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部(塔吊)租赁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5/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rucg-zjgxmb-swzb-2024-05-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郑喜珍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16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1
公告正文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部( 塔吊 )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RUCG-ZJGXMB-SWZB-2024-05-001
发布时间: 2024-05-09 10:02:57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部塔吊 )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ZJGXMB-SWZB-2024-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为张家港京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部本项目所需的塔吊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
工程内容及规模: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由张家港京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住宅小区。本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国泰中路以西,人民西路以南。建筑面积约138724.71 ㎡。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5 10 日至2024 5 16日,每日09:00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江苏省苏州市苏地2021-WG-50号地块(DK20200013号地块)项目部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投标申请表(一式二份,见附表2);
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时间:2024 5 218 00 9 00 分。
7.2递交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苏地2021-WG-50号地块(DK20200013号地块)项目部会议室。
7.3投标截止时间:2024 5 21 9 00 分。
7.4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5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铁建商城(https://www.crccmall.com )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张地2018-B17-C号地块项目
址:苏州市苏地2021-WG-50号地块(DK20200013号地块)项目部会议室
联系人:郑喜珍
话:17788978295
监督电话:0351-2654052
2024 5 7

附表1
1.招标设备包件划分清单

序号

包件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力矩)

需用数量(台)

租期(月)

计划租赁起止时间

地点

招标文件售价(元)

备注

1

/

塔吊

QTZ 125(6018)

5

15

2024/6/1-2025/9/1

张家港市

500

2台60米臂、3台45米臂

2

塔吊

QTZ 125(6018)

4

10

2025/1/1-2025/11/1

张家港市

1台50米臂、2台45米臂、1台30米臂

说明:
(1)本表说明的租赁期限为暂定期限,实际租赁时间以实际签认的租赁时间为准,无最少租赁期限限制。前5台为项目一期施工所需塔吊,后4台塔吊为项目二期施工所需塔吊,二期塔吊实际进场时间以甲方后期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所需塔吊所限品牌为徐工、中联、三一、浙江虎霸、川建。
(2)投标人依照附件5:投标设备报价表格式须写明标塔月租费用,标塔月租费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易损件及零配件的购置和更换费用、折旧费、大修费、日常维修和修理费、维修人员的工资、加班费及奖金、租赁物与电源之间连接的电缆等材料的购买(如果有)或租赁费用、相关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以及与出租和日常使用相关的一切费用。
(3)进出场费、操作司机费用、指挥人员费用、预埋件费用按投标报价表中要求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费用,应在投标设备报价表下方说明。司机、指挥人员数量根据实际使用单位要求增加,另计费用,报价均为含税价。
(4)进出场费、预埋件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进出场费、场内外运输费、安装拆除费、报验费、场内移动费、辅助起重设备租费、塔吊顶升所需的人材机费用及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费用、意外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等。
(5)塔机安拆所用汽车吊由投标人自行提供。
(6)张家港市每季度一次的第三方检测费用包含在租赁费中。
(7)操作司机、信号指挥工为日工作10小时标准,且每台塔吊配备1名塔司,2名信号指挥工。
(8)每台塔吊除自身配置的监控系统外必须配合甲方加装“157智慧工地”系统中与塔吊相关的智能机械监控系统,并保证其可以正常运行,免费提供日常维护工作。
(9)塔司及信号工伙食费、宿舍空调、空调电费由租赁单位自行承担。
(10)租赁单位需单独安排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现场驻场,负责塔吊日常管理工作。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所投业务的经营范围。
(2)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日期不得超过5 ,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3)具备报价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 万人民币。
(5)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投标申请表

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设备种类


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包件号


投标人单位名称:

(填写单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法人委托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邮编


单位地址


声明

招标文件为我公司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相关责任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法人委托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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