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执法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ygz23sh01a0276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联系人陈毓芬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蓝小姐020-83526065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0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执法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Z23SH01A0276
项目名称:执法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磋商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声明函;(9)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磋商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磋商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2.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
联系方式:陈毓芬 020-85559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蓝小姐 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小姐
电 话: 020-83526065
执法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4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GZ23SH01A0276
项目名称:执法标准化建设装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4.0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 最高限价(万元) | 交货期 |
1 | 录音笔 | 9支 | 否 | 54.04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
2 | 个人防护包 | 43个 | 否 | ||
3 | 测距仪 | 4台 | 否 | ||
4 | 流量计 | 2台 | 否 | ||
5 | 采样设备 | 3台 | 否 | ||
6 | 数码照相机(防爆照相机) | 2台 | 否 | ||
7 | 红外摄像机 | 2台 | 否 | ||
8 | 快检试剂包(含常见土壤重金属快检) | 4个 | 否 | ||
9 | 热成像仪 | 2台 | 否 | ||
10 | 粉尘快速测定仪 | 4台 | 否 | ||
11 | 多参数气体检测仪 | 2台 | 否 | ||
12 | 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 (PID) | 3台 | 否 | ||
13 | 油气回收三项检测仪 | 1台 | 否 | ||
14 | 微风风速计 | 3台 | 否 | ||
15 | 便携式水污染物监测设备 | 2台 | 否 | ||
16 | 便携式油烟检测仪 | 1台 | 否 |
(2)项目类型:货物类;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4)本项目的详细参数内容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部分;
(5)本项目为一个整体,磋商供应商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6)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7)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提供声明函;(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提供声明函;(9)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3月28日 至 2023年04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售后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4月0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1)现场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凭《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获取磋商文件;
(2)线上获取请磋商供应商将《获取项目文件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的扫描件连同汇款底单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donghongye@163.com),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
(3)获取磋商文件账户信息(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以磋商供应商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收款名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120917681910601
2.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天河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建华路89号
联系方式:陈毓芬 020-855598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蓝小姐 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蓝小姐
电 话: 020-8352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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