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国道绥满公路(G301)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项目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及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二次)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1/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2022-078-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女士0459-8973338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及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GY2022-078-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166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2]347号批准,项目法人单位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自筹,出资比例100%;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已由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黑发改交通[2022]167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交发〔2022〕43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以上两个项目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林甸县林甸镇、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等。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S309)林甸镇至林富界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于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K302+700处(林甸镇北出口双渠桥桥尾),向西北沿线路布线,经毛家屯、利勤村、永和村,终点位于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K323+177处(林甸与富裕交界处),路线全长20.47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面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2.0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全线设置桥梁388.04米/6座(其中新建大桥252.08米/2座、中桥43.64米/1座、小桥61.28米/2座,利用危桥改造泄洪桥31.04米/1座),涵洞21道(其中新建19道,拆除重建2道);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26处;综合服务区(含养护道班)1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2处,港湾式汽车停靠站7处(14座)。
(2)国道绥满公路黄牛场至林甸段改扩建工程,起自绥满高速庆北互通匝道与绥满公路交叉处(绥满公路旧路桩号K758+576),沿线有旧路布线,在黄牛场南辟新线,绕越黄牛场,跨越绥满高速,在十一号村南接回旧路,沿旧路布线,跨越绥满高速,经花园镇至东风村后向北辟新线,于林甸南辟新线,经长胜村、栾家窑、贾家窝棚、于张树坊屯西侧跨越绥满高速,止于绥满公路旧路桩号 K805+635 处,路线全长43.502公里(其中一级公路3.98公里,二级公路39.522公里)。K774+440~K778+420花园镇过境段维持原有一级公路标准,一般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
路线全长43.502公里,全线设置桥梁179.2米/5座(其中:中桥87.28米/2座,小桥91.92米/3座),涵洞26道;分离式立体交叉3处,与等级公路平面交叉32处;停车区1处,港湾式汽车停靠站3处(6座),养护道班1处,连续式交通量观测站1处。
2.3服务期限:48个月。其中:施工阶段监理期(含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24个月。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与进场日期按监理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招标范围:设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负责本项目的路面基层、面层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详细工作内容见招标文件)
2.5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标段
桩号
长度(公里)
主要工程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JS1
绥满公路旧路桩号K758+576-K805+635
43.502
本项目的路面基层、面层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08.0821
省道建兴至新林公路K302+700-K323+177
20.476
94.3422
合计
302.4243

2.6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设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由具有相应试验检测资质的中标单位负责组建,负责本项目的路面基层、面层的技术咨询服务工作。
2.7质量标准:服务质量满足《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1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8安全目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和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3.1.2业绩最低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或大中修工程)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或大中修工程)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③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3.1.3人员要求
拟委任的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
(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3.1.4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与其所投标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09时00分至2023年1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
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4.2招标文件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9时0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5.3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
重要说明: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同时在线上递交第一信封、第二信封投标文件,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第二信封正常按照投标函填写报价及上传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公共资源平台要求的格式) ,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第一信封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第一信封如需填报价请用“/或0”代替。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潜在投标人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自行前往踏勘,费用自理,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费用自理。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ljggzyjyw.org.cn)、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jt.hlj.gov.cn)上发布。
8. 中标候选人公示
评标结果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介进行发布,公示以下内容:
1)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 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5)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与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以行贿谋取中标、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以及进行恶意投诉等投标不良行为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招标人有权申请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扣减其年度信用评价分数或者降低年度信用评价等级。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0459-6550617
招 标 人:林甸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大庆市林甸县长盛街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9-332177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广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庆市高新区科技孵化器一期工程5号孵化器505、506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459-8973338
电子邮箱:guangye333@sina.com
2023年1月18日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技术咨询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和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和技术咨询服务能力。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类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证书附表),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拟承担本次招标内容的检测项目。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截止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信息录入。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与其所投标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本项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不允许分包,但超出投标人检测资质以外的特殊检测项目允许外委试验,外委单位须具有相应检测资质。外委工作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业主不在单独支付)外委单位工作接受业主管理。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 绩 要 求(同时满足)
①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1个不少于4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或大中修工程)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②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日期为准)累计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00公里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新建或改扩建项目或大中修工程)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
③如单个业绩能同时满足上述条件要求的,则该业绩可分别予以认定。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技术服务合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
3、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标段审查所涉及到的工程内容及指标(投标人所附的业绩如无法体现评审所需关键数据的,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 誉 要 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2021年度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2021年度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被认定为D级的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近三年(2020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投标人提供的承诺为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中国(黑龙江)” 网站(www.hljcredi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  员
数量
资 格 要 求
在岗要求
技术咨询服务
负责人
1
须具有公路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或公路、材料两项);至少担任过2个及以上类似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记录(2022年10月至2022年12月,下同),本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证明其为本单位合法在职人员,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附承诺书。
(格式自拟)

注:
1.本项目公路相关专业:公路、道路、桥梁、道桥、土木、交通专业。
2.投标人应提供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资格证书和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清晰复印件。
3.业绩证明材料(技术咨询服务合同、项目交工验收证书)应附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晰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标段审查所涉及到的工程内容及指标(投标人所附的业绩如无法体现评审所需关键数据的,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4.如拟任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目前仍在其他项目上任职,则投标人须提供现任职项目业主单位出具的表示同意该拟任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现任职项目撤离的书面证明材料原件(格式自拟),该证明材料须由现任职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确认。
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标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1
评标
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2.1.3
形式
评审
与响
应性
评审
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与申请资格预审时比较,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且其投标未影响招标公正性:
a.投标人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等证件的副本变更记录复印件;
b.投标人仍然满足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资格预审条件最低要求(资质、业绩、人员、信誉等);
c.与所投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与招标人也不存在利害关系并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  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7)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未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 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b.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提供了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所附的联合体协议 书复印件,且通过资格预审后的联合体无成员增减或更换的情况。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 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 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标准
2.1.2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质最低条件:详见附录1
业绩最低要求:详见附录2
信誉最低要求:详见附录3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详见附录4
2.2.1
分值
构成
(总

100
分)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分
主要人员: 25分
业绩: 25分
履约信誉: 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2.2.2
评标
基准

计算
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所有有效的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 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包含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 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 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
价的
偏差
率计
算公

偏差率=100%×(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 /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
(1)
技术建议书
35分
技术咨询服务措施
15分
提供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大纲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9.0~12.0分(含12.0分);
提供的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大纲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12.0~15分(不含12.0分)。
技术咨询服务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10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得6.0~8.0分(含8.0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8.0~10分(不含8.0分)。
对本工程的建议
10分
对本工程建议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3.0~4.0分(含4.0分);
对本工程建议透彻,针对性强;得4.0~5分(不含4.0分)。
2.2.4
(2)
主要人员
25分
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
任职资格与业绩
25分
满足招标条件最低要求得15分。
提供作为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每增加一个二级及以上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项目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2.2.4
(3)
评标价
1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偏差率× 100×E1 ;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偏差率× 100×E2。
其中:E1=1.0,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 E2=0.5,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最低得分为0分。
2.2.4
(4)
其他因素
25分
类似项目
业绩
25分
1、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5分;
2、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近10年内(201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完成的业绩(以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一个独立完成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新建或改扩建或大中修工程技术咨询服务业绩加5分,最多加10分。
履约信誉
5分
信誉评价
等 级
5分
满足信誉最低要求的得3分。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度公路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或交通运输部2021年度公路建设市场全国综合信用评价评为AA级的加2分;评为A级的加1分。
注:外省试验检测单位首次进入黑龙江省的,尚无全国综合评价且在其他省份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取得AA级的单位,若无不良信用记录,可按A级对待。

注: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包括公路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两位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 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技术咨询服务负责人的个人业绩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4、投标人所附企业加分业绩应为近10年(2013年1月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内完成的项目业绩(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超出此时间范围的业绩不加分,业绩时间以网站业绩截图为准。如单个业绩满足多个加分条件,可分别计算。
6、投标人需对本企业所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 投标人须知3.5.2中要求的证明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业绩不予认定。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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