制文明施工措施清扫硬化美化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环境保护安全围护交通运输施工干扰装安全标志建临时便道现场成品保护地下管线周围设施的保护构配件工程设备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设计施工总承包图纸及其他资料工程量清单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纸超大件超重件场内道路桥梁临时加固交通设施施工用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城建档案馆存档工程结算审计工资的支付膳食保修材料设备工程成品工程照管半成品隐蔽工程检查环境卫生施工材料机械堆放围护围挡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车辆冲洗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治安保卫施工方案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进度计划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安全生产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施工设备施工人员进场安排安装调试设计材料试验设备试验人员建筑材料构件建筑安装物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自设试验室化学药品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环评检测专项检测检验投料试车临时工程供热供冷系统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保温其他工程配套工程设备试运转预付款担保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施工安装工程分包劳务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旅游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高档办公室用品建筑安装工程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管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0/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19-330500-70-03-003446-000号
预算金额35500万元
招标公司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谢军波0572-206123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HZ20220930002-1]招标文件公示
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HZ20220930002001]招标文件公示
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即将组织公开招标,现将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招标文件详情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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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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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单位盖章)招标文件(项目编号:【()】)【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
5.招标文件的获取84.招投标方式83.投标人资格要求7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71.招标条件7第一章招标公告7
1.总则30投标人须知3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7.联系方式96.投标文件的递交9
7.合同授予396.评标395.开标384.投标373.投标文件332.招标文件32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9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49第三章评标办法43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429.纪律和监督41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40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104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5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53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4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49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7-0201)]49
(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109(1)企业基本资料108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107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106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105第六章图纸105
(9)投标承诺书(招标人要求)116(8)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115(7)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114(5)授权委托书112(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111(3)投标声明书110
(4)信用标评分自评表120(3)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120(2)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奖项120(1)企业综合信用评价1202.投标文件信用标格式119(10)投标承诺书118
1.招标条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已于【2022】年【10】月【7】日至【2022】年【10】月【10】日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示。【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工程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1)投标函1223.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121
3.投标人资格要求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实际以业主开工令为准,与施工同步,必须确保在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前完成)。2.2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窑湾西12幢901、905室、16幢501室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约【160】万元。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35500】万元,建设规模:【窑湾西12幢901、905室,16幢501室装修工程,装饰面积255平方米】,建设地点:【地块位于窑湾单元中部,三环北路北侧,金田路东侧,青太路南侧】。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已由【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2019-330500-70-03-003446-00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3.5【/】。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自【/】年【/】月【/】日以来完成过【/】业绩(以【/】为准);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3.1【☑】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资质,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一)投标人:
(2)投标报名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1)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3.71、拟派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3.6.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其他要求】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浙江省外企业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进浙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其中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执行)。如拟派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名,具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书;(三)其他:3.7.2【本工程拒绝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如确需参加投标的,经招标人同意后,提供招标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5.1已注册用户,请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交易主体登录”,下载获取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hzzb”格式的工程量清单、电子版施工图等。5.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开招标。4.招投标方式3.14【/】3.1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1招标人:【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7.联系方式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hy/login.aspx)。6.投标文件的递交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5.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进行查看咨询。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蜀山路199号4号楼2楼】7.2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电话:【0572-2061232】联系人:【谢军波、滕空逸】地址:【湖州市人民路368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4CA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热线:40099800007.3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572-2220028电话:【0572-2068197】邮箱:【/】联系人:【朱小惠、慎鑫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施工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详见招标公告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详见招标公告 |
1.1.4 | 工程名称 | 【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地块位于窑湾单元中部,三环北路北侧,金田路东侧,青太路南侧】 |
1.1.6 | 工程承包方式 | 【包工包料】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详见招标公告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招标公告 |
1.3.2 | 计划工期要求 | 【☑】计划工期:【90】日历天。投标承诺工期不得超过该计划工期。(实际以业主开工令为准,与施工同步,必须确保在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前完成)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 】月【 】日【£】本工程定额施工工期:【 】日历天 |
1.3.3 | 质量要求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1.4.1 |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 见招标公告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见□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及投标人须知相应条款内容要求。 |
1.4.3 | 资格审查方式 | 采用资格后审 |
1.9.1 | 踏勘现场 | 【☑】投标人自行踏勘。【¨】由招标人组织,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 |
1.11 | 招标工程是否允许分包 | 【☑】不允许【¨】允许。分包的工程内容:【 】分包金额要求:【 】分包企业应符合规定的资格要求。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详见招标公告其他要求:未出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拒收情形或否决投标情形。 |
1.12.2 | 偏差 | 【☑】不允许【¨】允许偏差的内容、范围和幅度:【 】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控制价及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费、规费和税金的汇总价格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截止时间:【2022】年【 】月【 】 日23时59分59秒(投标人在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招标文件的要求,招标人可以拒绝受理)提交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询问;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中相应工程的公告中的“询问”区进行提疑。联系方式:【朱小惠】联系人:【0572-2068197】 |
2.2.1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投标人询问作出统一的解答,并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相应工程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答疑信息”区随时查看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发布的补充文件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
2.3.1 | 招标人修改文件发出的形式 |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的,以招标补充文件的形式发出。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交易主体-相应工程或在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 “工程建设栏-建设公告”相应工程公告中的“重要通知”区或交易系统中有关该工程的答疑澄清等内容。 |
3.1 | 投标文件的组成 | 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资信文件;其他投标资料:【/】 。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
3.2.3 |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 综合单价法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 | 1.【☑】最高投标限价【 】万元(大写:【 元整】);2.【¨】最高投标限价在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文件中发布;3.【¨】风险控制价;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最高投标限价的【 】%作为风险控制价(【 】万元)。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材料市场信息价:【2022年第 期】2.人工信息价:【2022年第 期】3.其他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 个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保证金 | 1.金额:人民币 【 】万元2.交纳方式: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公司担保/转账(从基本账户转出)(1)交纳要求(转账): 户名: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账户:【33001649135053006114】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南太湖新区支行】 。(2)交纳要求(电子保函)【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保险保单(函)】:承保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备注:投标截止前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缴纳且确保到达指定账户。同时汇出的投标保证金在电子投标系统中必须与本项目关联。采用电子保函交纳的详见投标人须知3.4.1.②完成交纳。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
3.4.1 | 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 | 根据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人获得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文件AAA级的(不分专业类别,有一项达到AAA级的),即可免缴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注:针对AAA级企业免缴保证金的也须在交易系统进行关联,并提供相关AAA证明文件。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经查实,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的。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3.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3.4.4条款 。注: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是指:(1)以现金转账形式,转账现金不予退还。(2)以银行保函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银行提起索赔。(3)以保证保险形式,招标人作为被保险人(受益人)向保险人提起索赔。(4)以担保公司担保形式,招标人作为受益人向担保人提起索赔。 |
3.5 | 资格审查资料 | 1.企业基本资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基本账户证明(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③企业资质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④【☑】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总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A类证书;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命书原件扫描件;⑧【☑】担任企业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书原件扫描件。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①②③④必须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上获取,否则按无效标处理。)①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详见招标公告要求);【☑】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③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3.投标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后附格式);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AAA级评价文件);5.湖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情况表7.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供【☑】中标后提交中标人须在施工合同签订前将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包括除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外的项目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建筑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中未体现专业的提供相关专业学历证书)、施工员(不少于4人)、质量员(不少于1人)、资料员(不少于1人)、材料员(不少于1人)报送给招标人(1人1岗,不得兼任),并提供相关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表中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均须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中标候选人未按要求提供的,将被视为放弃中标。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8.【其他】。①拟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②投标代表委托代理人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由本单位或分公司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中任何1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汇总表的,为方便查找,请打“√”标明);③投标声明书;④投标承诺书(招标人要求);⑤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注:上述资格审查资料中接受合法有效的电子证书。 |
3.7.3(1) | 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 1.投标文件格式文件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
3.7.3(2) |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 1.电子投标流程如下: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清单(如果有答疑澄清文件,需要下载答疑澄清文件进行制作)→使用商务标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报价(格式为.HZTB)→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将制作好的投标报价导入投标文件→系统完善投标信息(网上递交投标保证金并确保与本工程关联使用电子保单的请在“保函信息查看”中确认已发放。符合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AAA级证明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点击“模拟解密”按钮→提示解密成功。2. 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注册及标书制作工具相关下载地址: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zlxz_HuZhou/010008/3.投标人编制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系统自带更新系统)生成的后缀名为“.HZTF”的CA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
3.7.4 | 业绩证明文件要求 | 【□】业绩汇总表须按所附证明材料如实填写。【£】其他:【 】 |
4.1.1 | 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使用投标工具软件编制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 【2022】年【 】月【 】日【09】时【30】分 |
4.2.2 |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平台 | 使用专用密钥上传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huzhou.gov.cn/HZhy/login.aspx) |
4.2.3 | 投标文件退还 | 投标截止时间止,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开标,投标文件退还: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2.符合4.2.5条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的。 |
4.2.5 | 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 | 1.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的;2.投标人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并提示。3.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拒收:(1)电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后无法正确读取的;(3)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成功的;(4)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通道30分钟内未完成投标文件在线解密的;4.【】未被邀请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5.其他: 【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完成在线签到的】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1.开标时间:同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开标地点:【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2楼会议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3.开标平台: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 4.其他: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即可。网址http://220.191.216.200:8085/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
5.2 | 开标程序 | 主持人按照不见面开标大厅内程序设定顺序进行开标:1.投标截止前30分钟,由招标代理机构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做好网上不见面开标准备;2.各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锁自行不见面开标大厅并在线等待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发出的解密信号;3.投标截止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情况、解密要求、在线公布现场监督、见证人员;4.投标人在系统开启投标文件解密通道后解密时间:20分钟;5.招标人现场解密;6.招标人在开标现场抽取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个系数;7.投标文件导入、现场唱标等全程操作,在线公布所有开标记录情况同步推送至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开标结果公示”,开标现场不再现场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相关内容;8.对不见面开标过程有异议的,投标人应直接在线提疑(在线等待时间10分钟),同时由招标人当场在线进行回复和制作记录;9.宣布开标结束。 |
5.4 | 特殊情况处置 | 1.因网络、系统、电力等不可抗力因素延期开标的,需更新制作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重新递交。2.开标特别说明:(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2)投标人必须使用生成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电子投标文件。3.其他:1)电子交易平台遇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断电等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开标、招标人无法解密等情形,2小时内能够恢复正常,待恢复正常后继续开标,原定解密时间重新计算,2小时内不能恢复正常由招标人确定另行开标时间;2)电子交易平台网络不畅导致投标人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招标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超出相应延长解密时间仍然未解密的,视作撤销投标文件。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经济、技术类评标专家组成,其中经济技术专家不少于2/3;若招标人参加,数量不超过评标委员会总数的1/3。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或开标后1小时内从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 | 评标办法 | 评分办法:商务标:100 分,权重:【100】% 技术标: 【¨】通过制 【□】 得分制 100 分,权重: 【10】% 信用标:0分,权重: 【0】% 2.评审顺序:商务报价评审—资格审查—商务标详细评审3.取有效报价得分最高的前13名进入资格评审【投标报价得分并列超过13家的,从并列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至第13家进入下一轮评审(若投标报价相同且超过13家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选的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取),评审数量以满足13家为上限】,不足13家时全部进入评审。4.工程类型:【☑】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市政公用项目【¨】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6.3.1 |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方法 | 评标基准价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 ×(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除计算差错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本次招标期间保持不变(计算错误,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况:a.纯算术性四则运算错误;b.未按约定的计算方法,多计或者少计投标人报价的。由于评审差错,导致否决投标错误,重新评标纠正等其他情况,不属于计算差错)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jpubservice.zjzwfw.gov.cn/)、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公示期限:不少于3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应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第一个工作日。 |
7.2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否。其他: 【 】。 |
7.4 | 履约担保及工程款支付担保 |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总价的【2】 %(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0.6%;工期履约保证金:0.4 %;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0.6%;安全无死亡履约保证金:0.2%;文明施工履约保证金:0.2%)工程款支付担保金额:与履约担保同比例。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或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担保书、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 |
8.1 | 重新招标其他情形 | 1.招标投标过程中,因项目发生变更,现有招标资格条件与项目工程规模不符的;2.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3.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8.2 | 不再招标的情形 |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投诉受理的具体部门及电话:投诉受理的部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0572-2220039、0572-2220038】地址: 【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邮编: 【313000】 |
10.1 | 商务标编制相关规定 |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建设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委托书及咨询合同等。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应有相应资格的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盖章。如投标人自行编制投标报价文件,投标人盖章即可,对造价工程师签字、盖章不作要求。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
10.2 | 投标文件的澄清、质询 | 1.澄清回复时间不得超过发出通知后 30 分钟,投标人逾期或未按要求澄清回复的,将视为不予回复或确认,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作为投标人不予回复或确认。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
【£】10.3 | 陈述和答辩 | 1.陈述和答辩人:通过资格审查和技术评审的有效投标人的拟派项目负责人。2.答辩方式:【£】现场语音答复【£】书面答复【£】电子平台在线答复3.陈述和答辩通知方式及相关规定:(1)入围后进行预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提醒项目负责人做好陈述和答辩准备);(2)技术标评审评分结束后正式通知(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发送给开标委托人,通知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和答辩)。项目负责人未按通知要求的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答辩,该项按0分处理;(3)陈述和答辩人应在陈述和答辩问题的范围内进行陈述和答辩。4.陈述和答辩地点:【/】。5.陈述和答辩问题:可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或者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及评审因素内容统一拟定,原则上由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执笔。6.参加答辩人员在进入答辩区域后需缴存通讯工具,进场不允许携带资料。 |
10.4 | 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及变更证明 | 1.对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合同工程”的认定标准:(1)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尚有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情形为“有在建合同工程”。(2)其他工程项目,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3)在建合同工程的时间界定: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以下情形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1)合同协议书尚未签订的,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2)合同协议书已经签订,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3)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以现任项目负责人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4)根据《湖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规定》《湖州市建设工程业绩奖项认定办法》(湖建发【2022】18号)规定,项目负责人发生更换的,原承担的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或变更时间至竣工验收时间不足一年的,仍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是指依法必须招标且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含)以上的项目,建设工程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信息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布信息为准)2.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特殊情况的:(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本条建设单位是指中标项目的建设单位);注:上述第1条(4)、第2条,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与投标文件一起上传,否则视为有在建工程。 |
10.5 | 否决投标的情形 | 1.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业绩条件的;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的;③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依法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④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⑤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的;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的(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⑦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的(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⑧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的资格审查资料或提供不全的;企业基本资料及项目管理机构资料未按要求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主体库中有效获取的;⑨其他:(一)投标文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的 ;(三)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制的;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投标人盖章的;资格文件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资格文件;(五)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或上传电子文件模糊、辨认不清的 ;(六)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情况表未如实反映的;(七)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技术标评审内容:①技术标评标办法中评审项目内容缺项的;②技术标评标办法评审项目的内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不可行的或达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商务标评审内容:①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②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工程质量、工程验收标准、施工工期、保修期要求的;③改变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含分部分项工程及措施项目、其他项目清单项目的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项目特征描述、暂定价)的;改变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明确的暂列金额和暂估价的;④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和创建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增加费)未按照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要求填报的;规费、税金报价不符合现行规定的;⑤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且投标人对其报价不能充分说明理由,或提供的相关资料无法证明报价不低于其成本价的;⑥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或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的;(4)信用标评审内容:①提供的信用资料存在弄虚作假的;(5)其他:①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否决投标情况的;②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字迹模糊或上传电子文件模糊、辨认不清的;③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2项,投标人须知第1.4.4项、1.12项和3.6项规定执行的;④投标人的投标承诺存在未如实反映或虚假承诺等情况;⑤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⑥开标记录中的填写内容(即解密后系统公布的内容)与投标函中的填写内容不一致的;⑦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⑧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⑨投标文件未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盖章签字或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提供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章的;⑩投标文件中有涉嫌串通投标行为和弄虚作假行为的(以第三章评标办法中明确的行为为准)⑪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检测码(或制作码、创建码)一致的;⑫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的,或修改《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中的推荐品牌(厂家)的。投标单位选择招标单位推荐品牌以外的,即“优于推荐的品牌”的,未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证明其达到设计技术参数要求的。各单位工程报价超过相应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的,未书面说明该部分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的。注:凡评标委员会拟作出否决投标决定的,应先向投标人进行核对,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造成无法进行核对的,其投标被否决的后果自负。 |
10.6 | 特别说明 | 1.本前附表是投标人须知正文内容的补充和细化,应当与正文内容一致。如本前附表与正文内容表述不一,以本前附表为准。2.【£】监测设施经费保障要求:本工程处于安装监测设施工程范围,投标人扬尘控制及在线监测设施安装、运行费用应充分考虑并列入报价,在合同签订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对应的实施方案。3.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经费保障要求: 4.价款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性结算【£】施工过程分段结算:【£】房建工程分段节点 【 】(如可按桩基工程、地下室工程、地上主体结构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划分,或分专业、分单项等);【£】市政工程分段节点按 【 】划分(节点划分:如道路工程、给排水燃气工程、隧道工程、河道护岸工程、综合管廊工程等市政工程可按施工段合理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水处理构筑物工程和生活垃圾处理工程可参照建筑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桥梁工程可按下部结构、上部结构、附属工程划分过程结算周期节点。)。5.农民工工资保证金:(1)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核查本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情况,应按当地有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制度执行。(2)农民工工资支付按照当地相关文件执行,具体在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6.【£】实施BIM的内容: 【 】。7.【☑】投标人存在撤销投标文件和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不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等情形或被行政部门查实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重新招标的,招标人可以拒绝投标人再次投标该项目。8.本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一般情况下是指项目经理。9.中标单位如为未办理进浙备案的省外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办理进浙备案相关手续。10.中标单位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资料按前须知附表3.5条⑧要求提供,不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组主要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11.其他: |
投标人硬件设备要求 | 各投标人需要保障参与不见面开标的电脑硬件要求符合以下内容:1.具备摄像头与耳麦(用于接收代理公司开标指令)。2.要求使用ie浏览器11及以上版本。3.电脑操作系统要求在win7及以上。4.内存要求在4G以上。5.要求正确安装湖州市电子招投标驱动程序。6.开标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摄像头范围。 | |
10.7其他要求 | 1、各投标人需认真摸底人工、材料及机械的市场价并结合我市造价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自主报价,综合单价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等各项费用,大幅度超出市场价范围,且在投标文件中没有充分、必要合理说明,或者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为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扰乱投标市场,其投标应作无效标处理,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2、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安全防护、卫生环保、文明施工、防汛、防冰雪、台风等各类恶劣气候因素,政策性、环境干扰或不可抗力事件等因素造成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等的停工、窝工、二次进场或多次进场等费用,该费用列入相应措施费,由投标人自行考虑解决。3、凡遇到政府指令要求暂停施工的情况(如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重要考试、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等),中标人必须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的要求停止施工,连续停工时间超过8小时的,招标人同意相应顺延工期,但招标人不承担该类停工可能涉及的成本及费用增加(政府主管部门发文明确由招标人承担费用的除外)。在整个施工期间,因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重大体育赛事、城市管理相关重要检查、领导视察、行业内相关检查等情况,需要中标人对施工现场及外围环境进行整理、清扫、硬化、美化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政府相关部门、招标人、监理单位的管理与安排,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如未按时完成的,招标人有权指定其他施工单位完成相关工作,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对此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4、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要求各单体平行施工,投标人在施工组织设计编写时,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针对性的说明。5、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工日期及时组织机械、人员进场施工,各工作面平行施工;中标人需要对人员组织、机械投入、资金保障、原材料组织等认为必要的各种保障措施进行全面考虑。考虑工期紧,工作内容多,投标人须全面考虑可能发生的所有费用(如赶工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在报价中,发生不另计价。6、投标人在投标前应踏勘工程现场,充分了解、熟悉现场场地条件及相关情况,分析可能影响工程施工的各种因素,在施工方案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充分考虑好各种施工组织措施及施工技术措施。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工程施工可能造成对周边村民生活、生产的不利影响,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与周边单位、个人的相关矛盾、纠纷及索赔等,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处理,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上述各项内容所涉及的相关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投标报价内,一旦中标进场施工后,不得因现场场地条件等客观因素向招标人提出相关补偿要求与索赔。7、投标人应在投标前仔细踏看工程现场及周边环境,调查熟悉工程现场位置、外围道路状况、交通限制等情况,在相关措施费中充分考虑环境保护、安全围护、交通运输、施工干扰、装安全标志、建临时便道、现场成品保护及地下管线、周围设施的保护、加强对工程车辆进出现场的管理,并服从交警、行政执法等部门的管理,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指示牌,确保道路车辆、行人安全等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充分考虑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费用和办理相关费用(如交通、市容、环保、噪声、排污、治安等费用以及因施工原因引起的相关部门应缴纳费用),办理手续所需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调研并纳入其它措施项目中;本工程施工期间需按要求派出专门的交通协管员,做好车辆进出的管理和疏导,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以上各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亦不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8、清单中所列的技术措施费只作为投标人的参考,投标人应认真踏勘现场,确立合理的施工方案并充分考虑相应的措施项目及费用,根据清单里所列的项目报价。投标人认为有必要增加的技术措施费,计入其他措施项目清单中;技术措施费以“项”为单位的为固定价,结算按投标价执行。9、投标人需根据现场实际施工进度及工作条件,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进度。10、投标人在施工现场若需使用施工总包单位或其他施工单位的设施设备或临时道路等,需自行与施工总包单位协商解决。11、投标人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文明的文件规定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程环保及环卫费用由投标人按规定支付相关部门。投标人应将相关费用综合考虑在相应措施费中,如发生不再单独计价。12、中标人应做好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如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情况,在接到招标人及监理通知后,中标人必须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严格按照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整改,如未见整改的,处罚款2000元,多次发现未整改的,罚款加倍。中标人因扬尘、环境卫生等原因造成有热线投诉媒体报导的或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每次处罚1万元。13、中标人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按照工程建设的需要,统一服从招标人、监理及房建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做好施工宣传及周边的协调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因施工产生的污染和噪声。中标人应对现场及周边的设施加以保护,充分考虑与其他工程交叉施工的难度及可能发生的误工费,对因自身原因造成相关设施损失的,修复及赔偿等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4、在整个施工期间(从中标人进场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后向招标人移交完成时止),中标人均不得在施工场地范围内设置民工生活区及食堂,除门卫室可安排少量门岗值班人员住宿外,其它任何场所、部位均不得有人员住宿。招标人及监理人将不定期地对工程现场人员住宿情况进行检查,凡发现除门卫室外有人员住宿的,则按1000元/人·次对中标人进行经济扣罚。在整个施工期间,整个施工现场均不得出现炊事行为,所有施工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就餐均应在施工现场之外解决。招标人及监理人将不定期地对现场炊事行为进行检查,凡发现有炊事现象的,则按1000元/处·次对中标人进行经济扣罚。各项扣罚款项均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5、工程竣工后,根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其它相关规定,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招标人将按程序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验收通过后至交付使用前,将继续由中标人负责对工程实体及现场的看护、管理、成品保护,待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后,招标人要求中标人将工程移交给招标人时,中标人应及时进行移交,但中标人必须确保工程质量与状态不低于竣工验收时的标准。在工程移交完成前发生的看护、管理及整修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6、工程质量保修期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业主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移交后,中标人须按施工合同约定,严格履行质量保修责任与义务。招标人就工程质量问题通知中标人到场查看或维修的,中标人必须在24小时内(特别紧急的情况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安排专业人员到场,并落实对质量问题的查看、维修、解决问题。24小时后(特别紧急的情况下在限定时间内)中标人仍未安排专业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安排其它单位人员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所涉及的所有费用,招标人将直接从中标人的工程结算款或保修款内扣除。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未能按时到场查看、维修、解决问题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17、招标人将不单独为投标人提供施工用水、用电的接口。18、招标文件中对部分主要材料(设备)设有参照品牌(型号、规格),投标人应在该参照品牌(型号、规格)范围内选用材料(设备),并按所选材料(设备)的品牌(型号、规格)进行自主报价。投标人也可选用优于参照品牌(型号、规格)的材料(设备),但必须提供充分的书面证明材料,经评标委员会认可,否则作无效标处理,且该些品牌(型号、规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前必须征得监理人及招标人的认可。对招标文件中未设置参照品牌(型号、规格)的材料(设备),投标人应根据设计要求、招标文件及清单的有关要求,合理选择质量可靠、性能优良的材料(设备)品牌(型号、规格),但该些品牌(型号、规格)的材料(设备)用于工程前必须征得监理人及招标人的认可。投标人须在《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中注明选用品牌(型号、规格),若未注明,实际施工时将由招标人在参照品牌中择选,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价格按投标文件执行,不予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对设有参照品牌的主要材料(设备)进场报验时,投标人须向监理人及招标人提交所选品牌(型号、规格)的材料(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所用材料(设备)的产地、型号、规格及数量等内容。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及监理人将对投标人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行跟踪检查、核验,投标人应服从招标人及监理人的管理,及时按要求提供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采供合同、质量证明文件及进货单据等,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手段阻止招标人及监理人向相关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厂家、供应商了解相关情况、取得相关资料。招标人及监理人对投标人不按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采购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的行为以及不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行为给予每次5000~50000元的经济扣罚。招标人及监理人要求投标人清退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及对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施工完成的工程实体部位进行拆除返工的,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服从,否则相关的一切损失及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19、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CCTV检测等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招标人组织实施的相关检测工作,中标人应予以充分配合。如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招标人承担,需由中标人配合检测。由于因中标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中标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交的相关检测报告有怀疑时,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与中标人提交的检测结果相符且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有权按照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对工程原材料、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监理单位的此项工作,如阻止干扰,招标人有权进行相应处罚。20、投标人应仔细审查施工图,并确保按工期完成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量(如有疑问,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疑时间内提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工期和质量,否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额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21、针对内、外墙面采用玻璃、涂料、墙地砖、花岗岩等(如有),中标人应根据相关施工墙体及洞口尺寸等相关技术资料、规范要求,及早考虑对局部墙体及洞口尺寸的调整(经设计单位认可)。对其他施工单位在完成施工后,中标人对交接部位进行打凿、重新砌筑、修补等工作内容,相关费用自行考虑,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费用及责任。22、在重要的专业工种、工序(如防水层、保温层、粉刷、地坪、花岗岩饰面、墙地砖饰面、涂料、部分结构施工工序等)施工前,中标人均应根据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的要求先做施工样板,样板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招标人等共同确认后,中标人方能组织大面铺开施工,中标人做样板(含样板返工重做)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单位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23、如因设备及材料的进场等原因,对现有道路及设施的破坏和修复等情况(均按照省市安监站、质监站的要求设置),由投标方自行充分考虑并仔细计算相应费用,在措施费中一次包干,发生后不再另计。24、投标人中标进场后在正式开工前,应自行与物业、环卫、环保、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对接,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按要求缴纳相关费用。如相关部门要求必须由招标人出面办理手续,则招标人可配合投标人一起办理,但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对工程施工相关的各项手续不积极主动办理的,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及主管部门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噪音控制、环境卫生及治安等工作。上述各项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25、本项目部分洁具、马桶、淋浴、床、窗帘、灯具用品等为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以现场签证数量为准。安装前需经设计和业主同意方能实施。26、投标人须承诺投标的所有货物的技术参数等在货到工地后发现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须无偿将所有货物替换成技术参数与投标承诺时一致的,并且按投标设备总价的20%向招标单位支付违约金。27、投标人须承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配合招标人处理协调第三方进场施工及设备配套单位产品安装,不发生因配合不到位而产生工期延误现象。28、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有可能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中标人应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指令,不可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29、中标人需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如因拖欠民工工资造成5人以上上访的,每次扣款1万元,同时招标人有权上报建设部门列入不良记录。30、中标人的雇员及设备的保险等保险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3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承诺工程竣工后须提供给使用方本工程详细的工程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须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投标总价,无本承诺做无效标处理。32、中标人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及工程竣工阶段,尽快办理环保排污费等各项开工前的报批手续,及工程竣工阶段各种手续,各项费用均考虑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计价。33、保证工程质量,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并在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含照片)悬挂于醒目位置。投标人对此作出承诺,无本承诺做无效标处理。34、中标公示期间,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需提供报价电子文件发至769513216@qq.com邮箱,否则取消中标资格。中标人中标后还需提供自制投标报价U盘一份,为软件板格式的报价电子文件。中标后还须提供完整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正副本须分别装订和包封。35、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收到招标人进场通知后两天内,中标人项目班子和施工队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进场,否则每推迟一天,扣罚一万元。36、中标人在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37、对招投标过程中, 发生投标人出现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 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如恶意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城市集团有权对该投标人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 38、工程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提交招标人,否则每延延迟一天扣罚2000元。39、合同签订过程中,在核对招标人的合同电子文档或书面文档时,不得擅自修改,应另行标注。如不经招标人同意直接修改的,每发现一处扣罚2000元,并无条件进行改正。情节恶劣的取消中标资格。40、因当前正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如施工期仍处于疫期(以上级文件为准),投标人应做好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疫情防控的相关费用按相应文件执行,但须签订补充协议。41、中标人进场前应充分考虑施工出入口设置,如需借用原房建施工出入口或另行设置,由投标人自行与房建单位和外围道路施工单位协商。42、投标人需积极响应湖治气办[2021]14号文件精神,凡涉及使用涂料、胶粘剂和有机溶剂的工程,全部采用低(无)VOCS含量产品。在日最高气温达到35度以上的光照强烈时段(或非雨日的每日12点时至17点时),不得开展道路标志标线画线作业和道路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工序作业(道路应急抢修除外),如工程需要,确需开展涉排放VOCS工序作业的,应报备主管部门,实施精细化管控。以上内容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生不再另计。如出现违规使用原料和违规施工情况,处罚款2000元,同时中标人须立即整改,如上述情况多次发生的,罚款加倍。如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将移送相关部门处理。43、本工程按智慧工地考虑,按照湖建发[2020]1号“智慧工地”建设管理系统严格执行,施工现场按招标人要求设置摄像监控点,并确保全工地覆盖,完成并网安监站系统,并且接入市智慧工地系统,并同时接入湖州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程项目管理智控系统,该项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报价考虑在其他施工技术措施费中;投标人应承诺本工程在施工现场设置摄像监控点并附带相关软件,要求做到全工地覆盖,确保甲方可以随时能监控现场施工情况。工程现场需符合环保要求设置PM2.5、噪音等显示屏,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时在其他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费用。44、如投标人采用不平衡报价,应充分考虑投标项目的预期成本,各单位工程报价(对应招标控制价费用表)不应超相应各单位工程招标控制价,如超过相应招标控制价,投标人应书面说明该部分报价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否则按无效标处理。45、中标单位须配合总包单位、质监、节能、消防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完成各项相关验收;招标人将工程项目移交使用方后,中标单位应配合完成相关资料、手续等移交工作。46、招标人有权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中标人所提供的设备及材料进行检验(包含各项参数、指标等),如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不一致的(低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中标人按投标价的35%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并重新按投标承诺供货、安装。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不一致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检测结果与投标文件中承诺一致的(或优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支付。47、中标人必须将中标产品的各种端口及协议无条件开放,配合招标人安装调试系统及其他各种工作的要求,相关费用考虑进本次投标报价中。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招标人对设备的控制要求,如未生产则在满足规范、法规要求情况下必须配合;如已生产或已安装到位,则根据现场情况适当补偿,中标人不得以补偿要求不满足拒不执行,中标人如拒绝配合或以不正当理由阻挠配合的,招标人有权根据其影响工程施工及相关工作的程度对中标人给予每次5000元至50000元的经济扣罚(直接在合同价款支付时扣除)。48、中标人需积极且无偿配合总包方进行调试、检测、验收,包括配合总包方进行后期的涉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验收等工作。在主管验收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后,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积极整改。在以上工作期间,应招标人和总包方的需要,中标人需派专人无偿配合总包方。上述工作内容产生的配合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如因中标方不积极配合,影响工程的调试、检测和验收,招标人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方给予10000元的经济扣罚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和任何费用。49、在施工过程中,除投标人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工程原材料、构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检测外,监理人(或招标人)有权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原材料、构件、设备及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投标人必须配合监理人(或招标人)的平行检测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手段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人(或招标人)的检测工作。如发生投标人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人(或招标人)的检测工作的情况,监理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每次3000~30000元的经济扣罚,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当监理人(或招标人)所做平行检测的结果与投标人所提供检测结果不一致时,监理人(或招标人)有权重新制订检测方案,要求投标人按要求重新进行相关检测,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监理人、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每次5000~50000元的经济扣罚,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重新进行相关检测,其结果不合格的,则由投标人对相应工程原材料、构件、设备等进行清退、对相应工程实体进行整修、返工,直至工程原材料、构件、设备及工程实体符合设计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为止,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含不合格检测结果所对应的平行检测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另外计取。50、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条件与施工需要,合理布置运输机械与设施设备并落实相关措施,自行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人员与材料运输,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另外计取。51、投标人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需要及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要求,自行搭设室内外脚手架、操作平台及围护设施等,搭设方案需经监理人及招标人的审核认可后方能实施,且所搭设的脚手架、操作平台及围护设施等均不得影响其他施工单位的正常施工。上述各项内容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52、卫生间排水管道预留孔平面位置不符合本装修工程卫生洁具及地漏安装相关要求的,由投标人负责对排水管道孔洞位置按照装修要求进行移位调整,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所涉及的各项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53、在本工程竣工验收7天前,中标人须将工程范围内的多余材料、建筑废料、垃圾等全部清理干净,其清洁程度应经总包单位、监理人、招标人认可;竣工验收完成后7天内,中标人须将所有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全部清理出场。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完成清理的,招标人将组织其他单位实施清理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在工程移交前7天内,由中标人负责对工程范围内的全部场所、部位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扫、保洁工作,其清洁程度应经总包单位、监理人、招标人认可。如中标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清扫、保洁的,招标人将组织其他单位实施清扫、保洁工作,所涉及的各项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在工程款支付时直接扣除。54、本工程建筑(装饰)标高一米线由房建总包单位统一设置,不得随意调整,确实需要调整的经招标人、监理人确认后方可实施。由于原结构完成面标高偏差引起的地坪厚度偏差及相关费用增加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在相关清单子项及措施费内给予充分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与此相关的任何费用。55、中标人自进场施工后直至整体交付使用前,必须做好施工区域内的装修废料、垃圾等(包括区域内其他专业施工单位施工产生的废料、垃圾)的清理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人与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自行协商,但中标人不得以费用协商不成为由拒绝清理废料、垃圾。施工区域内的装修废料、垃圾等由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清运至场内垃圾堆放点或直接清运出场,相关费用中标人自行考虑。56、其他事项请参照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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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工程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分别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12)被同一家公司控股且有参股关系的,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9)被责令停业的;(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有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1.4.5投标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15)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湖州市本级内投标的;(14)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的;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费用承担(5)有在建工程,未竣工或未提供其他情况说明。(4)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受到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3)投标截止日前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2)投标截止日前被行政机关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
1.10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9踏勘现场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差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响应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存在的细微偏差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拒不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偏差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1.11分包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3)评标办法;(2)投标人须知;(1)招标公告;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8)投标文件格式;(7)图纸及其他资料;(6)工程量清单;(5)合同条款及格式;(4)定标办法;
当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7日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修改文件;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提疑,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将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当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与招标文件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补充文件为准。2.2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注:投标单位必须确保投标时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54条处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1.1资格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信用文件组成。3.1投标文件的组成3.投标文件
投标报价扉页;表10.2.2-6投标报价封面;表10.2.2-5(2)投标报价【报表格式采用《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规定格式】:(1)投标函(一)商务报价资料3.1.2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综合单价计算表;表10.2.2-17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表10.2.2-16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3投标报价费用表;表10.2.2-12编制说明;表10.2.2-11
暂列金额明细表;表10.2.2-22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表10.2.2-21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10.2.2-20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技术措施);表10.2.2-18综合单价工料机分析表;表10.2.2-18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表10.2.2-17
主要工日一览表;表10.2.2-29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表10.2.2-27计日工表;表10.2.2-26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表10.2.2-25专业工程暂估价表;表10.2.2-24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表10.2.2-23
(3)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4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表10.2-33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表10.2.2-32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1招标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表10.2.2-30;
(4)施工工期保证措施及网络图;(3)工程质量保证措施;(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及关键部位技术措施;【□】3.1.3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4)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
【□】3.1.4信用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9)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8)环境保护和新技术应用;(7)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6)施工机械设备选用及投入计划;(5)施工班子人员配备;
投标人应按照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投标报价。3.2投标报价(4)信用标自评分表。(3)项目负责人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项;(2)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奖项;(1)企业综合信用评价;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②电子保函:应在指定电子保单平台内申请投标保证金保函,承保金额须大于或等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电子保函生成流程:投标人登录湖州市公共资源信息网→交易主体登录→“业务查询”模块点击“保单信息查看”→点击进入电子保函平台(或直接复制保单网址打开)→使用本单位CA锁登录平台→选择电子保函出具机构→点击“我要申请”并选择要投保的项目→确认收费标准并填写经办人相关信息→确认投标电子保函信息→签订协议并加盖电子公章→使用企业基本账户支付相关费用→电子保函生成并推送至交易平台(如有需要可下载PDF电子版)→电子保函信息(其中被保人须为招标人)可查看确认已发放的保单。①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转出,汇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的账户中,必须确保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如实际到账时间与关联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3.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形式及数额交纳投标保证金3.4投标保证金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或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4.3.2中标单位的在合同签订后退还。3.4.3.1未中标单位的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3.4.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3.4.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③投标保证金免缴政策:根据省建设厅等11个部门《关于在全省工程建设领域改革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浙建〔2020〕7号)、《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湖建发〔2020〕44号)。投标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规定外,必须与本项目进行关联,如实际到账时间与关联时间不一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3.5.1“企业基本资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进行上传。3.5资格审查证明资料3.4.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3.4.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3.4.4.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6.1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3.6备选投标方案3.5.4其他见须知前附表。3.5.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2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注:以上3.5.1、3.5.2所涉及的相关证书均接受有效合法的电子证书。3.5.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进行上传。
(2)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电子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电子投标的要求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1投标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第3.1条投标文件的组成”及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3.7投标文件的编制
4.1.1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电子投标加密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3.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3.7.4投标文件格式(3)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及业绩证明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2.4电子投标文件的拒收情形:见投标须知前附表。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
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2)权重B:由招标人代表在1、2、3……9、10、11共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说明:(1)浮动率A:由招标人代表分别在1、2、3……9、10、11共11个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5.2.2系数抽取的说明:5.2.1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开标程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网上开标大厅在线提出,招标人将当场在线回复,并制作记录。开标异议(5)由评标委员会对资格评审、技术标(如有)、信用标(如有)、有效标的判定、有效合理标的确定→计算F值→根据F的范围和现场抽取的序号确定浮动率A,F值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4)上述三个值由招标人代表在投标文件解密后现场抽取;先抽取浮动率C,再抽取浮动率A,最后抽取权重B;(3)浮动率C:由招标人代表在1、2、3……7共7个序号中随机抽取一个;
《下浮率A、权重B、浮动率C坐标对应查询表》 | ||||||||||||
抽取的A值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F≤5%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5%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F>10% | 2.5% | 3% | 3.5% | 4%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市政公用项目 | F≤8%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16% | 16.5% |
市政公用项目 | 8%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市政公用项目 | F>15%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F≤10%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16% | 16.5% | 17% | 17.5% | 18% | 18.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10%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F>20%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权重B | 40% | 42% | 44% | 46% | 48% | 50% | 52% | 54% | 56% | 58% | 60% | |
浮动率C | -1.50% | -1.00% | -0.50% | 0% | 0.50% | 1.00% | 1.50% |
评标原则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6.评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特殊情况处置
7.合同授予6.3.3项目评标过程中,如发现有故意抬高或拉低投标报价、出现报价异常接近、呈规律性等情况,监督管理部门将利用电子评标系统深入研判,并向所属地扫黑除恶办及公安机关移送线索材料,启动联合调查。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评标结果公示查询网址: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7.1.3招标人在定标前须对拟中标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7.1.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7.1.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或其授权的评标委员会自行确定。定标方式
7.3.2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3.1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通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2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所有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3日。7.2.1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评标结果。
7.5.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5.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签订合同7.4.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4.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银行保函或保险公司保函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形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要求。履约担保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7.5.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9.纪律和监督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再招标(3)其他情形见须知前附表。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9.5.2投诉(3)投标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投标人认为开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应当在开标时提出异议。招标人将当场对异议给予处理或者告知处理的办法。异议和答复应记入开标记录或者制作专门记录以存档备查。(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9.5.1异议异议和投诉
评标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第三章评标办法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上述时限最后一日如遇国家法定休假日的,顺延至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具体要求按国家、省及当地招投标主管部门制定的规定。就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评标工作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组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条款。(取有效报价得分最高的前13名进入资格评审【投标报价得分并列超过13家的,从并列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至第13家进入下一轮评审(若投标报价相同且超过13家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选的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取),评审数量以满足13家为上限】,不足13家时全部进入评审。总分=商务标得分×商务标权重(100)%工程类别:建筑工程三类本次招标项目工程类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园林绿化项目
(四)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商务标详细评审(二)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一)商务报价(评审区间确定)一、评标程序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报价低于控制价超过20%(含);有效投标报价中有以下报价的,视为有效低价投标。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投标保证金未交纳或未与电子投标系统关联(以电子评标系统查询为准)2种情况的,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其余为有限投标报价。(1)有效标的确定取有效报价得分最高的前13名进入资格评审【投标报价得分并列超过13家的,从并列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至第13家进入下一轮评审(若投标报价相同且超过13家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选的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取),评审数量以满足13家为上限】,不足13家时全部进入评审。二、商务报价(评审区间确定)
评标基准价按照下表的规则予以确定,本工程下表中的工程类型为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评标基准价确定有效投标报价剔除有效低价投标,剩余的统称为有效合理投标。(以上数据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园林绿化项目低于控制价超过30%(含)的。
工程类型 | 商务标评标基准价确定方式 |
评标基准价 =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1+浮动率C)×投标价格权重B + 招标控制价×(1-浮动率A)×(1-投标价格权重B)。 | |
设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为F,根据F的数值范围分别确定浮动率A。 | |
投标价格权重B的确定:40%、42%、44%、46%、48%、50%、52%、54%、56%、58%、60%十一档数值。 | |
各投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浮动率C的确定:-1.5%、-1.0%、-0.5%、0%、0.5%、1.0%、1.5%七档数值。 |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1.F≤5% A取6.5%、7%、7.5%、8%、8.5%、9%、9.5%、10%、10.5%、11%、11.5%十一档数值;2.5% |
□市政公用项目 | 1.F≤8% A取11.5%、12%、12.5%、13%、13.5%、14%、14.5%、15%、15.5%、16%、16.5%十一档数值;2.8%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1.F≤10% A取13.5%、14%、14.5%、15%、15.5%、16%、16.5%、17%、17.5%、18%、18.5%十一档数值;2.10% |
当K值等于零时,得满分100分;K=(有效投标—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各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进行比较,按以下公式求出百分比K值(有效投标报价高于或低于评标基准价不足一个百分点的,按直线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3)投标报价评分注:1.根据开标时抽取的序号对应数值,经评审的各有效合理投标价格算术平均值的计算方法为所有有效合理投标报价去掉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平均值(当有效投标报价在3家及以下时,算术平均值则为全部有效合理投标报价的平均值);2.评标基准价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计算、复核并签字确认。
《下浮率A、权重B、浮动率C坐标对应查询表》 | ||||||||||||
抽取的A值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F≤5%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5%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建筑工程项目(仿古建筑) | F>10% | 2.5% | 3% | 3.5% | 4% | 4.5% | 5% | 5.5% | 6% | 6.5% | 7% | 7.5% |
□市政公用项目 | F≤8%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16% | 16.5% |
□市政公用项目 | 8%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市政公用项目 | F>15%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F≤10% | 13.5% | 14% | 14.5% | 15% | 15.5% | 16% | 16.5% | 17% | 17.5% | 18% | 18.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10% | 9.5% | 10% | 10.5% | 11% | 11.5% | 12% | 12.5% | 13% | 13.5% | 14% | 14.5% |
□园林绿化项目(以绿化为主) | F>20% | 6.5% | 7% | 7.5% | 8% | 8.5% | 9% | 9.5% | 10% | 10.5% | 11% | 11.5% |
权重B | 40% | 42% | 44% | 46% | 48% | 50% | 52% | 54% | 56% | 58% | 60% | |
浮动率C | -1.50% | -1.00% | -0.50% | 0% | 0.50% | 1.00% | 1.50% |
商务标评审是对投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的范围、数量、报价进行全面审核和对比分析。进入商务评审的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商务评审和其他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商务标评审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四、商务标详细评审取有效报价得分最高的前13名进入资格评审【投标报价得分并列超过13家的,从并列的投标人中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依次选取至第13家进入下一轮评审(若投标报价相同且超过13家的,则由评标委员会推选的评标组长现场随机抽取),评审数量以满足13家为上限】,不足13家时全部进入评审。投标人存在投标须知前附表10.5的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组织投标人询问核实后,情况属实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三、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当K值小于零时,K值每减1%,在总分上扣1.5分当K值大于零时,K值每增1%,在总分上扣3分;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六、串通投标行为当有效投标人<3个时,评标委员会应判定本次投标是否具有竞争力。若评标委员会认为本次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经评审区间确定的进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投标单位,因不响应否决投标的,不再从未进入区间的投标单位中递补,进入评审区间的投标单位全部否决投标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招标。评标委员会对拟确定的推荐中标候选人和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在本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规定时间范围内是否有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验。如查实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以行贿罪判决为准)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则取消其中标候选资格。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按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按照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如总分相同的,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仍相同的,则由招标人在评标现场随机抽取产生。五、推荐中标候选人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五)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三)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二)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一)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1条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七、弄虚作假的行为(三)不同投标人的采用同一台电脑进行编制投标文件(如采用同一MAC地址、硬盘号、主板号、CPU号、或同一造价工具加密器等等)。(二)不同投标人通过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购买电子保函的;(一)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相同的;不同投标人从同一投标单位或同一自然人的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购买电子保函或参加投标活动的人员为同一标段其他投标人的在职人员的;4、其他情形:在投标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结合相关事实证据,认定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2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省略,使用时按(GF-2017-0201)]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施工合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中标人(全称):招标人(全称):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附件(省略,工程报价中相应体现)
群体工程应附《中标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5.工程内容:设计图纸范围内的窑湾西12幢901、905室、16幢501室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4.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2019-330500-70-03-003446-000号。2.工程地点:地块位于窑湾单元中部,三环北路北侧,金田路东侧,青太路南侧。1.工程名称: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
三、质量标准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实际以业主开工令为准)。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1)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人民币(大写)(¥元);1.签约合同价为: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质量符合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标准。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中标人项目经理:。五、项目经理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人民币(大写)(¥元)。
(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1.招标人、招标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招标人、招标人和中标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中标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签订。十、签订地点
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招标人:(公章)中标人:(公章)本合同一式1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人执8份,中标人执4份。十三、合同份数
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邮政编码:邮政编码:地址:地址:
本工程通用合同条款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的通用合同条款执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1.1.1合同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年月日合同三方签字盖章: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专用条款;(4)询标纪要及承诺书;(5)招标文件及投标疑问回复;(6)本合同通用条款;(7)投标书及其附件;(8)工程报价单;(9)图纸;(10)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11)工程量清单。
联系电话:;资质类别和等级:;名称:;1.1.2.5设计人: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1.1.3.10临时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场地。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红线范围内或符合业主规定。1.1.3工程和设备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招标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1.4.2招标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按现行的国家、省、市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有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中的有关技术要求等。如遇设计或施工规范和标准对同一问题的处理出现矛盾的情况时,中标人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并提出解决办法,征得总监和招标人的同意后实施,如施工过程中规范调整,须按规范调整,费用自行考虑,不另计取。1.4标准和规范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建站计〔2013〕63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二)》(浙建站计〔2014〕31号)等。《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等。1.3法律
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中标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招标人、招标人及中标人加盖法人公章的补充合同、补充协议之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函及其附录;(5)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6)通用合同条款;(7)技术标准和要求;(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10)三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文件;(11)招标文件;(12)投标文件;(13)施工组织设计;(14)其他合同文件。图纸与技术标准和要求之间有矛盾或者不一致的,以其中要求较严格的标准为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1.4.3招标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招标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中标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上款要求;需要由中标人提供的文件,包括:1、合同签订后7天内,中标人应编制施工组织计划及详细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保证措施方案,并报监理工程师审定。2、按月提供下月工程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报招标方,提供工程计划表一式五份。3、合同签订后20天内,提交所有与施工组织设计相符的设备材料技术报审、订货、进场计划表。中标人每月20日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1.6.4中标人文件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招标范围的施工图。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图纸的数量: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八套,须返还竣工图四套,中标人需加晒的图纸费用自理;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
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由承包方与监理在现场办公室各准备一整套手续齐全的图纸。1.6.5现场图纸准备招标人审批中标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文件后7天内,如有特殊情况另行书面通知。中标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文件;中标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五份;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监理办公室;中标人指定的接收人为:。中标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工程办公室;招标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7.2招标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招标人办公室;1.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关于招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其他方。1.11.1关于招标人提供给中标人的图纸、招标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招标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招标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关于招标人向中标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所有场内交通均由中标人自行解决,施工由中标人按市质监站、市防尘治理办标化工地要求实施,所需费用自行考虑,费用不另计。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工程量按实调整。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允许调整,单价调整方法按第12.1.1(三)条执行。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由中标人承担。关于中标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关于中标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归招标人。
职务:;身份证号:;姓名:;招标人代表:2.2招标人代表2.招标人
2.4.1提供施工现场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招标人对中标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对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管理。2、招标人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或施工进度不符合要求的,现场代表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整改措施;3、招标人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并重新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中标人;4、招标人代表的指令、通知及签证须由其本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仅有本人签字未有印章的,招标人追认,则对招标人有效,招标人不予追认的,对招标人不具有效力),以书面形式交给中标人现场代表(或合同约定签收人),中标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当中标人代表不在施工现场时,招标人可要求属于中标人其它管理人员代签,签字后即可视为中标人代表已签收。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招标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是。招标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按通用条款执行。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关于招标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关于招标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施工用水、用电由中标人自行考虑,所需费用及后期使用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招标人可协助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招标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进场前作场地交底。
中标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自行承担。中标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工程竣工后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五套,其中一套用于城建档案馆存档、两套用于招标人档案室存档、一套用于工程结算审计(招标人档案室存档资料目录及工程结算审计资料明细待工程开工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明确),其它需提供给相关部门(如质量监督部门、消防主管部门等)的竣工资料数量由中标人自行考虑。中标人另须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影像图片资料二套。(9)中标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验收合格后委托审核,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和归档需要,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和决算书。所有资料应清晰完整,均需按照市城建档案馆的入档要求进行装订,且在送达市城建档案馆取得进馆证明后再送至招标人资料室存档(进档资料包含招标人、监理等单位资料,费用不另行计价,由投标人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否则不予审计。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招标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3.1中标人的一般义务3.中标人招标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支付担保金(含现金支票、银行汇票、保兑支票)或银行支付保函或支付担保书或合法注册的第三方担保机构等形式。
4、在合同实施中,如中标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招标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并止付工程进度款直至整改完成,如整改无法完成,按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3、对于施工进度的控制,原则上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或经认定的已调整的施工计划为依据,由于非客观因素且非招标人因素导致工程重要进度节点未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可在核发当期工程款的基础上,酌情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并由招标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2、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直接发放或招标人通过监理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变更联系单、施工单位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及地方颁发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现场施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或返工要求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或返工。如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向施工单位发出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书面文件后,施工单位仍不落实整改、返工或整改、返工不到位的,则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不良程度对施工单位进行每次2000元的经济扣罚,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若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需整改部分工程的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由招标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中标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业主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5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及相关电子数据。中标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后20天内。
3.2项目经理2)中标人应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房屋、膳食及运输的安排。中标人在任何时候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劳务及职员发生任何违法的、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治安和保护工程及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中标人建立工资发放签字制度,并将劳务及职员签收文件送业主。由于劳务及职员工资问题引起的纠纷或问题,由中标人自行承担。1)在施工、完成工程及保修过程中,中标人所必需的一切操作均不应对公众的便利及公用道路,以及通往属于招标人或他人财产的人行道的进入,使用或占有,产生不必要或不适当的干扰。如造成损失或破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发生的一切费用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7、合同当事人方约定中标人应做的其他工作:6、由中标人负责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等采取合理的保护措施,费用由合同当事人方协商处理。对由于中标人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地下管线和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损坏,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赔偿。中标人应按情节轻重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数额,中标人同意由招标人确定并在结算工程款时直接扣除;5、在施工期内,招标人因工程相关问题召集会议,中标人必须由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到场,中标人若无理由缺席每次扣罚3000元,直接从当期进度款中扣罚;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以上;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30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项目技术负责人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的,按(月日历天数×85%—实际到位天数)×1500元/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月日历天数的90%的,按(月日历天数×90%—实际到位天数)×750元/人•天,在当期工程款中扣罚。中标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3.2.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2.3中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投标项目负责人未经招标人同意或不可抗拒原因不得变更。中标人擅自更换投标时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或不能按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到位,视作违约,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保证金。中途变更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每次分别从总合同款中扣罚4万元和总合同款中扣罚2万元。变更项目负责人需符合《湖州市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负责人变更管理规定》(湖建发〔2022〕18号)的规定。。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出具罚款单,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中标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或提出索赔。施工管理人员的考勤以半天为时间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每天上午、下午均需到监理单位指定的场所进行书面签到或指纹识别、人脸识别,每半天在岗时间不少于三小时视为到位,少于三小时视为未到位。招标人(或监理单位)将采取多种形式对施工管理人员的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施工管理人员在书面签到或指纹识别、人脸识别后未经申明而擅自离岗的,则视为半天不到位,另按500元/人·次进行扣罚,扣罚款项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管理员、专职安全管理员及施工员到位率未达到70%,扣罚全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履约金,并作违约处理,招标人有权即时进行处理,解除合同、清退出场,已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5中标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4中标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须经招标人同意。3.3.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提出索赔或解除合同。3.3.1中标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签订合同后7天内。3.3中标人人员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不允许中标人违法分包。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专业工程如需分包的须经招标人同意,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按法律法规约定执行。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允许中标人违法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
3.7履约担保中标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1、中标人进场后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并移交招标人之前,由中标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并承担与此相关的费用;2、中标人应在做好自身范围内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保护工作的同时,还应做好对其他专业工程的材料设备及工程成品的保护工作,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破坏、损失,则由中标人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由中标人与分包人结算。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总监理工程师签署的任何付款凭证需经招标人代表签署确认意见后有效。涉及设计变更、工期顺延、材料价格、停/复工令、工程索赔等可能影响工程价款或工期的签证需经招标人书面同意,签证才有效。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招标文件明确的所有工程内容。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4.监理人中标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为合同金额的2%。如履约担保递交形式为银行履约保函【提供履约担保的机构需在湖州市区开设营业场所(必须是不可撤销,且无条件支付或见索支付)】。至竣工验收合格前如银行保函已失效,中标人应对银行保函进行延期,如未延期,招标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合同价的2%作为履约担保。如履约担保递交形式为履约担保书,则需提供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详见合同附件)。中标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职务:;姓名:;总监理工程师:4.2监理人员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自行承担。
在招标人和中标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招标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4.4商定或确定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通信地址:;电子信箱:;联系电话:;
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竣工验收合格标准,工程达到合格并完成合同约定及招标人增加的所有工作内容,退还质量履约保证金,如达不到须无条件返工以达到合格目标,同时扣罚全额质量履约保证金;中标人还应承担因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责任,还应承担返工造成的其他连带损失。5.1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5.工程质量/;
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5.3.3在工程的检查验收过程中:如发现施工单位有施工质量问题并整改不及时,每发生一次按20000元处罚,并限期无条件进行整改。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中标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工程隐蔽部位经中标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中标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
6、中标人在施工区域内应做好前期协调工作,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5、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施工现场周边各方面的影响,自行协调好与周边居民等的关系,如果产生有关矛盾、纠纷,由中标人负责处理,其间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因处理不当造成群体性事件的,每次处罚5万元。4、中标人因扬尘、环境卫生、施工材料机械堆放、施工面的围护围挡、施工周边涉及到的成品保护等原因造成有12345投诉的或接到相关部门处罚,中标人需积极主动完善的处理,且招标人有权对施工方每次处罚2000元至1万元。3、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治理等相关规定,做好车辆冲洗及工程车辆途经路段的道路清洁工作,现场必须配备冲洗设施,配备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出现扬尘及道路污染经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通知限时未见整改的,处以罚款5000元,多次发现现场未整改的,罚款加倍。2、中标人要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合理安排工程车辆进出。中标人应建立有效安全责任制,落实到人,加强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如由于中标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每发出一次安全整改通知书,中标人都应及时整改,如整改不及时,每发生一次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罚5000元。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的,视为中标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1、中标人应严格要求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在项目办理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前第一次支付总费用的50%;其余费用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单独支付完毕。中标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在财务账目中应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中标人进场后应严格按照湖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并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按照国家、省、市相关安全文明的文件规定的关于安全文明施工所要求的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工程环保及环卫费用由中标人按规定支付相关部门。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中标人在工程开工前编制。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由中标人负责。7、合同期内(竣工验收并移交招标人前)发生人员死亡事故,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视中标人在安全生产方面违约,扣罚全部安全无死亡事故履约保证金并承担全部责任。
招标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中标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开工前7天。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其他。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
关于中标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期限。7.3.1开工准备7.3开工招标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招标人或监理人对中标人上报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认可以及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当事人方往来函件等文件对完工日期、竣工日期的描述及约定,均不视为发表人放弃按照合同约定的权利,并从合同约定的计划竣工日期或经过工期顺延后的竣工日期次日起追究中标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权利。除非招标人、中标人合同当事人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的补充协议、备忘录中特别约定放弃中标人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权利。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
7.4.1招标人通过监理人向中标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开工日期前7天。7.4测量放线因招标人、招标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中标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中标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七天负责落实完成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的进场安排。关于招标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如由于中标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中标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中标人应按投标文件中承诺工期完成。如由于中标人原因而引起延期承诺工期,中标人则按每延期一天承担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7.5.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招标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
(2)12级以上的大风(台风);(1)24小时内降水量达到200mm以上的暴雨;招标人和中标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7.6不利物质条件
8.4.1招标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招标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7.9提前竣工的奖励(3)40摄氏度及以上且持续2天以上的高温天气。
(4)本项目严禁使用“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贴牌产品,不得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招标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中标人需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供货清单及发票,需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需提供制造商对供应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原件),如不及时提供每次扣罚1000元至5000元。每发现一次贴牌产品扣罚5000元至5万元,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直到招标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验收合格。如发现“仿冒品牌”、“借用品牌”等贴牌产品、以伪劣产品充抵或与招标人确认的材料设备不符,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无偿将所有货物替换成技术参数与投标承诺时一致的,并且按该批材料、设备价格总额的20%对中标人进行罚款,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抵;(3)在材料和半成品用于工程之前10天,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出具质量合格证和出厂检验证明,并经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认可后方可施工,中标人所购材料须经相关部门认可,最终须确保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及移交(包含所有相应的检测);(2)工程使用的材料设备采购应根据招标文件、设计技术文件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具体要求进行采购,所有材料应选用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市场信誉好的生产厂和品牌,生产厂和品牌需经招标人和招标人委托的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采购,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都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凡工程涉及到的主要材料采购,先由中标人选择候选单位,提供相应的照片和样品,由招标人、设计、监理、中标人的代表对候选单位的产品质量等,进行联合考核,确定能够满足工程要求的备选范围。中标人只能从备选范围内选择供货单位,并保证样式、品质、材质统一。对于达不到要求的,中标人无条件接受重新选择供货单位,直至考核满意为止。为此所需的时间乙方应综合考虑,不得以样品得不到及时确认等理由贻误工期。如发生工期延误,后果乙方承担。需要中标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1)工程使用的主要材料、设备,在投标文件中有明确品牌的,中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要求执行,确实因市场缺货采购不到的,需要提前书面申请征得招标人签字同意,更换的品牌必须与投标品牌是在同等性能,擅自更换品牌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承担。擅自更改使用不是指定品牌的材料设备造成返工等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并且承担违约责任。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
(10)材料质量保证:中标人应对其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全面负责,报验产品合格证书、质保书、实验报告。中标人应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材料做相应检测(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若中标人承建的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系中标人偷工减料或使用不合格原料、成品、半成品造成的,招标人有权无限期追诉。(9)中标人要求用别的材料代替合同中指定的材料时,必须向监理工程师递交高于合同指定材料的质量证明,经发包方和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方能替换,中标人不得由此变更提高单价的要求,如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8)中标人采购的材料都必须经招标人质量管理代表、监理工程师及设计方验收合格后方能进场,并开具质保检验单。任何材料在工厂或采集地,经中标人自检后,并经监理工程师同意运到工地后在使用前经监理工程师在工地现场检验不合格的,这些材料仍可被拒绝使用,费用由中标人负责,工期不得顺延。中标人拒绝更换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7)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中标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两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6)招标人根据实际需要更换设计材料,新增或减少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因增减分部分项工程或工作内容及更换材料导致合同价款变更的,其调整方式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执行。对发包方的上述要求,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中标人在发包方规定时间内拒绝调整的,发包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在工程款中扣除,同时发包方也可以解除合同。(5)监理工程师和招标人代表对所购材料的确认或认可并不免除中标人对材料的责任,如事后发现不合格材料或不符合设计、投标文件承诺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或招标人代表将拒绝使用,中标人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工期损失。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中标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8.8.1中标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11)样品(附照片)。
材料、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的费用: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等及省、市地方有关工程质量检测的有关规定和设计明确要求的检测频率、内容实施。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检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建设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费、建筑施工企业配合检测及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等费CCTV检测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明确能承担检测的项目除外);招标人组织实施的相关检测工作,中标人应予以充分配合。如空气检测,消防检测,环评检测等专项检测由招标人承担,需由中标人配合检测。其它由体育场专业分包单位负责施工的相关检测费用由专业分包单位承担。由于因中标人施工原因导致检测不合格的,则由中标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本次及重新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如招标人对中标人提交的相关检测报告有怀疑时,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专业检测机构重新检测。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与中标人提交的检测结果相符且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如重新检测的结果不满足相关要求的,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且中标人负责对相关的工程内容进行彻底整改直至检测结果合格,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通用条款》执行。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按《通用条款》执行。9.1.2试验设备
10.4变更估价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9.4现场工艺试验
监理人审查中标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监理人应在收到中标人提交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查完毕并报送招标人,发现其中存在技术上的缺陷,应通知中标人修改。10.5中标人的合理化建议综合单价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12.1.条相应内容进行调整。经审核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在结算阶段由审计机构审核结束后,按照审核价与结算款一并支付,施工过程中不同期支付(如遇重大变更事项,由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确定)。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联系单签证费等工程变更费用,应经监理单位或第三方审核单位及招标人按本合同约定审核确认。10.4.1变更估价原则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暂估价中标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招标人审批中标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招标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合理化建议后7天内审批完毕。
(4)暂定价项目未能达成一致涉及专业施工及专业供货商,招标人有权另行组织招标确定。(3)暂定价材料价格合同当事人方协商后不能达成一致的,则由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单位定价,如中标人拒绝接受该定价则招标人有权直接委托第三方施工,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2)暂定综合单价调整按照“12.1.1条款”确定。(1)材料及设备暂定价仅调整材料、设备价格,其他内容不予调整,具体如下:材料及设备的签证价与暂定价之差计补差价,差价仅计税金;暂定价调整:第3种方式: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由招标人招标,中标人应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提前28天书面通知招标人实施暂估价项目的招标以便满足施工进度计划要求。招标人确定暂估价项目的中标人后,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暂估价合同,除非中标人通过监理人向招标人报送了能够证明分包人不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及资金实力的证明材料。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7天内,将暂估价合同副本报送招标人留存。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90万元,暂列金不作为工程款支付的基数。10.8暂列金额中标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定价的确定按10.7.1条暂定价调整办法执行。第3种方式:中标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1、中标人承担±5%以内的人工和单项材料的价格风险,超过部分由招标人承担或收益。施工机械台班一类费用(机械原值)不做调整,仅调整二类费用中机上人工和燃料动力,风险幅度与人工和单项材料的价格风险相同。第3种方式如下: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可以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差调整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内工作量所包括的风险及《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关于人工、材料价格风险的约定。1、单价合同。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3、工期延误(工期延误、工期延长、工程延误开工、工程中途停工)的责任担当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5.0.6条有关条款执行。2、采用抽料补差法进行价差调整。按施工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与投标基准价格(信息价)相比扣减风险费用后(扣减后应按投标浮动比例调整(部分人、材、机偏离较大的除外)),计算全部或部分人工、材料、机械价差,调整合同价格,价差只计税金,并按整体工程一次性结算。
3、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后与原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特征描述不符。2、工程变更引起新增或减少清单项目;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缺陷、重复列项;一、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予以调整: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12.1.1.工程量清单项目和工程量调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以上风险费用应在投标报价时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综合单价的,按原综合单价;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2%及以上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量15%及以上时,或者合价金额占合同总价不到2%的分部分项清单项目,但其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目工程数量25%及以上时,增减工程量单价按第3条处理。因上述第(12.1.1)第一、二条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工程数量变化,按以下规定调整综合单价:三、综合单价调整2、工程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增减。1、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有偏差;二、发生下列情况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予以调整:
(2).中标人依据合同约定的组价原则,合理成本和利润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招标工程:中标人报价浮动率=(1-中标价/招标控制价)×100%。中标价及招标控制价均扣除暂列金额、暂估价。中标人报价浮动率可按下列公式计算:(1).依据合同约定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和中标人投标报价浮动率,提出适当的单价,经招标人确认后执行。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可按以下原则处理: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的综合单价,但有类似的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可参照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1.某种材料(或半成品及成品)等级、标准变化的,清单组合子目不变,仅调整不同的材料市场价格之差;2.清单项目组合内容中某一个(或多个)定额子目发生变化,不影响其他特征及工程内容价格的,仅调整发生变化的定额子目价格;3.如该类似工程项目综合单价异常,则不宜参照,按(12.1.1)第三条第3款重新计算综合单价。4.如投标组价时有子项报价遗漏,认为是报价优惠,调整时原遗漏内容及材料价格按正常定额组价方式予以扣除再增加新内容及材料价格;
c.其它异常情况。b.虽然综合单价正常,但组成综合单价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与按合同约定计价依据计算的人、材、机消耗量或单价相比偏差±30%以上;a.投标综合单价与按合同约定的计价依据计算的综合单价偏差±30%以上;(1).投标综合单价遇下列情况,应对其异常性进行判定:四、投标综合单价异常的处理(3).如当前施工的计价依据缺项内容,中标人应通过市场调查等手段提出单价,经招标人确定后执行。
六、编制依据、组价原则因第12.1.1条的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数量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调整措施项目内容及措施费。其中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的措施项目,按12.1.1条规定计价;施工技术措施费中以“项”为单位的根据投标文件一次性包干,但因重大设计变更引起措施变动部分除外,该变动部分重新组价。五、措施项目调整b.工程量减少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减少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2.1.1)第三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后,在该项目合价中扣除。a.工程量增加超过工程量15%以内的,按原综合单价计算,增加超过15%以外部分工程量,按(12.1.1)第三条第3款重新确定综合单价,计算合价;(2).综合单价异常且工程量增减超过本项工程量15%以上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3、其他价格方式:/。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2、总价合同。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浙江省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湖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等根据计算工程量和综合单价。
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当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到合同造价的50%时,一次扣回。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在施工合同中签订,中标人主要管理人员、主要施工机械进场、临时设施搭设完毕,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由中标人提供给招标人、招标人、监理单位并签署开工报告后,由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全部预付款。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和暂列金额后的合同金额的10%(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为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后的合同价格的1%)。其中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单独支付。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
12.3.2计量周期工程量计算规则:《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版)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浙江省补充规定)》。12.3.1计量原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中标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按工程施工进度。
注:农民工工资实行分账管理,须严格执行湖建发(2020)44号。每次付工程进度款时应扣除已支付的相应月份的工资性工程进度款。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完工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60%,竣工验收合格(合同约定的及发包人在施工过程要求增加的全部工程内容完成)后工程资料进入发包人档案馆后付至合同总价款的80%(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本工程通过审计核准后支付至核准价的98.5%;剩余1.5%工程款或工程质量保修金保函作为预留质量保修金(无息)。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注:中标人收取各期工程款时应开具正规发票(增值税专票)为付款的前提。工程款支付:由招标人支付工程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返还履约保证金,质量保修金按合同约定另行处理。中标人必须按月全额支付民工工资,并且招标人有监督的权利。如中标人未按规定兑现,招标人有权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该费用,用于直接支付民工工资,并扣罚合同当事人倍的费用。工资性工程总款为不低于扣除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后的20%。工资性工程进度款为(工资性工程总款-工资性工程预付款)除以总合同工期月数,并按月支付。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招标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2)招标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如果招标人认为中标人的当期工程质量有缺陷,则可以责令整改,并止付当期工程进度款。招标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招标人的期限:7天。
13.2竣工验收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招标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中标人向招标人移交工程的期限:在招标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完成工程的移交。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招标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由招标人根据相关规定组织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工程试车内容:按《通用条款》执行。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中标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移交工程的,中标人应承担工程照管、成品保护、保管等与工程有关的各项费用。
14.竣工结算中标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合同当事人方约定。13.6.1竣工退场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
招标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招标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对中标人的竣工付款。招标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在一次性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及工程结算书后,招标人承诺按国家、省、市等有关政府投资项目工程价款结算规定进行结算。14.2竣工结算审核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招标人要求执行。中标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后委托审计,并在相应的时间内提交竣工资料和结算资料。14.1竣工)结算申请
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14.4最终结清(3)在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最终审核报告确定后的30日内,中标人应提供收款明细表和财务凭证,会同招标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账并确认,多退少补;招标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如招标人为中标人代垫审核服务费、施工现场水电费、违约扣款等,可在付款时等额扣除)。(2)本工程结算价格以审核为准,如为中介审核,则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浙价服〔2009〕84号》文件规定执行,由招标人支付基本费,由中标人支付追加费及核增部分费用,中标人支付给中介审核单位。如为国家直审或复审项目,结算价格及审核费以财政局、审计局出具的审核报告为准,结算审核相关费用按国家审核成本收费规定计取,招标人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支付审核基本取费部分,剩余的审核费均由中标人支付,并由招标人从应付工程价款中扣缴。(1)工程最终结算价款以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审核报告确定的为准。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招标人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有效收到之日,按照以下方式完成对中标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有效的结算资料的审核:
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2)招标人完成支付的期限:在竣工结算价款依据招标人委托的审核单位审定后所出具的最终审核报告确定后,中标人应提供收款明细表和财务凭证,会同招标人对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未付的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对账并确认,多退少补;招标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1.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付清剩余的工程结算价款(如招标人为中标人代垫审核服务费、施工现场水电费、违约扣款等,可在付款时等额扣除)。(1)招标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中标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中标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按《通用条款》执行。
15.3.1中标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在工程项目竣工前,中标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招标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招标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1.5%或工程质量保修金保函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并回访质量符合要求后,退还剩余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不计息),退款应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赔偿金等款项(如有);缺陷责任期满后,中标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实际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起24个月。15.2缺陷责任期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2)1.5%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结算价的1.5%;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1或2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如采用工程质量保修金保函,必须在湖州市区开设营业场所(必须是不可撤销,且无条件支付或见索支付)。(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4、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中标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中标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质量问题。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问题,应当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中标人实施保修。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落实处理的,招标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中标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的,招标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抢修、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未按时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而对工程及招标人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中标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中标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中标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特别紧急的情况须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派人修理。中标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招标人或招标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修金中扣除,且业主有权每次予以扣罚质保金的20%作为罚金。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不得低于法定最低保修年限,详“工程质量保修书”。
16.1.2招标人违约的责任招标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通用条款》。16.1.1招标人违约的情形16.1招标人违约16.违约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招标人组织验收。
(5)因招标人、招标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4)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招标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招标人重新提供规格、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或补足数量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因此导致工期顺延的,按照合同约定顺延工期。(3)招标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2)因招标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1)因招标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相应顺延。招标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进场项目班子应当是投标人建制内的,挂靠投标人或临时拼凑的施工班子一经发现并经查实后,其全部履约担保将被没收,施工合同将被终止,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派驻现场的施工班子人员数量、年龄结构、专业配备应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在合同执行期间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中标人应在一个工作周内作出更换,并报招标人批准,不得拒绝和拖延。逾期作该班子成员未到位处罚。16.2中标人违约中标人按16.1.1项〔招标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招标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中标人有权解除合同。16.1.3因招标人违约解除合同(7)其他:/。(6)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中标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
6、中标人进场后必须无条件的服从招标人对本工程整体上的施工安排,加强总包管理,加强现场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管理。中标人对派驻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管理,不得扰乱其他中标人的正常施工,不得偷窃、滋扰、闹事,不得影响其他单位施工现场的安全。因中标人原因延误工期,未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工期每拖延一天处以工程造价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如工期履约保证金不足以承担中标人的违约责任,则发包方有权在支付工程款时予以直接扣除并上报建设主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工程竣工验收如未达到一次性通过,由此追加的返工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等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扣除其全额的履约保证金。5、对于施工进度的控制,原则上以经批准的施工计划或经认定的已调整的施工计划为依据,由于非客观因素且非招标人因素导致工程重要进度节点未按期完成的,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可在核发当期工程款的基础上,酌情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为不超过1万元,并由招标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4、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中标人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必须严格按照招标人直接发放或招标人通过监理单位发放的施工图纸、技术联系单、变更联系单、中标人提交的经监理单位审核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与专项施工方案以及国家及地方颁发的与本工程建设相关的标准、规范、规程等进行施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发现现场施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从而影响了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向中标人提出整改或返工要求的,中标人必须严格按要求整改或返工。如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向中标人发出要求整改或返工的书面文件后,中标人仍不落实整改、返工或整改、返工不到位的,则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的不良程度对中标人进行每次2000元的经济扣罚,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若连续三次整改无效的,招标人有权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需整改部分工程的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并由招标人直接在工程款中扣除。3、中标人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若因为现场管理问题,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书面整改通知书,每发一次招标人有权视情节轻重扣罚2000-5000元,同一问题若被连续要求,则每加发一张督促单,罚金较前次翻倍;在当期进度款中予以扣除。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下达通报批评及以上处罚或停工整改通知,扣罚相应履约保证金。2、中标人应严格按已确认的施工技术方案实施,并接受招标人派遣的现场代表及委托的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投资及协调方面的监督和管理。监理单位有权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并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对工程原材料、工程实体进行平行检测。中标人必须配合监理单位的平行检测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与手段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如发生中标人阻止、干扰或影响监理单位的检测工作的情况,监理单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每次2000—10000元的经济扣罚,在当期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12、中标人应确保农民工工资的及时支付,如不及时支付引发事故的,责任由中标人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11、中标人在踏勘现场时要充分了解现场地理人文条件,自行合理处理与周边村民的关系。10、中标人必须落实有资格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驻现场管理安全、文明施工,中标人必须严格防范现场消防安全,严格管理施工人员,中标人在现场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方面存在问题或隐患的,隐患自改,责任自负。9、中标人承诺在招标人使用投标所有产品时不会因知识产权或产品所有权等问题引起的第三方索赔或其他要求,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都应由中标人承担。8、招标人有权取消或调整合同范围内的任何工程内容,中标人无条件接受,调整部分按合同约定结算,取消部分相应扣除投标相对应的费用。7、在合同实施中,如中标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书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招标人即有权要求其调整充实力量,加强管理,或划出工程量由其他企业承包,中标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
中标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按16.2相关规定要求。16.2.1中标人违约的情形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书中一切有悖于招标文件的条款均视作无效条款;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单方面设置限制招标人的条款和内容均将被视作无效内容,并且出现上述现象时,中标人应自行承担风险。投标文件中所有在招标文件约定内容之外的与费用、进度、质量、索赔等有关的制约性内容,经招标人作出书面确认之前,均视作无效。15、合同当事人方约定的中标人其他违约责任:a、工程竣工后15天内,中标人必须全部清退临时设施、建筑材料、机械设备,每延迟一天支付违约金2000元。b、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到位率必须达到月日历天数的85%以上,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项目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元/天·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每缺岗一天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500元/天·人,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c、安全员及其它班组成员月到位率要求90%天及以上,且月份之间的到位天数不得借用,不得连续一周不到位,到位率未达到的,按未到岗天数计算,每缺岗一天付违约金,750元/天·人。d、本工程未明确的违约赔偿事宜,均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处理,在工程结算款中增加或扣减有关费用。14、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向招标人递交合同价2%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10日内无息退还。13、本工程结算造价以审核结果为准。中标人必须保证施工签证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并不得与合同约定相违背。
17.不可抗力招标人继续使用中标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中标人文件和由中标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权益转让给招标人。关于中标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按16.2相关规定要求。中标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仍不纠正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因继续完成工程的需要,招标人有权使用中标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中标人文件和由中标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招标人继续使用的行为不免除或减轻中标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16.2.3因中标人违约解除合同中标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16.2相关规定要求。16.2.2中标人违约的责任
合同解除后,招标人应在商定或确定招标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合同当事人方各自自行承担。但属于应该预见、预防但承包方没有及时预防或预防不力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负责。17.3不可抗力后果的承担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
中标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由中标人负责办理并承担相应费用。18.1工程保险18.保险
20.3.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20.3争议评审20.争议解决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8.7通知义务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20.3.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其他事项的约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1、工程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视履约情况无息返还(有违约的按合同规定扣罚)。21其他(2)向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湖州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
7、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招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在项目交易平台上公开合同订立信息6、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方协调解决。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项其他约定的全部内容。4、本项目由招标人、招标人与中标单位共同签订施工合同,招标人全权委托招标人作为招标人实施项目管理。3、合同当事人方确认,本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文件组成部分中的各项约定都是通过法定招标过程形成的合法成果,不存在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条款。如果存在任何此类不一致的条款,也不是合同当事人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当事人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合同当事人方也不存在且也不会签订任何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如果存在或签订背离本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合同,也不是合同当事人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对合同当事人方不构成任何合同或法律约束力。2、中标人在与招标人、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的同时必须与招标人、招标人签订《工程建设廉政合同》。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2: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协议书附件:附件
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15:安全管理协议书附件14: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3: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单保函/凭证附件12: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
附件2: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附件17:投标承诺书(招标人要求)附件16: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管理协议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形式 | 层数 | 生产能力 | 设备安装内容 | 合同价格(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3:招标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之规定,经协商一致,就(项目名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8年;3.装修工程为2年;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8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原则上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三、缺陷责任期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保温工程保修期5年,其他工程2年,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5.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4.凡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量问题,承包人必须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质量要求。返工修复二次达不到承诺要求的,更换新机。承包人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接到发包人通知后,24小时内派人赴现场处理质量问题。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事故问题,应当按《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落实处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其他单位进行抢修、处理,涉及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直接在质量保证金中扣除。发包人有权根据承包人未按时派人到达现场进行抢修、处理而对工程及发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程度,对承包人追究相关责任并进行经济索赔。四、质量保修责任
地址:地址: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发包人保留最终工程整体结算价款的2.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后并回访质量符合要求后,退还剩余保证金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息),退款应扣除已发生的修理费用,赔偿金等款项(如有);缺陷责任期满后,承包人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程各保修年限承担保修义务。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五、保修费用
账号:账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5: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4: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文件名称 | 套数 | 费用(元) | 质量 | 移交时间 | 责任人 |
序号 | 机械或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kW) | 生产能力 | 备注 |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6: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名 称 | 姓名 | 职务 | 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一、总部人员 | ||||
项目主管 | ||||
其他人员 | ||||
二、现场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
其他人员 |
2.担保有效期自你方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你方签发或应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鉴于(以下简称“发包人”)与(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就(工程名称)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签订的合同,向你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履约担保附件8: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湖州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
附件9: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
1.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元(¥)。于年月日签订的(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按约定的金额向你方提交一份预付款担保,即有权得到你方支付相等金额的预付款。我方愿意就你方提供给承包人的预付款为承包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根据(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与(发包人名称):预付款担保
担保人:(盖单位章)6.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5.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4.你方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3.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要求收回预付款时,我方在收到你方的书面通知后,在7天内无条件支付。但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在任何时候不应超过预付款金额减去你方按合同约定在向承包人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扣除的金额。2.担保有效期自预付款支付给承包人起生效,至你方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说明已完全扣清止。
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1.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一、保证的范围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作为承包人已经与(以下称“发包人”)于年月日签订了(工程名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应发包人的申请,我方愿就发包人履行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义务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担保:(承包人名称):支付担保附件10:
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工程款支付日期的,经我方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按照变更后的支付日期做相应调整。2.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支付完毕之日。1.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3.我方保证的金额是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的%,数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元(大写:)。2.本保函所称主合同约定的工程款是指主合同约定的除工程质量保证金以外的合同价款。
3.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的证明材料后7天内无条件支付。2.在出现你方与发包人因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发包人拒绝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情形时,你方要求我方履行保证责任代为支付的,需提供符合相应条件要求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说明材料。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及发包人未支付主合同约定工程款的证明材料。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四、代偿的安排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是代为支付。发包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向你方支付工程款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代为支付。三、承担保证责任的形式
5.我方解除保证责任后,你方应自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本保函原件返还我方。4.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解除我方保证责任的其他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解除。3.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保证责任所支付金额达到本保函保证金额时,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解除。2.发包人按主合同约定履行了工程款的全部支付义务的,自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1.在本保函承诺的保证期间内,你方未书面向我方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解除。五、保证责任的解除
七、争议解决4.因不可抗力造成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你方与发包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如加重发包人责任致使我方保证责任加重的,需征得我方书面同意,否则我方不再承担因此而加重部分的保证责任,但主合同第10条〔变更〕约定的变更不受本款限制。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发包人的另行约定,免除发包人部分或全部义务的,我方亦免除其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约致使发包人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免责条款
担保人:(盖章)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八、保函的生效(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向湖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保函或本保函相关事项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1种方式解决:
附件11:年月日传真:邮政编码: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1-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11-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11-1:材料暂估价表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序号 | 专业工程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 |
小计: |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责任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特订立本廉政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建设地址: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合同附件12:
甲方负责人为该项目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总责。甲方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第二条甲方的责任(四)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三)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施工安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一)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建设、施工安装和市场活动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乙方的责任(五)不准向乙方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甲方项目工程施工合同有关的设备、材料、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和相关单位推荐分包单位和要求乙方购买项目工程施工合同规定外的材料、设备等。(四)不准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乙方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和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要求、暗示和接受乙方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在乙方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向乙方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
违约责任(四)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三)不准接受或暗示为甲方、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二)不准以任何理由为甲方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一)不准以任何理由向甲方、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回扣、好处费、感谢费。乙方负责人在职责范围内对该项目工程质量和廉政建设负责。乙方应与甲方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尤其是有关建筑施工安装的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并遵守以下规定:
(六)本廉政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交监督单位一份,并送区建设工程项目廉政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备案一份。(五)本廉政合同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四)本廉政合同作为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三)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上述有关条款行为和其他有关法规的,作为其不良记录载入有关数据库,形成相关信用档案,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并成为其能否准入建设市场的基本依据。(二)乙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廉政合同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监督单位(盖章)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电话:电话:地址:地址:法人代表人:法人代表人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
单证识别码:单证流水号:单证识别码:单证流水号:附件13:
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
PICCPROPERTYANDCASUALTYCOMPANYLIMITED
一、本保单保函项下我公司承担的保险责任最高限额为(下称“保险金额”)人民币整(小写:¥元)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于年月日参加(项目名称)标段施工的投标,向承包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并在我公司投保《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保险单号:),我公司接受承包人的请求,向你方提供如下保证:致:(发包人名称):保单保函/凭证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邮编:公司地址:签单日期:年月日保险人:(盖章)附:《****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完工履约保证保险条款》及保单三、在保险期间内,承包人(投保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与发包人(被保险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工程竣工延误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给被保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向保险人提出索赔,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损失赔偿责任。二、本保函的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严格执行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工程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水利部门的有关规定。一、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加强工程建设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完成,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工程的项目法人(以下称甲方)与承包人(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责任书。工程廉政责任书附件14:
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券、有价证券和物品,不得到乙方报销任何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二、甲方的义务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责任书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监督制度和处罚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三、乙方义务6、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5、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下属单位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操办婚丧嫁娶、安排配偶子女的工作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甲方不得有意刁难、拖延承包商工程款,不得违反规定批拨工程建设费用等。
四、违约责任5、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室用品等。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3、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违反规定,批拨、追加工程建设费用等。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券、有价证券、礼品。
七、本责任书作为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六、本责任书有效期同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完结时止。本责任书由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本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提出属于本责任书规定范围的处理意见。五、双方约定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组织处理或停止承接业务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有关工程建设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的处罚。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安全管理协议书附件15:年月日年月日或其委托代理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
三、乙方应在项目施工前,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大型机械设备、爆破物存放等,一旦发生意外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危险源,编制危险源清单和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后,报甲方备案,其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等专项施工方案,承包人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二、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建立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各级安全责任制,应配备足量安全管理人员,严格开展安全自查、隐患排查并整改落实,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方案,落实各种防范措施,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安全有序推进。一、甲乙双方应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甲乙双方的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甲乙双方应各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甲方将本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承包单位:发包单位:
九、乙方应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和学习,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八、乙方应加强地下管线及高压线路的保护,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七、乙方应加强电气设备管理,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六、乙方所需使用的特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检验、检测、验收合格,并按规定进行年检、复审。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效证件上岗,严禁无证违章操作。特种设备使用期间所有发生的所有安全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五、乙方应严格执行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用电、用气、有限空间作业、防中毒等的安全管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动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焊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规定,严禁使用电炉等取暖设备,有限空间作业应设置警示牌等,相应区域应派专人值守。四、乙方应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甲方:乙方:十三、本协议作为甲乙双方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在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后生效,与工程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承包合同期满,本协议终止。如遇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不符的,应按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执行。十二、本协议中未涉及的有关条款,甲乙双方可根据需要协商补充修改。十一、乙方因疏于管理违章违法作业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应在积极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的同时,严格按安全事故上报的规定时限向甲方和地方政府管理部门,不得迟报瞒报。十、甲方或甲方上级部门有权随时检查工作现场及《协议书》落实情况。对安全隐患有权指出并要求责任方及时整改,由此造成的后果和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管理协议附件16: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3、工程运输车辆保持日常整洁,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2、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行驶教育,吴兴区埭溪镇范围内所有工程运输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公里/小时,严禁闯红灯、逆行、违法调头、闯禁区等交通违法行为;1、建设施工项目的工程运输,必须使用经行政执法部门审批的专业运输企业的车辆,严禁将工程运输业务发包给没有资质或证照不齐全的工程运输或个人;二、管理内容:一、工程名称:为进一步加强工程运输管理,落实工程运输车辆安全文明出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创建吴兴区埭溪镇良好环境,特与乙方签订该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四、其他承包人应加强工程运输管理,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若违反上述管理内容的,一经发现或被执法部门查处的,须进行处罚。第一次违反,谈话警告;连续二次的,扣罚保证金的50%;连续三次的,扣罚全部保证金。处罚金额于结算工程款中直接扣除。2、处罚措施:1、设立工程运输安全文明专项保证金。具体专项保证金如下:(单位:万元)三、处罚办法:
综合类工程 | 单独土石方工程 | ||||
类型 | 合同价 | 专项保证金 | 类型 | 合同价 | 专项保证金 |
□ | 500 以下 | 1 万元 | □ | 20 以下 | 1万元 |
□ | 500-2000 | 2万元 | □ | 20-50 | 2万元 |
□ | 2000以上 | 5万元 | □ | 50以上 | 5万元 |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签字: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或甲方:(盖章)乙方:(盖章)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本协议是该工程的补充,其他内容按主合同执行;
1、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更换,并在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含照片)悬挂于醒目位置。我公司参加了湖州市蜀山单元HD-03-04-06D号地块(蜀山南)开发建设项目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致: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承诺书(招标人要求)附件17:承诺书签订日期:年月日
7、我单位承诺如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发包人及设计单位的指令,不会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6、我单位承诺如所投材料品牌在实际施工时因自身等原因(如停产或品牌取消)无法购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或其他同性能品牌,如价格高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5、我单位承诺所投材料品牌通过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旦出现真实产品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即:技术参数或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届时由招标方、监理、设计共同在以上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4、我单位承诺若所投材料品牌不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之列,中标后经贵方考察后不被认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且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3、我单位承诺向发包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供货清单及发票,并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提供制造商对供应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原件),如不及时提供每次扣罚1000元。每发现一次贴牌产品扣罚5000元,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索赔费用。2、在工程竣工后,我方按贵方要求提供给使用方本工程详细的工程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及苗木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投标总价。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承诺!10、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7所载明的内容,我方均完全响应。9、我单位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如恶意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城市集团有权对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8、我单位承诺若我方不能在中标通知书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由招标人没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我方承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编制说明招标工程量清单扉页招标工程量清单封面(一)工程量清单编制严格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所采用的表格格式如下: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编制日期:年月日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暂列金额明细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和施工技术措施费项目清单与计价表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招标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主要工日一览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计日工表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
(六)投标人应根据工程的实际,结合现行安全文明施工规范、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要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安全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等要求,采取合理措施,进行相应报价。(五)工程量清单计价相关事项依据《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8版)实施。(四)为防止投标人恶意低价竞标,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设置风险控制价。(三)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条款明确最高投标限价,防止投标人围标抬价。最高投标限价即为招标控制价,不得高于批准的概算造价。(二)招标控制价编制应严格按省建设厅、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联合颁布的计价政策性文件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实施。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施工时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最新技术标准和要求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由投标人自行下载,下载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第六章图纸(七)工程量清单后附,投标人自行下载
(1)企业基本资料目录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2.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1.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格式目录
(7)投标承诺书;(6)投标承诺书(招标人要求);(5)授权委托书;(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3)投标声明书;(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
投标人自行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有效获取。(1)企业基本资料(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10)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9)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8)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或电子保函或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文件AAA级文件(附AAA级评价文件);
(招标人名称):(3)投标声明书投标人自行从湖州市电子招投标平台上有效获取。(2)项目管理机构资料表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负责人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备注 |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特此声明。我方此次提交的投标文件等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的,如有不实,我单位自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一旦中标,中标无效,接受招投标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拟建的项目的投标,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投标人:(盖章)特此证明(姓名)是(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为。(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身份证扫描件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招标人)的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5)授权委托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 |
(6)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授权委托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身份证号码:职务:代理人:(签字)性别:年龄:
2.提供虚假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单位资质投标;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决不发生以下行为:本公司决定参加项目投标。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廉洁从业、诚实守信,特承诺如下:(7)湖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投标人廉洁守信承诺书投标保证金缴款凭证(以网银或电汇方式为准)或电子保函或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最新文件AAA级文件(附AAA级评价文件)。
1.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或给予回扣、感谢费、劳务费等各种名目的经费;二、不以任何理由给予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专家评委以下好处:6.其他违反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的行为。5.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背离投标文件及合同实质性内容的私下协议;4.中标后将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3.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四、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派驻廉政监察组等机构的监督,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开展廉政文化进工程工作,加强廉洁从业环境宣传、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多种形式开展廉洁教育。三、不以任何理由为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等提供方便。5.无偿或明显低于市场价装修住房。4.提供宴请、健身、旅游、娱乐等高消费活动;3.赠送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2.报销应由上述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8)不转包、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承诺日期:承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上述承诺如有违反,愿接受录入诚信档案的处理,构成违纪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纪依法作出处理。五、本公司自愿将此承诺书在信用湖州网站进行公示。
投标人(盖章):3、如我公司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我公司自觉承担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及连带赔偿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如我公司违背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你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扣罚全部履约保证金。1、为保证工程进度与质量安全,我公司将按照投标文件配备项目管理人员,全面负责施工组织与现场管理,保证不会以任何形式转包、违法分包该工程项目。我公司参加了工程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
1、本工程项目组主要成员(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在施工过程中不随意更换,并在进场后按招标人要求将相关人员信息(含照片)悬挂于醒目位置。我公司参加了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的投标,若能中标,我公司郑重承诺如下:致:湖州房总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9)投标承诺书(招标人要求)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7、我单位承诺如招标人根据工程实际和使用方需求等因素,对施工图范围内的工作内容进行变更或调整,可能调增,也可能调减,我单位将无条件服从招标人及设计单位的指令,不会因此类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等目标。6、我单位承诺如所投材料品牌在实际施工时因自身等原因(如停产或品牌取消)无法购买,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或其他同性能品牌,如价格高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低于所投材料品牌价格按市场价执行。5、我单位承诺所投材料品牌通过有关权威部门检测一旦出现真实产品达不到投标时的承诺(即:技术参数或效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招标方有权予以否决,为不影响工程进度,届时由招标方、监理、设计共同在以上推荐品牌中优先选择其中的产品作为指定品牌,价格按照投标价不变。4、我单位承诺若所投材料品牌不在招标文件推荐品牌之列,中标后经贵方考察后不被认可的,我单位无条件接受贵方在推荐品牌中选择材料品牌,且价格按我单位投标价执行。3、我单位承诺向招标人及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与材料供应商的供应合同副本、供货清单及发票,并清晰地写明所购建材的品牌、规格和数量。提供制造商对供应商的授权书或代理合同(原件),如不及时提供每次扣罚1000元。每发现一次贴牌产品扣罚5000元,且无条件负责更换或返工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索赔费用。2、在工程竣工后,我方按贵方要求提供给使用方本工程详细的工程情况说明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保养手册,并且提供有关培训的安排,竣工后对使用方指派的操作维护人员进行培训(理论+实际操作),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已计入投标总价。
特此承诺。12、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7条所载明的内容,我方均完全响应。11、我单位对本项目的保修服务期限承诺至少3年。10、我单位承诺若投标承诺的所有货物的技术参数等在货到工地后发现与投标承诺不一致的,须无偿将所有货物替换成技术参数与投标承诺时一致的,并且按投标设备总价的20%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9、我单位承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恶意质疑或投诉行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投诉、未按要求方式投诉、无实质证据恶意缠诉或在网络等媒体上进行失实报道的情形发生。如恶意投诉属实,招标单位所属城市集团有权对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的投标中业主评价分按零分处理,情节恶劣的有权拒绝我单位在城市集团及下属子公司所属项目中的投标。8、我单位承诺若我方不能在中标通知书上发出之日起二十五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且由招标人没收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我方承诺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0)投标承诺书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特此承诺!以上内容不响应者按无效标处理。
4、承诺按照投标文件派驻管理人员及投入机械设备,若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同意接受合同约定的处罚。若严重影响合同履约的,同意接受招标人解除合同的要求。3.承诺无恶意报价行为,若被认定存在严重哄抬标价或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行为,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2.承诺无串通投标行为,若存在与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投标文件两处及以上错误一致、内容多处雷同、电子检测码一致的情况,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并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调查和处罚;1.承诺投标文件无虚假、伪造的内容。若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伪造的内容,同意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保证金并不予退还;若中标之后被查实弄虚作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并不予退还;本公司已详细阅读(工程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文件,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及当地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建筑市场正常秩序,现自愿就参加该工程投标有关事项郑重承诺如下:(招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9、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愿意接受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处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已中标,同意招标人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的处理。8、其他:/7、承诺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严重失信黑名单或限制参加投标。6、承诺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人员和单位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至投标截止时间三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5、承诺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无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情形。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通过合同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2.不良行为记录是指各行政机关出具的不良行为认定书、黑名单、失信名单或通知、通报、警示警告、责令整改(停工)通知书等明确认定为“不良行为”的各类文书,该文书注明时限的以时限为准,未注明时限的按一年计。注:1.“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格内必须填写“有”或“无”。如为空白或“/”均以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作否决投标处理。(1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信息情况表(建设)年月日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
企 业 地 址 | 联 系 电 话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拟派投标项目负责人 |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投标人信用信息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不良行为记录正在被公示。 | ||
拟派项目负责人(总监)信用情况 |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无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受到行政机关罚款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 ||
投标人声明 | 以上内容是本投标人信用信息的真实反映,如未如实反映而骗取投标资格或影响中标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投标资格,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无条件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3.投标文件技术标格式无2.投标文件信用标格式5.工程建设相关的不良行为和行政处罚是指与工程建设有关联的市场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扬尘防治、施工排污方面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不良行为和行政处罚。4.不良行为记录和行政处罚如提前结束或被撤销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原处理部门出具的正式文书,如未提供,均按未如实填写处理。3.行政处罚是指各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时间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准。
(3)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2)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1)投标函;目录4.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无
2、我方的总报价中包含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元,我方承诺该项费用将专项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1、根据你方招标工程项目编号为{招标编号}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工程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踏勘项目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图纸、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元(RMB¥元)的投标报价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致:{招标人名称}(1)投标函(5)投标报价需要的其他资料(招标人要求提供的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商务资料)。(4)投标报价
万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其中:工程质量履约保证金为%:¥万元;工期履约保证金为%:¥万元;项目负责人到位率保证金为%:¥万元;安全无死亡事故保证金为%:¥万元;文明施工保证金为%:¥万元),并按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日期与贵方签订承包合同,并承担承包单位的一切义务和责任。7、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中标造价的%,计6、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承诺工程质量达到的目标为:。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开工,/竣工,即日历天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工程。4、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3、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及有关附件。
单位地址:投标人:(盖章)企业资质及等级。10、项目负责人姓名、专业及等级。9、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8、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知中第3.3.1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以下简称咨询人)(以下简称委托人)(2)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委托书(如有)日期:年月日邮政编码:电话:传真:邮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本委托书仅限建设工程投标时使用。三、咨询人承诺不在同一工程项目中为2家及以上单位提供建设工程招(投)标造价咨询业务。二、咨询人同意按照规定,承担本项目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造价咨询业务。2.服务类别:1.项目名称:窑湾单元RHS-05-01-04B-02地块(窑湾西)开发建设项目—3套住宅装修工程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主要材料选用品牌一览表年月日年月日联系电话: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人:(盖章)咨询人:(单位公章)五、本委托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费用(三)投标报价应按照以下原则计价:投标人应根据其投标报价情况提供书面报价说明。报价说明的主要内容包括: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对投标工期、质量、安全、材料、施工等方面的承诺;综合单价中考虑的风险因素、风险范围(幅度);措施项目的依据;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二)投标人应当根据本企业的具体经营状况、技术装备水平、管理水平,视工程的实际情况、风险程度,自主报价。投标人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投标报价竞标。(一)投标报价应根据下列依据进行编制:相关专业工程的国家标准《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市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颁发的相关计价规定;本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招标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其补充通知、答疑纪要;达到规定设计深度的施工图纸;与工程项目有关的规范、标准、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投标人自行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市场价格或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价格信息;其他相关资料。(4)工程量清单报价
(5)综合单价中的风险费计算应根据招标文件中所明确的投标人应承担的风险范围和幅度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投标报价时,企业管理费中应包括施工企业现场监控和现场临时宿舍取暖降温费用,以及施工企业对建筑以及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检验试验费等相关费用。为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企业管理费报价可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和相关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由投标人自主确定。(4)企业管理费、利润的费用计算由投标人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计算。(3)综合单价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招标文件提供暂估价的材料,投标人按暂估的单价计入综合单价。暂估价的材料如遇本省计价依据中无相类似的材料时,投标人应该在投标文件报价说明中明确该材料的损耗率。(2)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的费用所涵盖内容可自主确定或按省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依据确定。(1)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投标报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投标人应根据综合单价的组成、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和工程内容确定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并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综合单价中应包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由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范围及其费用。
(5)施工取费费率依照本省现行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执行。(4)并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措施清单提供数量和报价。遇有缺项时,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3)措施项目中凡属周转使用的设备、材料,均应按单次使用摊销量报价。(2)技术措施项目中的单价项目报价可参照综合单价的组成自主确定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依据。(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自行确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填报数量和价格,不发生的措施项目金额以“O”计价。遇有措施项目清单未列项的,投标人可补充措施项目并报价。2.措施项目清单费用
4.规费、税金(2)其他项目清单中的暂列金额和计日工,均为招标人估算、预测数量,投标时计入投标人的报价中,竣工结算时应按中标人实际完成的工程内容结算。(1)暂列金额,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确定的金额填报;计日工费,投标人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列出的项目内容和数量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报价。招标人对计日工费内容和数量未作要求的,投标人不需要作出报价。3.其他项目清单费用(6)投标人措施项目各分项之间不得重复报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得挪作他用。工程实施过程中应根据投标文件的承诺和合同约定,经监理单位审查认可后由建设单位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基本费投标报价不得低于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取费计价文件规定的弹性费率下限计算值。
投标人应根据自己的企业定额或参照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向招标人提供具体的报价计算分析,其各项报价分析表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之间的金额(价格)应前后对应一致。工程量清单报价应与工、料、机报价及对应的报价分析相符,与拟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四)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招标工程量清单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内容。税金作为不可竞争费用,投标税率必须与现行规定相符;规费费率不得低于现行标准费率的30%;规费、税金按省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规则内容和计费标准计算报价。省、市政府及有关权力部门颁发的政策性文件对规费、税金的内容和计费标准有调整的,按其规定执行。
1.投标报价应由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人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书的,投标文件中应附委托编制投标报价的咨询委托书及咨询合同等。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投标报价的,投标报价扉页“编制人”处须加盖咨询机构公章,其他均不需要盖章。(六)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造价主管部门对造价从业人员执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规定,投标报价的编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3.合价累计金额与小计(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小计(合计)金额及总报价。2.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五)清单报价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按下列原则予以调整:
2.投标文件的编制人不得接受同一工程招标人委托编制招标文件(含招标控制价),并不得接受其他投标人委托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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