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2024年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金额
160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16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联系人-028-83932593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白女士028-8776523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N5101142024000216

二、项目名称:2024年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执行标准
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成都市青白江区华金大道二段562号巨人树大厦1栋6层 1,600,000.00元
2024年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服务(单价):11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成都华展环境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C07020201 大气污染治理服务 2024年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服务 北新大道与香城大道交叉口(新都公安分局在北新大道设置的执法检查站);新都如意大道与金芙蓉大道交叉口;新都绕城路与马超东路交叉口;新都鸿运大道与蓉都大道交叉口;新都工业大道与新都绕城大道交叉口。 投标人配备相应的检测设备,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货运车辆(柴油发动机)进行尾气排放依法依规开展监督抽查,检测设备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检测流程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柴油车尾气现场抽检时须人工使用便携式检测设备对柴油车尾气进行检测,出具检测结果,如尾气超标还需并配合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相关工作等详见采购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依据《GB3847-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彭麟陈杨曾鲁庆苏凯钟先泗(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基础下浮 10%后计算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782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0万元,备案编号:51011424210200007944[2024]00862;2.监督部门:成都市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3.服务费收取方式:中标通知发出后二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供应商一次性支付至采购代理机构;4.代理机构将采取邮寄、快递方式将中标通知书送达中标供应商;联系人:白女士;联系电话:028-87765239、87766602转8801。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香城南路180号兴城时代

联系方式:028-839325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武科西一路65号2栋2层201号,204号

联系方式:028-87765239或877666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焕荣

电话:028-87765239或87766602转8803

四川鑫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相关附件: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2024年柴油车尾气排放监督抽检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文件(240723001).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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