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热电厂(含燃煤发电机组)拆除项目补充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3/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bht2022-g-019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季建春
招标代理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姜心瑜0512-5539206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热电厂(含燃煤发电机组)拆除项目补充公告
(招标编号:ZBHT2022-G-019)
一、内容:
一、项目概况
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热电厂)是江苏骏马集团下属企业之一。位于张家港市杨舍镇东莱
街道蒋东村, 东西长约441米,南北宽约196米,占地面积为70335M2,建筑面积27569 M2;装机容量为
2*130煤粉炉+1*150循环流化床锅炉+2*15MW抽凝汽轮机组+1*15MW背压汽轮机组。因政策性原因,于2021
年12月31日已经关停。
1、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热电厂单体较高构筑物:
(1)两座800 M3混凝土结构的干灰库,高度30米;
(2)一座混凝土烟囱高度100米,内径3米;
(3)两座烟塔一体的脱硫塔底部直径9.8米,出口直径3.5米,高度70米,材质为钢衬玻璃钢鳞片;
(4)1200 M2双曲线凉水塔一座,高度60米,出口直径24米,喉部高度45米,底部基础外径48米;
2、指定区域的各类设备拆除及拆除后的场地清除,设备设施内残留物料计划吹扫、置换、拆除完
成,现场处理完毕并符合安全、环保部门的验收。
3、拆除设备数量情况种类按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为准
4、设备清单(本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数量按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为准)
其它建筑物面积见详见清单,需要拆除的设备见清单。
房屋名称 面积单位(m2)
(1).门卫 92 (18).2号脱硫房 545 ( 35).中和泵房 41
(2).停车房 122 ( 19).2号栈线房 14 ( 36).化水车间 838
(3).宿舍楼/仓库 612 (20).浓浆房 50 ( 37).化水车间南 303
(4).食堂 211 (21).热检测房 24 ( 38).检修实验楼 1502
(5).办公楼北仓库 270 (22.)小空压机房 54 ( 39).化水车间南附房 75
(6).办公楼 1502 (23).1号栈线间 28 ( 40).氨水控制房 125
(7).煤油库 74 (24).0号栈房 265 ( 41).发电大楼 12439
(8).冲洗泵房 70 (25).1号脱硫控制室 465 ( 42).变电房 577
(9).湿渣库 955 (26).控制泵房 203 ( 43).浴室 87
(10).垃圾房 112 (27).1号制石膏库 49 ( 44).垃圾房 36
(11).气体/灰库办公 45 (28).1号脱硫制石膏 179
(12.)码头办公室 35 (29).渣浆泵房 59
(
13).转运房 96 (30.)空压机房 108
(14).干煤库 3353 (31).栈桥控制室27
(15).干煤库西辅房 830 (32).循环泵房 355
(16).碎煤机房 177 (33).循环泵附房 42
(17).干渣库 338 (34).石膏库 166
合计 27569(m2)
5、报价按扣除拆除施工等费用后报残值,并以固定总价交付招标单位。
二、项目范围
1、工程内容
(1)机组拆除范围内的设备拆除;
(2)拆除设备的变卖;
(3)拆除范围内建(构)筑物(含各类基础、地下设施等)拆除;
(4)拆除渣土外运及处置,拆除区域内场地平整至场地统一标高,场地排水;
(5)机组仓库库存报废物资变卖;
2、拆除范围及界限
拆除范围: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热电厂)围墙内所有设施,具体范围以招标人现场指定
为准。
三、拆除要求:
(1)拆除设备须及时清运离场,建筑垃圾设备拆除及运出原厂区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中标单位承
担,设备拆除及处置应严格按安监和环保要求执行;
(2)危废化学品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理须达到环保部门验收标准;
(3)本项目的拆除方案必须通过专家评审,若中标单位的拆除方案不能通过专家评审,采购单位将取
消中标单位资格。
(4)为保证项目安全、有效实施,本次需实行机械结合人工拆除方式,不得实行爆破等危及厂内安全
生产的拆除措施,本项目拆除完毕后,完成现场建筑垃圾的清理、规范处置工作,并做好拆除现场的场地
平整工作。
(5)本项目建筑拆除施工单位,应当向负责监督管理扬尘污染防治的主管部门备案。
拆除单位应当在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
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拆除区域内场地平整至场地统
一标高;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拆
除工地必须及时清理场内的建筑垃圾等杂物;在施工周期内,责任单位必须安排专人负责场内及周边区域
卫生保洁工作,落实环卫责任区制度,防止发生相关事故。
(6)若拆除中有废旧特种设备,需到设备所在地的使用等级机关办理特种设备的报废手续,不允许
报废设备再次流入使用环节。
(
7)拆除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勘察,防止在拆除施工过程中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包括水环境、河
道、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等,如造成影响,则由拆除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8)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当日派员至设备所在区域与采购单位办理设备所有权交接转移手续,交接后中
标单位应派员进驻看护,设备及设备所在区域的看守、安保义务由中标方承担;如中标单位未在限期内
至设备所在厂区办理设备所有权交接转移手续的,中标单位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风险及设备致第三方
财产、人身损害的法律责任。
四、投标报价:
1、各投标人根据现场勘查情况,结合自身公司实际,对残值进行合理报价,报价中包含扣除了拆除
的人工费、机械费、运输费、施工保险费、安全保护费用、设备处置前的保管费、招标代理费等一切发
生的费用后的残值,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拆除处置的任何费用;
2、拆除设备数量情况种类按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为准,并自行扣除拆除施工等费用后报残值,并以固
定总价交付招标单位。
3、设备清单如下(本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数量按投标单位现场踏勘为准)
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热电厂)设备清单 详见招标文件清单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张家港骏马涤纶制品有限公司
地 址: 杨舍镇乘航河东路
联 系 人: 季建春
电 话: 0512-58145657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张家港市北二环路340号兴港大厦西侧楼4楼招标代理部
联 系 人: 姜心瑜 吴建森
电 话: 0512-55392066
电 子 邮 件: 99783869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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