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萧县丁里知青园建设项目(EPC0)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623.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p-xxgc2023092
预算金额2623.05万元
招标联系人蒋帅
中标公司萧县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623.05万元
中标联系人杨杰
公告正文

萧县丁里知青园建设项目(EPC0)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31017
原文链接

萧县丁里知青园建设项目(EPC0)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萧县丁里知青园建设项目(EPC0

招标项目编号

 EP-XXGC2023092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人

名称

萧县锦安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萧县凤北新区龙腾大道西侧凤北新苑2号楼

联系人及电话

蒋帅、1985571297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建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宿州市南翔云集商业街三号楼29

联系人及电话

杨工、19355792360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排序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牵头人:萧县乡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嘉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天津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牵头人:锦斌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中联合创设计有限公司)

牵头人:安徽环程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宿州市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沣国际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

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521号(联合体成员:萧县龙城镇龙凤大道88号楼香格里拉商业街、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239号)

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虎山一号商铺36#B201-204(联合体成员: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吉林大路535号)

牵头人:安徽省宿州市萧县龙城镇浙商大市场D1118(联合体成员:安徽省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7号楼0816室、西安市碑林区建设东路13号)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完全响应

完全响应

完全响

投标报价(元/费率%

97.4%

(约26230501.80元)

98.5%

(约26526739.50元)

95.1%

(约25611095.70元)

工期(日历天)

180

180

180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②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③运维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管理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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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姓名

杨杰

范兴军

邓秀丽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234131560247

234212128784

234152180953

设计负责人

姓名

吴旭

沈厚林

李凤展

证书名称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一级注册建筑师

证书编号

20141200784

20103201737

20156100909

综合评估得分

94.35

92.85

87.80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公示时间

20231017日至20231020

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及专家评审费按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由招标人支付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ahsz.gov.cn:8111/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异议注意事项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022]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

萧县农业农村局

单位地址

萧县龙城镇龙山南路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卢主任0557-220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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