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0605-2024-0453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一院两区整体提升”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6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7-09 09:30:00,更正为:2024-07-12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4-07-09 09:30:00,更正为:2024-07-12 09:00:00。
原文内容:
企业业绩(12.0分):
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10万㎡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全过程造价业绩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本项最高得12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扫描件及造价完成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须提供可查询中标信息的具体网址,没有提供不得分。 3.上述评分标准中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
修改为:
企业业绩(12.0分):
1.供应商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具有建筑面积10万㎡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类全过程造价业绩的,每项得4分,最高得12分。 注:1.本项最高得12分。 2.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扫描件及造价完成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时须提供可查询中标信息的具体网址,没有提供不得分。 3.上述评分标准中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4.造价完成证明文件是指所提供业绩项目的阶段性造价报告成果文件(关键页),例如估算、概算、预算、结算报告其中之一即可。 |
原文内容:
项目负责人 (20.0分)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和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满分3分。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并完成过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全过程造价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参与的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项目曾获得市级或以上优秀类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人员名单以证书上的名单为准)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学历证书,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查询网页截图)本小项满分1分。 2)从事造价工作经验20年或以上的得6分;15(含)-20年(不含)年的得3分;10(含)-15年(不含)年的得1分(提供可证明造价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司证明和相关年限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本小项满分6分。 注:(1)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造价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果证书上无法显示专业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造价师注册专业的截图为准(http://jzsc.mohurd.gov.cn/data/person)。 (3)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职称证书若不是人社部门颁发的,应同时提供颁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记录,或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职称证书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等。 (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及造价完成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可查询中标信息的具体网址,没有提供不得分。 (5)奖项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6)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7.上述评分标准中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
修改为:
项目负责人 (20.0分)
1.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和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3分;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木建筑)专业和工程类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小项满分3分。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安装工程)专业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证书的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本小项满分2分。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承接并完成过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公共建筑工程的全过程造价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2020年1月1日起至今((以获奖证书的时间为准))参与的建筑面积100000㎡或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造价项目曾获得市级或以上优秀类奖项的每提供一项得3分,本小项最高得3分。(注:人员名单以证书上的名单为准) 6.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证书的得1分;(须提供学历证书,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xlcx/查询网页截图)本小项满分1分。 2)从事造价工作经验20年或以上的得6分;15(含)-20年(不含)年的得3分;10(含)-15年(不含)年的得1分(提供可证明造价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提供公司证明和相关年限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本小项满分6分。 注:(1)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造价师的专业以注册证书为准,如果证书上无法显示专业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注册造价师注册专业的截图为准(http://jzsc.mohurd.gov.cn/data/person)。 (3)职称证书应为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其他非人社部门或人社部门授权机构或人社部门认可机构或经人社部门备案机构颁发的职称证书将不予认可。职称证书若不是人社部门颁发的,应同时提供颁发机构(或该机构职称评审委员会)在人社部门核准备案的记录,或人社部门职称管理系统登记的信息记录网页截图,或其他能证明职称证书有效的相关证明资料等。 (4)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咨询合同复印件及造价完成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时须提供可查询中标信息的具体网址,没有提供不得分。 (5)奖项须提供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6)需提供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7.上述评分标准中的“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是指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政府部门办公室等),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数据中心、广播用房)、交通运输类建筑(如机场、高铁站、火车站、地铁站、汽车站、冷藏库等)以及其他(派出所、仓库、拘留所)等。 8.造价完成证明文件是指所提供业绩项目的阶段性造价报告成果文件(关键页),例如估算、概算、预算、结算报告其中之一即可。 |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4年07月09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更正为:“2024年07月12日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佛山市南海区中医院(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五路16号
联系方式:0757-862885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地 址:佛山市禅城区港口路佛山国家高新区城南科技园2栋306室
联系方式:0757-831600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757-83160058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