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ZTHHJW2023-496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焊轨段工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ZTHHJW2023-496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焊轨段工务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ZTHHJW2023-496)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ZTHHJW2023-496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焊轨段工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呼和焊轨段工务设备采购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呼和焊轨段工务设备采购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包件一数控同步群吊钩头:
3.1厂商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能开据与所属行业税率对应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需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厂商公章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无任何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4.售后服务
4.1厂商须在2023年12月30日前供货,并对所售商品实行三包:包退、包换、包赔经济损失,对于使用过程中因产品质量发生的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4.2厂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各项性能指标应完全达到本技术规格书的技术条件。厂商提供的产品(含相应配件和材料)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调试完成并且收到使用单位签发的工程验收报告之日起一年。
4.3厂商的责任包括从设备的制造、运输,以及现场安装、技术指导、调试直到设备交付使用并按技术条件正常运转。设备需按买方要求运输并安装在指定位置,安装中所发生的人工、材料均由厂商负责。
4.4在产品安装和试运行期间,厂商应派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到设备安装现场进行技术服务、协助设备交验。厂商应派遣技术服务的内容包括:
A现场的技术指导服务。
B现场培训。
C现场调试,现场验收试验技术指导。
D现场验收完成后,设备试运行期间的技术服务。
E质保期内的服务。
4.5设备随机配件齐全,厂商需提供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出厂试验报告及一切有效说明书。
4.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生故障,厂商应在接到买方通知的24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并应负责修理或更换故障设备,属厂商责任的,其费用由厂商承担。发生故障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应从故障处理后重新算起。
4.7在质保期内,厂商应按买方的要求免费派出技术人员到现场对买方人员的日常维护给予技术指导。
4.8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由于设备制造、设计缺陷引起设备修改,厂商应免费并及时提供修改所需的部件、备件、专用工具。
4.9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发现设备有任何缺陷,厂商应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之后一个月之内完成免费更换或维修。如果在试运行中发生非人为因素的严重故障,厂商应及时免费解决出现的问题。
包件二SEC-RC电子平直测量仪:
5.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代理商须取得设备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资格;供应商应为一般纳税人(货款结算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2.供应商不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信用评价、质量问题通报、供应商不良行为被限制使用或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供应商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3.供应商需取得代理产品制造商的授权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5.4.整机质保一年,一年内免费维修使用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部件损坏;接到报修通知后,技术人员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终身提供技术服务,提供配件来源。
5.5.投标产品生产企业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6.采购方发现商品的数量、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包装等不符合约定,有权向供货方提出异议,供货方应当在接到采购方异议后15日内进行处理并达到约定标准,否则采购方有权拒付货款,且该拒付货款的行为不构成采购方违约。
6.售后服务要求
6.1供货商须无偿对使用单位开展技术培训及指导,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及时满足用户对所供产品提出的咨询、培训、安装、调试等技术服务。
6.2因产品故障无法维修或使用时,要求供应商2小时内回复,48小时到达现场,并提供长期维修服务保证。
6.3供货商应向使用方交付技术性能良好、配件齐全、符合使用要求及安全规定的设备。
6.4供货商提供设备使用所需许可证件、质量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交付设备时,如实向使用方提供设备技术状况、性能等信息。
。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1月9日 08:00至2023年11月13日 17:00(北京时间)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采购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 09:00,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 (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电子采购报价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
邮 编: /
联 系 人:陈翊民
电 话: 15754899767
传 真: /
电子邮件:/
网 址: /
开户银行:/
账 号: /
8.其他
2023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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