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鼓屏路86号旧屋区改造项目渣土外运及基坑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352.59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12/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鑫顺源招[2024]054号
预算金额352.59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颜娟0591-8370622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07
公告正文


鼓屏路86号旧屋区改造项目渣土外运及基坑回填工程招标公告

鼓屏路86号旧屋区改造项目渣土外运及基坑回填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 鼓屏路86号旧屋区改造项目渣土外运及基坑回填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公开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鼓屏路86号旧屋区改造项目渣土外运及基坑回填工程
2、招标编号:鑫顺源招[2024]054号。
3、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A、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B、查询结果的审查: 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查询记录的,不视为无效投标。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

明细

描述

a1投标函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

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

a4财务状况报告

①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投标人,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①采购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②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

a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a9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若有)

应在a8《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中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a11保证金

本项目的保证金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提交方式为银行转账,须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是否到达以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公账户记载的时间为准

a12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a13资格承诺函

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须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否则,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6.2特定条件:/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报名
7.1报名期限:2024年1217日起至2024年1223日止,北京时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17:3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7.2未报名将导致投标被拒绝,报名成功以收到招标文件为准。
8、招标文件的获取
8.1获取方式:现场报名、邮件报名。
获取地点:1、直接至我司办理(现场报名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2、异地购买采购文件者,将购买采购文件款汇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加盖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格式详见采购公告附件)写明后将扫描件发至(fjxsygc@126.com),未及时将上述报名须提供的材料发送至我公司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9、投标截止
9.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2025年0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同时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妥善保管密封,如投标文件在递交时出现遗失、破损情况,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递交无效。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5年01月07日0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11、公告期限
11.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fjcqjy.com/)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1.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本章第11.1条载明的期限保持一致。
12、采购人:福州市土地房屋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71号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法:0591-83308722-905
13、代理机构: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世纪城3号楼地面1层103室
联系人:颜娟、赵诗玥
联系方法:0591-83706223
邮 箱:fjxsygc@126.com
14、采购信息发布媒介
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https://ygcg.fjcqjy.com/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招标代理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银行账号: 80201300003779

特别提示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2、请供应商务必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注明“鑫顺源招[2024]054号合同包1投标保证金”,以便核对,若由于未备注可以清晰识别的项目及所投合同包号等供应商产生的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对应所造成的一切结果,福建鑫顺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3525933.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3525933.00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7000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鼓屏路86号旧屋区改造项目渣土外运及基坑回填工程

1.00

3525933.00



注:本工程合同价款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方式

采购公告附件:
  • 报名登记表.xlsx (md5:4c70aedcc20992453f8825c05ad48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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