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怀化市]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9-431281-04-01-536665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金桥0745-275558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5
公告正文
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2〕162号)/项目代码:2209-431281-04-01-5366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配套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洪江市黔城镇渔塘溪垃圾填埋场、安江镇官机山垃圾填埋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洪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全市的收转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洪江市城区垃分类处理,购置 20L 圾桶 1359 个、60 垃级桶3380个,120L垃圾桶180个、240L桶8772个、3方勾臂箱749个,收集运输车22辆;2、拟升级 16 座垃圾收集站(县城9座,乡镇7座),新建地极收集站6座(均在乡镇),新建2座垃圾转运站,每座占地面积约3000㎡,转运站内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地、地磅房等及购置配套转运车辆。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104.2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219.29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3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勘、详勘、施工勘察(超前钻)及地块土方方格网、土方平衡测算等、提供勘察咨询建议、参与和勘察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的评审、出具勘察报告,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其他工程勘察服务工作。初勘、详勘要求进行两次勘察、提交初勘和详勘两次勘察报告,施工勘察按实计量、据实结算。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包括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审核方案图纸、深化设计图纸、专项设计图纸等设计工作,配合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施工、报批、报建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缺陷期满止(具体范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具体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 项目管理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9)查验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2)初步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委托人;(14)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7)初步审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8)审査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0)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项目管理人/委托人。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1)设计阶段:①设计估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③施工图预算的审核;④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参与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本工程项目的 EPC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0月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的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工程勘察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 5 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 1962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证。(3)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执业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4)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 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4)勘察、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监理、造价每项任务仅能由一家单位独立承担,不能由多家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任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773650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5-2719307。QQ3121157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4525050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道(湖天大桥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18-24室)
项目负责人:李金桥
电 话:0745-2755586
全过程工程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已由洪江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洪发改〔2022〕162号)/项目代码:2209-431281-04-01-5366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地方政府配套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含)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洪江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系统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
2.2项目地点:洪江市黔城镇渔塘溪垃圾填埋场、安江镇官机山垃圾填埋场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洪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及全市的收转运工程,主要建设内容:1、洪江市城区垃分类处理,购置 20L 圾桶 1359 个、60 垃级桶3380个,120L垃圾桶180个、240L桶8772个、3方勾臂箱749个,收集运输车22辆;2、拟升级 16 座垃圾收集站(县城9座,乡镇7座),新建地极收集站6座(均在乡镇),新建2座垃圾转运站,每座占地面积约3000㎡,转运站内配套建设业务用房地、地磅房等及购置配套转运车辆。项目估算总投资为8104.26万元,本次招标金额219.29万元。
2.4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3个月,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计(具体以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包括:
☑勘察服务:完成符合各阶段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地勘测量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设计深度要求的初勘、详勘、施工勘察(超前钻)及地块土方方格网、土方平衡测算等、提供勘察咨询建议、参与和勘察相关的重大技术方案的评审、出具勘察报告,参加项目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以及其他工程勘察服务工作。初勘、详勘要求进行两次勘察、提交初勘和详勘两次勘察报告,施工勘察按实计量、据实结算。
☑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其他)包括完成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以及审核方案图纸、深化设计图纸、专项设计图纸等设计工作,配合本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施工、报批、报建及后续设计配合服务,发包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
☑监理服务: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监理服务期限从施工准备阶段到质保缺陷期满止(具体范围以合同约定内容为准)。具体包括:(1)编制监理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程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2)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委托人/ 项目管理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3)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4)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5)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6)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7)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8)审核施工分包单位资质条件;(9)查验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10)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11)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12)初步审核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13)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的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报委托人;(14)经委托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15)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16)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17)初步审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18)审査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19)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20)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项目管理人/委托人。
☑造价咨询服务:☑编制设计概算☑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结算审核☑(其他)(1)设计阶段:①设计估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②设计概算的编制或审核、调整;③施工图预算的审核;④各设计方案工程造价的编制与比选;(2)交易阶段:①参与工程招标文件的编制;②参与施工合同的相关造价条款的拟定;③招标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④招标工程招标控制价的编制或审核;⑤各类招标项目投标价合理性的分析。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招标代理服务:本工程项目的 EPC 招标代理服务。
□工程专项咨询:/
□项目融资咨询:/
□信息技术咨询:/
□风险管理咨询:/
□项目后评价咨询:/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工程保险咨询:/
□工程检测服务:/
□运营维护管理咨询:/
□其他服务:/
2.6本服务合同禁止转包,中标人☑应全面独立完成服务合同□可分包服务内容。
3.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事业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2.1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注:资质类型根据招标范围从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中选取一个或多个资质进行设置,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3.2.2 财务要求:
□不提供。
☑提供:近1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1年的)无亏损。
注:财务要求时间一般限定在1~3年。
3.2.3信誉要求:/。
3.2.4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提供。
☑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2018年10月1日起)不少于1个(1至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 独立投标人(联合体牵头单位)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的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工程勘察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的市政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工程造价咨询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5项目负责人要求: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近 5 年内(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1800 天内)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至少承担过 1 个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或市政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或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 1962 万元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或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1962万元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不得由拟任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兼任,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派出。
3.2.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拟任勘察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2)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二级及以上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证。(3)拟任监理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执业资格。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内最多有 0 个作为总监理工程师的在监项目,且在怀化市行政区域外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总监理工程师。拟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4)拟任造价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注:拟任项目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监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均不得为同一人。
3.2.7其他要求:(1)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委托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拟任勘察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拟任监理负责人、拟任造价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根据湘建建〔2020〕208 号文件的要 求,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的书面承诺,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求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不接受投标人(或联合体监理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3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须明确具有工程设计资质且承担本项目设计任务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4 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联合体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中投标。(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以牵头单位的业绩为准,专项服务业绩以拟承担服务的咨询单位业绩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完成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牵头单位获得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成员单位获得所承担的专项服务业绩。(4)勘察、市政工程设计、建筑工程设计、监理、造价每项任务仅能由一家单位独立承担,不能由多家单位同时承担同一项任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方式及标准:不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11月14日起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12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行政监管部门及联系方式
本次招标活动接受洪江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行政监管部门)的监督,联系方式为0745-7736501。
9. 其他
9.1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9.2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9.3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40099800000745-2719307。QQ312115716。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地 址:洪江市黔城镇玉壶路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974525050
招标代理机构:怀化正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怀化市鹤城区湖天大道(湖天大桥新时代广场南座23楼18-24室)
项目负责人:李金桥
电 话:0745-2755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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