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雨污分流及海绵化工程(一期)-西北区雨污分流项目(中南大工程类A39公招字[2024]008号)采购公告
金额
92.83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类a39公招字008号
预算金额92.83万元
招标公司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4/08/02
投标截止时间2024/08/19
公告正文
雨污分流及海绵化工程(一期)-西北区雨污分流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中南大工程类 A39 公招字 <2024>008 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雨污分流及海绵化工程(一期)- 西北区雨污分流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教财函 <2024> 9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
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建设规模:新建 DN300 污水管道约 145 米,新建 DN600 污水管道约 120 米、φ1000 污水检查井
10 座,既有路面开挖及恢复 480㎡,新增化粪池一个容量 40m³,沥青路面恢复约 300㎡等。
其他: /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取施工总承包模式建设,建设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
准,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本项目重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承包,并对工程的质量 、
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 )采购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所需材料及设备的选型、采购、安装、保管、调试运行等工作;
2 )施工工作: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施工总承包施工(包含拆除和恢复工程),包含施工过程中的
第三方材料检测工作;
3 )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完成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的分部分项验收、竣工验收、交付验收等工作,
配合发包人完成交付使用前所需的运行指导、移交等工作,负责编制完成竣工图并配合资料存档备案;
4 )工程施工相关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全面承担专业分包的总包管理责任,
其他相关参建单位的配合管理、各类工程的保修、竣工验收、项目移交、交档备案、维保等管理工作内容 。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为 1 个标段 。
计划工期: 5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1 日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92 .834325 万 元 。
2.3 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1
(4)上述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其他各专业施工技术负责人、其他主要管理人员
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三个月(2024 年 4 月-6 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或可查询
的社保网站截图)。
(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业的;没有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并出具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近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
3.2 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3.5 其他要求: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 年 7 月 27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4.2 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 司)
4.3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获取。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下列材料领取采购文件:(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 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凭单位介绍信及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领取。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招标文件领取表一份(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3)网络获取的,应将获取招标文件所需的完整资料扫描件(或图片)发至 654394052@qq.com 邮箱(注:发送标题中应清楚完整地注明项目名称及单位名称),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料登记相关信息后,向 投标人发出招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延迟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获 取招标文件的时效以代理机构收到投标人提供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
注:以上文件仅作登记使用,不作审查使用。
4.4 售价:人民币 400 元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9 日 09 时 30 分。
5.2 地点:武汉市江夏区庙山开发区花山北路 9 号光电子信息产业园(一期)研发中心 5 楼开标室。
6.投标相关事宜
(1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前须仔细阅读“ 投标人 的资格要求”;(2 )投标人对自己所提供的资格 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如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的资格证明材料,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招标投标法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本次《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在相关 网站上进行通报;(3 )投标人获取文件时须详细填写登记表,并留下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在参加投标 期间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媒体关于本项目的相关公告及邮箱的更新状态,如采购活动发生变化,我们将及时 在网上发布公告,若未收到回复,视为收悉,并默认通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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