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三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d【2024】ndcg-0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
招标联系人蔡老师0593-2255997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小荆0593-273239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三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4】NDCG-010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三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餐饮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点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2220614958@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嵛山路2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0593-2255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联系方式:小荆、0593-2732399、1730693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荆
电 话: 0593-2732399、17306930710
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三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D【2024】NDCG-010
项目名称: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二园、蕉城区实验幼儿园三园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单位 | 所属行业 | 保证金金额(元) |
1 | 食堂食材采购 及配送服务 | 1 | 3290000 | 项 | 餐饮业 | 329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之日起至2025年6月30日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2)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3)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4)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财库〔2020〕46号)。(5)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6)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③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投标人应同时提供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通过上述2个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应为从上述网站获取的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完整截图,否则投标无效。④信用记录查询的具体办法及使用规则: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受到政府采购行政处罚,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以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投标无效。(8)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9)其他政策:①根据《福建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编制禁止性条款》的规定,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由相关网站上查询得知,若投标人未自主提供该证明材料的则不视为资格审查无效。在资格审查小组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才视为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格文件: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3.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行业属于餐饮业,只接受中小企业前来报价[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名称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名称不一致,则不予认定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中小企业。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0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方式:具体详见本公告第六点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办理报名手续,可任意选择以下(1)或(2)方式进行办理。
(1)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送达至我司办理的;
(2)异地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者须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表格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彩色扫描发邮件至2220614958@qq.com邮箱,扫描发邮件后致电我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领取招标文件登记表 |
招标文件编号: |
项目名称: |
报名公司名称: |
联系人: E-mail: 所投合同包号: 合同包1 |
手机: 电话: 传真: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德市蕉城区实验幼儿园
地址:宁德市东侨区嵛山路2号
联系方式:蔡老师、0593-22559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中恒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中路28号(盈丰佳园)3幢1层107
联系方式:小荆、0593-2732399、173069307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荆
电 话: 0593-2732399、1730693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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