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项目业主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本磋商项目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活动。
2.项目概况2.1、项目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
2.2、招标范围:根据香河生态园开发建设需要,拟在香河生态园苗木基地建设香河生态园循环农业展览中心,本次拟启动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内容详见任务书。
2.3、项目控制价:20万元。
2.4、工期:15天。
2.5、质量要求:按照任务书要求质量达到合格,并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内通过专家评审。
3.响应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营业范围包含会议及展览服务、专业设计服务等;
3.3、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投标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4.1、发售标书时间:2021年8月4日上午08:30-2021年8月9日下午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投标报名方式:在徐圩新区非公开招标采购电子平台注册用户获取招标文件,否则视为未报名。
4.3、发售标书网址:http://zb.fygroup.com/
采购文件购买:点击“交易信息-采购公告”详情界面的“购买文件”按钮,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进行采购文件的购买。
备注:
(1)供应商注册时,授权委托书在网站资料下载板块下载指定格式;
(2)如果供应商未登录,跳转至登录页,供应商登录成功后即可购买文件;
(3)如果文件价格为0,则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已开标后,采购文件不可购买)。
4.4、标书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5、潜在竞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中有关该项目磋商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如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江苏鸿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7151361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8-13 9:30;
5.2 递交地点: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际物流服务中心(管委会大楼)404;
5.3 因疫情影响,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各投标人将纸质版标书(1正4副)邮寄至指定地点。请各投标人综合考虑邮寄时间,确保标书提前送达。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文件应放入封袋内密封后提交,封袋上应标明招标人名称、标段名称、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5 邮寄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 解书骋(收),电话13775494561。
5.6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至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前15分钟将开启进入会场,会议 ID:763 971 292。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流程。
6.投标保证金6.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肆仟元整。响应人必须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6:30之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响应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2、磋商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支行
帐 号:32050110472800000260
6.3、磋商保证金缴纳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大型保险公司担保书
磋商保证金缴纳时应注明:徐圩新区香河生态园绿化苗木基地循环农业展览中心设计项目保证金。
特别提醒:开标现场请携带加盖单位财务章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信息复印件递交给招标人。保证金的付方开户行信息须明确备注到支行级别,请各单位财务人员核实各自开户行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否则招标人无法准确退还磋商保证金。中标单位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无故不与我方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投标承诺义务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若供应商未按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招标人将视其为不响应磋商文件而否决其投标。
7.联系方式招标人:江苏香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徐圩新区产业服务中心
联系人:刘 工
电 话:0518-8053289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鼎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德惠大厦B座613室
联系人:解工
电 话:13775494561
8.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9.资格审查资料:
10.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0.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人员劳动合同。
注: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进投标文件,缺少或未递交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0.本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徐圩新区非招标采购电子实施平台。
11.1、现场考察不组织,由竞标人自行考察。
11.2、磋商响应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1.3、磋商响应货币为人民币。
11.4、竞标文件有效期45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11.响应文件的组成12.1商务部分组成:
(1)投标函(附件:报价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竞标人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5)竞标人资格及其他证明材料
附表1.企业类似项目业绩
附表2.项目组成人员表
附表3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附表4项目进度表(格式自拟)
12.2技术部分组成
★以上内容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并按顺序装订。
12.其他相关内容详见具体竞争性磋商文件。日 期: 2021年8月4日
需要获取的采购文件请点击链接http://zb.fygroup.com/home/tradeDetail?type=1&pid=1680&nid=23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