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24年妙香山生态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
发布时间:2023-12-22 15:28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望奎县2024年妙香山生态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奎县2024年妙香山生态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望奎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望奎县2024年妙香山生态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卫星镇。
2.3主要勘测设计内容及规模:小流域内侵蚀沟、塘坝、护岸等,小流域面积30平方公里。
2.4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编制、概算书编制、实施方案图纸设计及其他相关服务,协助建设单位迎接相关检查及阶段验收等工作。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项目实际要求为准)。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主管部门批复勘测设计费的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或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含乙级),和水利行业(灌溉排涝或水土保持)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含丙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社保证明材料(2023年10月-12月),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和聘用合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出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之后,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提供查询截图),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如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将被拒绝。
3.6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信用查询,查询时间在发布公告之后,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结果(提供查询截图),若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将被拒绝。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w.hlj.gov.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23日00:00时至2023年12月28日0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2招标文件免费。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6.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开标时间为2024年01月16日09时00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望奎县水务局
联 系 人:葛伟
联系电话:0455-6700010
招 标 人:望奎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望奎县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45537759
招标代理:黑龙江浩航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188号信恒花园1栋2单元1302
联 系 人:吴女士
办公电话:18946112775
电子邮箱:hhlzbdlgs@163.com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