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标段的公告
金额
285.3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5/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连工信备[2022]1号
预算金额285.39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岳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时工15715139787
标书截止时间2022/05/30
投标截止时间2022/06/16
公告正文
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标段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备案号:连工信备[2022]1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582805.24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等。目前总图已确定,详细勘察、试验桩等工程已结束,为保证工程下步工作的有序实施,将在新厂区内进行桩基工程的施工和检测工作。
2.3招标范围: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标段;
本标段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的所有桩基检测工作,即对本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进行桩基检测,检测工作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为工程桩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数据,配合完成桩基工程验收和备案等服务工作。
所有材料、设施和检测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检测所需生产及生活用水电由招标人在场边指定接入点,中标单位挂表计量收费。
本项目工程桩的桩型采用国标图集20G361标准中的预应力实心方桩。工程桩总长度初步估算约为44.3万米(含400方桩、500方桩、600方桩等)、分2个标段的桩基施工工程招标总控制价为19523.87万元。桩基施工(桩基施工工程不在此次标段招标范围内)完毕后应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及桩基图要求,对基桩进行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等检测工作。①桩基竖向承载力检测:应采用静载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宜少于2根。当有可靠对比数据时可采用高应变检测代替静载法。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少于5根。②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承台检测数量不少于1根。对图纸中要求检测水平和抗拔承载力的按照图纸要求进行。
500方桩竖向静载检测加载值可先按5000kN、400方桩按2000kN计算。
检测量以项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桩数量、图纸要求等为准。
2.4检测服务期: 1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检测,开工日期以委托人通知日期为准。
2.5桩基检测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285.3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则此投标单位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6 项目桩基工程标段划分及要求:不分标段
2.6.1投标和中标要求:
若某投标人已取得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桩基施工某标段(桩基工程联碱标段、桩基工程合成氨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本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同样,若投标人成为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不再被推荐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桩基施工某标段中标候选人。
2.7质量标准:合格。
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项目设计图纸等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全面、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向监督部门提供工程桩验收要求的所有检测数据,不缺项。不得因检测不全面不及时而影响桩基工程验收和备案等后续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且须提供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外省的检测机构需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或计量检测认证证明。
3.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检测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桩基检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范围页等)及竣工验收证明(或检测数据备案证明或交工证明等),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等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岗位证书;
(4)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需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1 年 5 月 2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5 月 23 日至 2022年 5 月30 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 5月 23 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30 日18时00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 16 日10时 00 分。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期间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原件扫描件,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外省检测机构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或计量检测认证证明;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投标各项承诺(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8.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 月 16 日10时 00 分。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8.2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岳工 联 系 人:时工
电 话:13812348828 电 话:15715139787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11.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12.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连云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批准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备案号:连工信备[2022]1号,项目业主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已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总投资582805.24万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临港产业区化工产业园;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有110万吨/年联碱生产装置(包括80万吨/年重质纯碱装置、30万吨/年轻灰装置、110万吨/年农业氯化铵装置)、4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包括45000Nm3/小时空分装置)、100万吨/年真空制盐装置及与之配套的公用工程、辅助工程、服务性工程等。目前总图已确定,详细勘察、试验桩等工程已结束,为保证工程下步工作的有序实施,将在新厂区内进行桩基工程的施工和检测工作。
2.3招标范围: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搬迁升级改造项目桩基工程桩基检测标段;
本标段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的所有桩基检测工作,即对本项目桩基工程施工完成后的工程桩进行桩基检测,检测工作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为工程桩验收提供验收所需的所有检测数据,配合完成桩基工程验收和备案等服务工作。
所有材料、设施和检测工作,全部由投标人负责。检测所需生产及生活用水电由招标人在场边指定接入点,中标单位挂表计量收费。
本项目工程桩的桩型采用国标图集20G361标准中的预应力实心方桩。工程桩总长度初步估算约为44.3万米(含400方桩、500方桩、600方桩等)、分2个标段的桩基施工工程招标总控制价为19523.87万元。桩基施工(桩基施工工程不在此次标段招标范围内)完毕后应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及桩基图要求,对基桩进行承载力和桩身完整性等检测工作。①桩基竖向承载力检测:应采用静载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应少于同一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少于3根,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宜少于2根。当有可靠对比数据时可采用高应变检测代替静载法。采用高应变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少于5根。②桩身完整性检测,采用低应变法检测,检测数量不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承台检测数量不少于1根。对图纸中要求检测水平和抗拔承载力的按照图纸要求进行。
500方桩竖向静载检测加载值可先按5000kN、400方桩按2000kN计算。
检测量以项目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桩数量、图纸要求等为准。
2.4检测服务期: 120日历天内完成桩基检测,开工日期以委托人通知日期为准。
2.5桩基检测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285.39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则此投标单位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2.6 项目桩基工程标段划分及要求:不分标段
2.6.1投标和中标要求:
若某投标人已取得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桩基施工某标段(桩基工程联碱标段、桩基工程合成氨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本标段中将不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同样,若投标人成为本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则不再被推荐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桩基施工某标段中标候选人。
2.7质量标准:合格。
所有桩基检测行为、程序、结果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及连云港市关于法人委托检测的规范、规程、标准等相关要求,符合《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项目设计图纸等要求。保证检测数据准确、全面、真实,检测报告应在规定时间报送招标人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向监督部门提供工程桩验收要求的所有检测数据,不缺项。不得因检测不全面不及时而影响桩基工程验收和备案等后续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类别包括:地基基础工程),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核定检测项目至少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且须提供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5检测机构必须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规程》DGJ32/J21-2009的规定要求,外省的检测机构需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或计量检测认证证明。
3.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检测工程业绩(要求提供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桩基检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范围页等)及竣工验收证明(或检测数据备案证明或交工证明等),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等时间为准。
3.7本次招标对项目负责人的要求:(1)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建设类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3)项目负责人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岗位证书;
(4)检测人员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检测机构。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检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5】16号文、苏建规字[2017]1号文。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 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1]336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连建发[2021]338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人拟确定的授权委托代表人,需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
(3)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跳转后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自 2020 年 5 月 23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 自 2021 年 5 月 23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 自 2022 年 2 月 23 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5)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6)本工程执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市相关规定。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网上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 5 月 23 日至 2022年 5 月30 日,18:00前登录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投标报名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工作,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下载招标文件以后可以对该标段进行投标相关操作,否则无法投标。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进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通过CA证书登录【交易平台】-【综合交易】-【投标人】,进入“交易乙方”,在“招标文件下载”中,进行所参加项目“信息录入”、“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专区“综合交易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下载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 5月 23 日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2年 5 月 30 日18时00分。(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缴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请投标单位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6 月 16 日10时 00 分。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投标期间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上传真实有效的且是最新的原件扫描件,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则必须提供:
(1)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资质认定证书、外省检测机构提供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或计量检测认证证明;
(3)企业的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
(5)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地基基础质量检测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
(6)投标各项承诺(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7)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提供的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
所有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料,必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须体现证件的有效期、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并保证清晰完整。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投标报价:71分 商务部分:15分 技术部分:14分 注:投标文件的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 |
2.2.2 2.2.4(1) | 投标报价 (71分) |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的次低价。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0.1分,不足1%的采用插入法计算得分;得分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 注:(1)评审委员会在评审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审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做调整。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 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 | |
2.2.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投标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 |
2.2.4(2) | 商务部分 (15分) | 信誉及获奖评分 (3分) | 1、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得1分;具有AA企业资信等级证书得0.5分,其他不得分。最高得1分。 2、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担过的检测项目获得国家级奖项的得1分,获得过省级行业协会或省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0.5分。获得过市级行业协会或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奖项得0.2分。同一项目不同奖项只计取最高奖项得分。本项只按级别计取一个最高奖项的得分。 3、企业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缺项不得分,最高得1分,没有不得分。 注:1、国家级奖项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奖项,或相当级别协会颁发的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 2、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上传投标文件内,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 类似项目业绩 (5分) | 投标人类似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接过类似桩基检测工程,且单项合同额15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桩基检测工程业绩。除资格审查类似业绩外,另外每增加一项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 说明:1.投标人需提供满足上述要求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或业主证明)、桩基检测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服务范围页等)及竣工验收证明(或检测数据备案证明或交工证明等),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等时间为准。因提供的资料不全或不明显的业绩不得分。2.投标人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得分。3.项目负责人的业绩,也必须是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以变更后的为准。 | ||
项目负责人及其他人员 (7分) | 项目负责人证书:具有国家注册土木程师(岩土)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2分。最高得2分。 项目负责人业绩:自2019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50万元及以上的桩基检测工程。每有1个得1分。最高得1分。 技术负责人1名: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得0.5分;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加0.5分。最高得1分。 桩基检测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除外,有1人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的得0.3分,最高得1.5分;同时又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1人加0.3分,最高得1.5分。此项最高共得3分。 说明: 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见投标人类似业绩的说明部分。 以上人员均需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社会保险缴纳明细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以上人员不得重复使用。 | ||
2.2.4(3) | 技术部分 (检测方案) (14分) | 检测说明和方案 (3分) | 根据投标人检测方案、施工现场服务计划和承诺、与业主和其它相关部门的矛盾协调、后续服务的人员安排、服务承诺取样及检测及时,在合理检测周期内实施检测并出具、提交检测报告等方面进行评分,得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进度保障措施 (3分) | 从投入的人员力量和业务技术水平、装备的数量和设备先进性、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及其他各方面采取的进度保障措施,得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
质量保障措施 (3分) | 对桩基检测的静载、抗压、抗拔、低应变等相关内容数据分析处理的准确性及其他各方面采取的保障措施,得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
安全保证措施 (3分) | 详细阐述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得0-3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
检测重点、难点分析 (2分) | 详细阐述桩基检测重点、难点,叙述突出,提出的建议科学合理,利于检测进度提升及节约投资,得0-2分,由评委酌情打分。 |
8.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
8.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 月 16 日10时 00 分。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注: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8.2投标保证金: 伍万元整(人民币50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碱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万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经济技术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开发区平碱路99号 东盛阳光大厦B座1107号
邮 编:222000 邮 编:222000
联 系 人:岳工 联 系 人:时工
电 话:13812348828 电 话:15715139787
电子邮箱: / 电 子 邮 箱:/
11.重要提醒
(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CFCA或国信CA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相关网站会员系统的诚信平台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完善诚信库相关内容,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CA公司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 | 中国金融认证中心 | 江苏省国信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CA名称 | CFCA | 国信CA |
联系人 | 孙丽丽18005133017 (微信同号) 耿立珍17751872787(微信同号) | 周梦雪15298603303 魏飞18261319191 |
电话 | 客服电话:4001662366 | 客服电话:4000251010 |
办公地址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FCA窗口 |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国信CA]窗口 |
(2)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 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中标后提供壹正肆副,共伍份书面投标文件及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给招标代理机构。
(3)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说明 招(投)标人在制作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及招(投)标文件时,应使用连建招办[2018]2号文规定的示范文本格式。
国泰新点和广联达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客服技术支持 | 400-998-0000 |
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 黄 工 | 0518-85861319 QQ:2869799868 15896100880(造价) |
12.疫情防控事项
(1)根据连云港市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来连、返连人员必须申请使用“苏康码”,江苏省“苏康码”面向所有人开放,持绿码者,可在本行政区域内通行,进出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开标当天需提前到达开标地点,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配合中心做好疫情防控检查与登记等工作后递交所有投标文件材料,否则不得进入,一切后果自负。
(2)进入开标现场人员,应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适当保持与他人间隔距离,开标结束后请及时离场。
(3)建议乘坐“点对点”特定交通工具来连投标。
(4)各投标单位参加开标会议签到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或者法定代表人请佩戴好口罩等防护用品,不佩戴口罩或者不提供“苏康码”绿码和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不得参加开标会议签到。
(5)不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管理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6)对于开标现场出现发热、非绿码、无新冠疫苗接种证明等人员的情况,均由采购人(招标人)负责处理。
“苏康码”获取:
第一种方法,在手机上下载“江苏政务服务”app。在首页找到“苏康码”按键,点击“苏康码”,再点击“进入应用”,弹出“苏康码”申报页面,开始申报。
第二种方法,可以通过支付宝软件。在支付宝中搜索“江苏政务服务”,找到“苏康码”,然后开始申报。
特别提醒: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中高风险地区,入灌(灌云县)后需到集中隔离区隔离 14 天,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项目参与者逗留或者途经低风险地区,开标时候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及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开标区。其他一律提供入灌(灌云县)前运动轨迹查询结果、苏康码绿码、新冠疫苗接种证明,项目参与者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评委及其他与项目有关的人员。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