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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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正文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校企合作特色专业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特色专业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 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及《安徽省省级预算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财购[2015]560号)的规定,现就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予以公示。

一、采购人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二、采购人地址:合肥市文忠路与学府路交口。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0551-64200216。

四、采购项目名称: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特色专业购买服务项目。

五、拟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包一、“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 299.00万;包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无人机操控方向)、摄影摄像(无人机航拍)”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 22.00万;包三、“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营销”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 80.00万;包四、“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72.00万。 服务期:2019-2020学年(完成本年度服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不超过两次)。

六、采购预算金额:473.00万元。

七、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包一、“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 299.00万: (1)2016年12月12日,学校与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 “空中乘务”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合作协议,商定合作培养2017、2018和2019级三届空中乘务专业学生。2017级合作培养空中乘务专业学生68人,2018级合作培养空中乘务专业学生104人,2019级合作培养空中乘务专业学生约104人;其中,17级学生已经向该企业购买了特色培养服务项目2年;18级学生已经向该企业购买了特色培养服务项目1年。在19级学生的招生宣传中明确承诺校企合作培养。 (2)2016年12月12日,学校与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签订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从2017年12月12日到2021年12月11日。协议中合作的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含方向)现有两届(2017级与2018级)学生在校(2017年以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城市轨道方向进行招生;2018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含方向是学校依托企业申报的新专业并招生),而这两届学生已经向该企业分别购买了二年和一年的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学生自费)。在2019级学生的招生宣传中明确承诺校企合作培养。 (3)2018年10月29日,《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发布,其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职业院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名目的费用”,由于文件规定要求导致上述校企合作协议无法执行。 (4)由于校企合作具有互补性关系,服务项目是特色培养,服务具有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性,合作企业仍要完成后续一年的服务。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避免产生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后续的服务费用需要校方购买。 (5)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2017、2018、2019级2019—2020学年“空中乘务”专业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5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葛书记继续介绍具体购买内容。2017级学生数56人,拟购买1年企业服务;2018级学生数103人,拟购买2年企业服务; 2019级学生数约99人,拟购买3年企业服务。2019-2020学年金额142万元左右。 (6)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购2017、2018、2019级2019—2020学年“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5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2017级在校生17人,2018级在校生149人,2019级在校生120人。2019-2020学年金额157万元左右。 包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无人机操控方向)、摄影摄像(无人机航拍)”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 22.00万; (1)2016年12月12日,学校与安徽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无人机操控方向)”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合作协议,有效期从2017年12月12日到2021年12月11日。协议中合作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现有2017级学生在校,而这一届学生已经向该企业分别购买了二年的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学生自费)。 (2)2016年,学校年与安徽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摄影摄像(无人机航拍)”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从2017年开始招生合作培养学生。现有摄影摄像技术专业(无人机方向)2017级、2018级两届在校学生,根据协议学生自愿向企业缴纳企业培训及就业及指导费用,双方合作良好。 (3)2018年10月29日,《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发布,其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职业院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名目的费用”,由于文件规定要求导致上述校企合作协议无法执行。 (4)由于服务项目是特色培养,具有特殊性和连续性,合作企业仍要完成后续一年的服务。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避免产生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后续的服务费用需要校方购买。 (5)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安徽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2017级2019—2020学年“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无人机操控方向)”专业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5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何院长继续介绍具体购买内容。2017级在校生17人,拟购买一年企业服务;2019-2020学年金额9万元左右。 (6)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安徽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采购2017、2018级2019—2020学年“摄影摄像(无人机航拍)”专业企业服务。2017级在校生14人,2017级拟购买一年企业服务;2018级在校生10人, 2018级拟购买二年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5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2019-2020学年总金额13万元左右。 包三、“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营销”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 80.00万; (1)2016年11月21日,学校与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营销”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合作协议,从2017年9月1日到2022年7月1日(三届毕业生)。协议中合作的“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现有两届(2017级与2018级)学生在校,而这两届学生已经向该企业分别购买了二年和一年的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学生自费);协议中合作的“网络营销”专业现有一届(2018级)学生在校,而这一届学生也已经向该企业购买了一年的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学生自费),同时我校在2019级学生的招生宣传中已明确承诺采取校企合作模式培养。 (2)2018年10月29日,《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发布,其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职业院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名目的费用”,由于文件规定要求导致上述校企合作协议无法执行。 (3)由于校企合作具有互补性关系,服务项目是特色培养,服务具有延续性和不可替代性性,合作企业仍要完成后续一年的服务。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避免产生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后续的服务费用需要校方购买。 (4)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与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017、2018级2019—2020学年“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3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2017级在校生55人,2018级在校生26人,合计81人,拟购买一年企业服务;2019-2020学年金额43万元左右。 (5)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与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采购2018、2019级2019—2020学年“网络营销”专业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3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2018级人数25人、2019级人数44人;2019-2020学年金额37万元左右。 包四、“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72.00万; (1)2016年,为扩大招生规模,改善专业结构,我校与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协议共同举办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是安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和大连海事大学合资举办的国有控股企业。合作专业自2017年开始招生,已招收三届学生。三年来根据协议,校企双方共同制定了教学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企业方主要负责招生宣传、专业技能课教学、职业资格证书考证及推荐就业工作;并在招生宣传中明确承诺合作培养;学校方主要负责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学生管理以及校舍提供。双方合作良好,各项工作有序推进。目前,2017级学生已有14人被新加坡丽星邮轮公司录用。并在2019级招生宣传中明确承诺合作培养。 (2)2018年10月29日,《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发布,其中第四章第二十三条“职业院校、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名目的费用”,由于文件规定要求导致上述校企合作协议无法执行。 (3)拟采用单一来源的必要性:1.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是国有控股企业,拥有《海洋船舶船员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和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2.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和国际豪华邮轮及国内外大中型型海运企业有着广泛的合作,近年来,为美国歌诗达邮轮、意大利地中海邮轮、新加坡丽星邮轮等国际豪华邮轮公司先后派员二百余员。3.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有着丰富的校企合作经验,在与我校合作之前,已和安徽城管职业技术学院、安庆职业技术学院合作举办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4. 双方签订协议以来,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协议要求完成了17级学生招生、教学、考证、部分就业等项工作,完成了18级学生招生、部分教学、部分考证等项工作,完成了19级学生招生工作。并于2017年以国际邮轮专业酒店管理方向进行招生。2018年协助学校成功申报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继续和该企业合作,有利于办学稳定,有利于专业建设,有利于各项工作衔接。此专业是2018年学校依托企业申报的新专业并招生。 (4)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采购2017、2018、2019级2019—2020学年“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企业服务。服务价格不超过5300/生/年,最后以实际人数测算。2017级学生39人,拟购买 1 年企业服务;2018级学生52人,拟购买2年企业服务;2019级学生47人,拟购买3年企业服务。2019-2020学年总金额72万元左右。;

八、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包一、“空中乘务、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包二、“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无人机操控方向)、摄影摄像(无人机航拍)”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安徽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包三、“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营销”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包四、“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特色培养服务项目: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九、拟定唯一供应商地址:

包一、中航国铁(北京)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工体东路20号11层1单元1105;

包二、安徽沃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文忠路与学林路交口安徽新华电脑专修学院5号楼6207、6208、6209室;

包三、慧科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2101室;

包四、安徽远洋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芜湖路147号。

十、专家论证意见(预算金额达200万元以上项目需提供,未达到200万元项目可不提供):(1)2018年10月29日,《安徽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发布,明确要求企业在合作过程中不得损害学生、教师、企业员工等的合法权益,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校企合作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名目的费用”,由于文件规定要求导致我校2016年与企业签订的校企合作协议无法执行。 (2)学校2016年分别与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协议规定校企合作培养2017、2018、2019级学生,并在招生宣传中明确承诺合作培养,校企联合制定了共建的人才培养方案,现有培养合作情况良好。 (3)2018年学校依托企业申报了互联网营销、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三个新专业并招生。 (4)由于校企合作具有互补性关系,服务具有延继性和不可替代性,合作企业仍要完成后续服务,为了保证学生的利益不受到损害和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避免产生不可预测的安全风险后续的服务费用同意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由校方继续购买。 综上,专家组一致认为: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建议后续的服务费用由学校从原供应商处购买,同意上述专业校企合作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购买。;

十一、专家名单、工作单位、职称:崔景茂(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授)、李祖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副教授)、未培(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副教授)、兰清群(安徽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王韦(安徽工商职业学院副教授)、吕时礼(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

十二、公示期限:2019-10-15至2019-10-21;(注:必须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公示期限从公示开始日期次日算起)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反映,同时抄送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地址: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联系电话:0551-68150413)。如无异议,公示结束后将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安徽广播影视职业技术学院校企合作特色专业购买服务项目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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