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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GXZC2023-G1-003913-KLZB)的质疑答复书(二)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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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质疑供应商:广西鸿之久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西宁路19号同人.学府大道7号楼901号
邮编:530000
联系人:黎雪容,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蔡洪成,联系电话:/
质疑人于2023年11月10日向我公司书面递交了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的“质疑函”,经我公司审查符合规定,予以受理。
《质疑函》对招标采购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提出了质疑。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我公司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对质疑内容进行了认真研究,我公司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植保站的意见对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四章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三节评分标准二.技术分3.演示分.(满分20分)的问题。
答复:“广西主要迁飞性害虫发生规律分析系统”、“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等软件属于无形产品,是本次采购的新建平台。将“演示分”作为评分因素,目的主要是考核供应商的技术能力、履约能力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及系统的兼容性和稳定性。现场演示可以更直观地向评委展示各投标软件的性能与功能,以及是否满足项目需求等,能直观的体现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专业技术能力。演示时对于广西主要迁飞性害虫发生规律分析系统需要采集的数据来源不作限制,可以用国内任意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替代。“县级病虫疫情信息化处理系统”自2020年起在广西及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有采购,已属于成熟的产品。同时,现场演示没有作为实质性条件,仅设置作为评分因素,不演示不会导致投标无效。
此外,根据本项目所做的采购需求调查及近年国内同类项目应用情况,有关迁飞性害虫、流行性病害发生规律分析软件系统已有湖南、广东和江苏等省级单位以及全国农技推广中心投入使用,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3家,不构成限制性竞争以及指定性、唯一性和排他性问题。
演示评分分值由采购人根据项目的采购需求和特点的设置,评分内容及分值设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规定。
本项目尚未进入开评标环节,质疑人提供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北京金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将会对本项目演示有控标的行为。
质疑事项2: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二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一览表4、自动虫情信息采集系统“■6、接虫盘不小于0.36㎡。拍照后虫体应能得到自动清理,能有效将雨、虫分离,箱体内不得有明显积水,保证在雨天也能正常工作。”的问题。
答复:经采购人研究后,拟对该项技术参数做修改,删除接虫盘尺寸要求,对接虫装置不作限定,具体内容详见拟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二章 采购需求需求一览表8、高空测报灯:▲16、显示屏:全中文液晶显示, 尺寸≥10寸,具有防水功能,可远程控制,在线监控排查故障,远程对设备进行升级维护,可手动调整设备全部工作状态及一键报修。可远程设置工作时间段,可远程开关机的问题。
答复:经采购人研究后,拟对该项技术参数做修改,删除显示屏尺寸要求,改为“全中文触控式液晶显示屏”,具体内容详见拟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4: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一览表 5、害虫性诱远程实时监测设备:■7、系统构成:智能控制系统、800万像素摄像头图片定时自动采集上传、害虫自动诱捕感应计数系统和系统服务平台的问题。
答复:招标文件要求害虫性诱远程实时监测设备系统构成具有800万像素摄像头,此非限制性参数,可以高于800万像素,属于正偏离,不会被扣分,只有低于800万像素的负偏离才会被扣分。拟明确为“不低于800万像素”,具体内容详见拟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5: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 第二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一览表 4、自动虫情信息采集系统:“▲1、须符合国家标准《植物保护器械 虫情测报灯》GB/T 24689.1-2009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合法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4、设备远红外虫体处理,虫体处理致死率≥90%,虫体完整率≥95%,具图像采集功能,可自动拍照和手动拍照,并可通过PC机、手机等终端进行远程控制;能根据虫体数量自动调节拍照间隔时间;接虫装置具备定期清除功能,保证虫体均匀平铺、减少堆叠,目标害虫盛发期的图片采集率在80%以上;采集的图片具备比例尺,用以判断虫体大小”的问题。
答复:经采购人研究后,拟对该项技术参数做修改,按GB/T 24689.1-2009要求,改为“虫体处理致死率≥98%”,具体内容详见拟发布的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
质疑事项6: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第三节评分标准四、信誉分投标人2020年以来类似采购项目的业绩分(类似项目是指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防控等方面的项目,以采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对应的合同复印件为准,每项得0.5分;满分5分)的问题。
答复:本项目将业绩作为评分依据,而非资格条件,并不违反《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业绩情况作为资格条件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同类业务合同一般不超过2个,并明确同类业务的具体范围。涉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的创新产品采购的,不得提出同类业务合同、生产台数、使用时长等业绩要求。”的规定。质疑人对该项规定的理解有误。
质疑事项7: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二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一览表 商务要求 核心产品:“核心产品为:第4项【自动虫情信息采集系统】,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同品牌产品。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节总则一“8.5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的问题。
答复: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对于核心产品的设置和处置,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二节 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6条“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的规定执行。第8.5条、第8.6条应结合使用,与《第二章 采购需求》中关于核心产品的表述并无矛盾。
质疑事项8: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全国农作物病虫疫情监测分中心(省级)田间监测点建设项目第二章 采购需求 需求一览表 4、自动虫情信息采集系统“▲1、须符合国家标准《植物保护器械 虫情测报灯》GB/T 24689.1-2009要求。(投标时必须提供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其他合法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2、电源电压:适用交流电压为220V±60V,绝缘电阻:≥2.5MΩ。采用光控或时控开关,设置开、关灯时间。光源为20W黑光灯,主波长为365nm;灯管周围无影响光线发散的遮挡物”的问题。
答复:经与采购人核实“灯管周围无影响光线发散的遮挡物”,不包括必要的防雨装置在内,除此外,灯管周围不应有其它影响光线发散的遮挡物,以免影响诱虫效果。拟将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4、自动虫情信息采集系统”第3条中“应有防雷击功能或加装避雷装置”按《农作物病虫害监测设备技术参数与性能要求》(NY/T4182—2022)第4.6条“具有漏电保护,避雷和防雨装置,雨天可正常工作,集虫器内不积水”的表述修改。
综上所述,我公司认为质疑人所提上述质疑事项部分成立,拟发布采购文件更正公告(二)予以更正。
以上内容为我公司针对质疑人提出的质疑事项作出的答复,质疑人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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