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管输一体化项目(EPC)招标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管输一体化项目(EPC)招标预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管输一体化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管输一体化项目(EPC)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新建一套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折纯CO2)的二氧化碳捕集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分两列装置建设,单列150万吨/年产能,公用工程一次性建设)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基础条件,负责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装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检验、包装、运输、性能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安全(含消防及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及可燃有毒)、环保、消防、暖通、管道(含防腐保温等)、仪表(含控制系统)、配管、结构、土建、电气等各专业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和施工;以及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料及公用工程的连接工程的设计、供货和施工。(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二标段:新建一条约83公里与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装置配套的,自捕集装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区的输送管道及其辅助设施。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基础条件,负责与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装置配套的,自捕集装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区的输送管道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检验、包装、运输、性能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艺(含阀室)、设备(含管输泵)、安全(含消防及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及可燃有毒)、环保、消防、暖通、管道(含防腐保温等)、仪表(含控制系统)、配管、结构、土建、电气等各专业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和施工;(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捕集装置拟选厂址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园(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东侧空地),输送管道自捕集装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区。
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7月1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竣工。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
一标段所需的专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单位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并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
(2)投标人(牵头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形式提供近五年内化工行业总承包(EPC)业绩不少于两项,且每一项业绩总承包合同额不小于10亿元。
二标段所需的专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压力管道GA1和GC1设计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单位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及压力管道GA1和GC1设计资质,并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
(2)投标人(牵头单位)需以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形式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踏勘现场及交流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次项目所需相关资质)进行查验。
7、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澄清、保证金缴纳、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窗体顶端
七、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王正杨 电话:0991-2322102
技术联系人:付金峰 电话:15199559689
注册联系人:孔 杰 电话:15999332984
踏勘联系人:付金峰 电话:15199559689
李发宏 电话:13579662039
退保证金联系人:段喆喆 电话:18394490620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3年3月1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管输一体化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新疆广汇碳科技综合利用有限公司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与管输一体化项目(EPC)
二、招标内容:
一标段:新建一套生产规模为300万吨/年(折纯CO2)的二氧化碳捕集装置及其辅助设施(分两列装置建设,单列150万吨/年产能,公用工程一次性建设)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基础条件,负责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装置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检验、包装、运输、性能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艺、设备、安全(含消防及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及可燃有毒)、环保、消防、暖通、管道(含防腐保温等)、仪表(含控制系统)、配管、结构、土建、电气等各专业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和施工;以及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有关物料及公用工程的连接工程的设计、供货和施工。(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二标段:新建一条约83公里与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装置配套的,自捕集装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区的输送管道及其辅助设施。
投标方应根据招标方的技术要求和基础条件,负责与300万吨/年二氧化碳捕集装置配套的,自捕集装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区的输送管道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检验、包装、运输、性能验收、技术服务等工作。应包含但不限于如下内容: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工艺(含阀室)、设备(含管输泵)、安全(含消防及火灾报警、视频监控及可燃有毒)、环保、消防、暖通、管道(含防腐保温等)、仪表(含控制系统)、配管、结构、土建、电气等各专业的设计、设备及材料的供货和施工;(具体以技术规格书要求为准)。
项目地点:捕集装置拟选厂址位于新疆哈密市伊吾县淖毛湖工业园(新疆广汇煤炭清洁炼化有限责任公司东侧空地),输送管道自捕集装置至吐哈油田三塘湖采油区。
项目工期:计划2023年7月1日开工,2025年12月31日竣工。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一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必须能够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
4、投标人须具备的专业资质:
一标段所需的专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同时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单位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并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
(2)投标人(牵头单位)必须以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形式提供近五年内化工行业总承包(EPC)业绩不少于两项,且每一项业绩总承包合同额不小于10亿元。
二标段所需的专项资质:
(1)投标人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压力管道GA1和GC1设计资质及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如不同时具备上述资质的,可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牵头单位须具备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甲级以上(含甲级)资质及压力管道GA1和GC1设计资质,并安排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考察。
(2)投标人(牵头单位)需以正式文件(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形式提供与本项目类似业绩。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6、踏勘现场及交流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备注:参加开标会议时必须带原件(营业执照、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本次项目所需相关资质)进行查验。
7、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uanghui.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
六、招标文件购买方式、澄清、保证金缴纳、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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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王正杨 电话:0991-2322102
技术联系人:付金峰 电话:15199559689
注册联系人:孔 杰 电话:15999332984
踏勘联系人:付金峰 电话:15199559689
李发宏 电话:13579662039
退保证金联系人:段喆喆 电话:18394490620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二维码: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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