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宝清县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已由宝清县水务局关于《宝清县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及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宝清县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杉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宝清县2023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侵蚀沟治理工程。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3年 04 月 08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04 月 07 日,总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宝清县内
2.4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及规模:修建格宾石笼谷坊 91座,沟头防护 15座,削坡 19466m3,连续式柳编跌水 7952. 5m2,沟道防护 1587m;营造侵蚀沟沟坡防护林 5.12hm2,侵蚀沟沟底防沖林 0.15hm2;涵洞8 座,作业路2.325km。(具体以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5244743.68元。第二标段:5239034.5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2年11月- 2023 年 01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