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2023年月山生产区至待王(修武)车站机车乘务员接送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6/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2023年月山生产区至待王(修武)车站机车乘务员接送业务外包”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06-14-29R)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现就“ 2023年月山生产区至待王(修武)车站机车乘务员接送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等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4.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企业认证并通过审核。
5.其他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国铁采购平台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完成项目报名,并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每包件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的缴纳以投标单位名义公对公向以下账号进行转账,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开户账号:2481 6396 2399
用途或备注:新乡机务段XXX项目(必须加注)
3.投标单位需要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的,请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新乡机务段标书费开具发票信息填报表》(详见附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
4.1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新乡机务段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4.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提交缴费转帐凭证复印件;
4.4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5提交纸质版的“关联企业情况声明”(见附件);
4.6请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7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5.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三楼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3.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3-2122153)。
4.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
邮编:453000,联系人:许工
电子邮箱:zz_xxjwd22153@163.com
电话/传真:0525-22153(路电),0373-2122153(市电)
值班电话:0525-2124583
技术咨询:刘工0373-2124433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日期 :2023年6月20日
(招标编号2023-06-14-29R)
一、招标条件
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现就“ 2023年月山生产区至待王(修武)车站机车乘务员接送业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招标物资、技术标准及相关要求等招标内容详见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接受国铁集团、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投标人或投标产品不存在国家、行业、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限制投标的情况;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招标物资明细表。
4.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并通过审核的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企业认证并通过审核。
5.其他资格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招标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国铁采购平台主页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物资采购/电子招投标(试)”完成项目报名,并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进行报名登记且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年06月20日至2023年06月26日每天9:00-11:00,15:00-17:00在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获取招标文件,每包件标书费2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的缴纳以投标单位名义公对公向以下账号进行转账,汇款时必须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及标段号。
账户名称: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新乡机务段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县支行
开户账号:2481 6396 2399
用途或备注:新乡机务段XXX项目(必须加注)
3.投标单位需要开具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的,请在现场报名时提交电子版《新乡机务段标书费开具发票信息填报表》(详见附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以下材料:
4.1提交可编辑电子版和纸质版的“新乡机务段投标报名表”(格式见附件);
4.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4.3提交缴费转帐凭证复印件;
4.4提交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5提交纸质版的“关联企业情况声明”(见附件);
4.6请携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7提交的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5.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包件应以《报名登记表》登记的包件为准,《报名登记表》未登记的其他包件不予接收。
五、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三楼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地点公开开标。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
七、其他说明
1.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参与投标的,应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日前书面告知招标人,并说明不能投标的原因,否则招标人将按照国铁集团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进行处置。
2.参加铁路物资活动的物资供应商必须遵守《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接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管理。
3.异议咨询。异议相关事项可电话咨询(0373-2122153)。
4.中标(成交)供应商应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要求,在签订合同时,同时提供书面“企业规模类型的声明”,声明本企业的企业规模类型。未提供声明的视为未按《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要求履行主动告知义务,须承担相应责任。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南省新乡市中同路305号新乡机务段材料科
邮编:453000,联系人:许工
电子邮箱:zz_xxjwd22153@163.com
电话/传真:0525-22153(路电),0373-2122153(市电)
值班电话:0525-2124583
技术咨询:刘工0373-2124433 本公告在中国国家铁路集团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新乡机务段物资集中采购办公室
日期 :2023年6月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