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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与沿线公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与沿线公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勘察设计已由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以保行审水建〔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保定市满城区、莲池区、清苑区。 2.1.2
建设规模:通过对金线河河道清整、扩挖等措施增大过水断面,满足30年一遇排涝标准,河道治理总长度为17.8km以及完成河道相关配套达标建设。
本项目为河道治理与沿线上等级公路及市政道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共计交叉12处,分别为保沧高速9处,朝阳大街1处,莲池大街1处,京港澳高速1处。由于本项目为河道综合治理,需对本次12座桥梁所在位置的河道进行开挖,为减小对既有桥梁的扰动,因此进行本次专项设计。
2.1.3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止。 2.1.4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及招标人的要求。 2.1.5 安全目标: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2招标范围:主要工作为本项目的勘察、方案研究报告、施工图设计、概预算文件编制、后续服务(包括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招标和工程实施所需的图纸、参考资料、技术规范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工作。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1年(202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中不曾在公路工程勘察或设计项目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1)本 公 告 3.5 修 改
为 在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 ”网
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2)增加
3.6
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采购本国服务、支持节约能源、支持环境保护、支持中小微企业。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近5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以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负责过1项新建(或改、扩建)公路或桥梁工程勘察设计或设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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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应当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复杂程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就勘察设计项目承担连带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1-23 09:00至2025-0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2-14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方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 ”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 6.3 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其投标文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8. 其他公示内容
根据保定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招标投标项目实行“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
9.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异议受理人及电话: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闫杰、0312-3065553。 提出方式:通过第三方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
10.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保定市水利局;
电话: 0312-5881537;
电子邮箱: bdshhdsc@163.com。
11.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保定市金线河综合治理工程河道治理与沿线公路桥梁交叉专项设计勘察设计 投标人/供应商 900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区水系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正旭全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三丰中路1261号 | 地址: | 保定市乐凯北大街3088号电谷科技中心3号楼503室 |
邮编: | 071000 | 邮编: | 071000 |
联系人: | 李江华 | 联系人: | 闫杰 |
电话: | 0312-2173888 | 电话: | 0312-3065553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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