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监理服务比价公告
金额
2.85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监理服务比价公告
各有关供应商:
我单位拟就采购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监理服务项目发起比价采购,现邀请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对本次比价采购进行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包括设备基底安装和设备采购。设备基底安装包括:墙面造型制作服务、布展饰面制作、布展展示灯箱、亚克力圆管造型、电子感应门、天棚面造型、钢化玻璃扶手、布展地台、布展地板胶铺设、布展服务、布展灯光、移动原单红屏、布展线路铺设等。设备采购包括:货物和布展电子设备如序厅嵌入式屏幕、电子沙盘全彩LED屏幕设备、墙面展示全彩LED屏幕、电脑服务器、内容服务等。
监理范围包括: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含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等。
三、项目预算
监理服务总预算2.85万元。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综合资质。
(二)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四)服务要求
1.服务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西北角。
2.服务内容:玉林市生态环境局“生态文明教育馆-九洲江”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的监理。
3.服务期限:自开始施工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
4.必须向我方提交必要的纸质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总控类文档、监理实施类文档、监理回复类文档、监理日志类内部文件等常用监理文件。
(五)其他要求
1.成交服务供应商必须承诺指派至少1人专门为此项目服务,其必须与成交供应商签订聘用或劳务合同,且在此项服务未终止或完成前,未经过我方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人员。
2.成交服务供应商自行配备完成本项服务所需要的车辆、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一切物资。
五、供应商提交材料要求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关于本项目的报价、相关响应内容及服务承诺等(加盖公章)。
(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说明和资料(如有请提供)。
六、评选及成交规则
参与比价供应商应按上述第五点要求准备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密封提交。所提交报价应在项目预算内,且报价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超出项目预算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经对比,以满足我单位采购需求且报价在合理最低范围内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
七、材料提交要求、地点及时间
参与报价供应商按上述要求准备材料进行装订并密封,于2024年3月4日12时00分前提交或邮寄至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玉东新区金榜路与阳光路交叉西北角玉林市生态环境局党建办(邮寄后需要打电话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将不予接收。
八、联系事项
采购人: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玉林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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