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dyj24-11-0110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丹东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招标联系人-0415-3866985
招标代理机构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女士0415-316982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02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YJ24-11-0110
项目名称: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1台(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代理机构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0415-3866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
联系方式: 0415-3169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415-3169822
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DYJ24-11-0110
项目名称: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污水样本前处理设备1台(具体详见第三章货物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及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政策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2日 至 2024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报名时携带,代理机构留存。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东市疾控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兴区桃源街36-3号
联系方式:0415-386698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丹东沿江全过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丹东市新城区中央大道31-1号(辽宁(丹东)仪器仪表办公大楼C区九楼910)。
联系方式: 0415-31698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0415-3169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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